疫情下,我們被迫噤聲與接受謊言

COVID-19疫情下,表達自由備受威脅

在COVID-19這樣複雜的公共衛生危機下,表達自由更為重要,因為精確、即時且經證實的資訊,可以提升大眾對健康風險的意識,幫助民眾預防與處理公共衛生危機。然而,多國政府以疫情為由,針對媒體報導與意見交流設下重重障礙,壓制異議聲浪。有些政府以保護公共衛生、防止「假新聞」傳播或「防止恐慌」之名限縮人權,利用法條或其他措施,限制國際法規定的權利。根據表達自由人權組織第十九條(Article 19)指出,表達自由讓專家得以深入審查、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也讓國家之間能夠彼此學習、分享經驗,提升彼此對疫情的了解,共同採取行動、合作應對。

另外,由於可能出現政策或措施過於籠統、資源分配不清的情形,資訊自由也讓媒體與大眾可以回應帶有歧視、傷害、貪污及濫用資源的措施,例如:醫藥產品與其他公共服務的採購或分配。 國際特赦組織向聯合國促進和保護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表示,我們擔心COVID-19的因應措施可能成為各國壓迫手段的來源。

以疫情為由打壓異議

2020年起,疫情催生了一種新現象:政府披著「維護公共衛生」的皮,以法律打擊或關閉獨立媒體和異議聲浪;這不僅引起大眾爭議、噤聲公開討論,也扼殺了民眾取得可靠疫情資訊的能力;同時,也引發了媒體記者、批評政府措施者、分享資訊者的恐懼。

  • 中國:疫情初期的2019年12月,已有中國的醫療人員、專家、公民記者試圖提出警告、報導這項不知名疾病,卻因此遭到懲罰。根據公安部表示,直到2020年2月21日為止,已有超過5,511起刑事調查,對象皆為疫情相關資訊的發布者,原因為「編造並蓄意散播不實與有害資訊」。
  • 泰國:儘管泰國政府對於人權捍衛者散布仇恨言論與不實消息的指控,並未對人民產生作用,但政府仍利用現存的法條審查「錯誤的疫情資訊」。2020年3月24日,泰國總理帕拉育警告大眾,若「濫用社群媒體」批評政府的疫情因應措施,就可能面臨起訴;數日後,當局就實施《緊急狀態下公共行政緊急法令》來進一步控制言論。根據此緊急法第九條,當局有權審查、編輯認定為錯誤、扭曲、或可能引發大眾恐慌與誤解的資訊,罪犯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2020年與2021年,政府也以此法壓制示威遊行的民眾,當時民眾呼籲憲法改革、政府請辭、君主制改革、停止警方騷擾異議人士。
  • 印度:2020年4月,印尼警察總署發布第28號電報,指示警方必須在新冠疫情期間,打擊「謠言散佈者」、任何侮辱總理和政府的人,並將其美化為「維護安全與秩序」。這項措施以當前刑法「侮辱政府當局」為基礎,再配合《電子訊息與交易法》(ITE法)進行,後者主要處理散布不實與誤導新聞的情形。國際特赦組織記錄到,此措施開始實施後,至少57人以「散布疫情假新聞」與「侮辱總理及當局」遭到起訴。
  • 烏茲別克:為了因應疫情,檢察署辦公室設立了跨部門工作小組,監控社群媒體是否散布了疫情「假新聞」或誤導資訊。
  • 古巴:自從2018年開通行動網路以來,政府便發布了370號法,控制網路言論。根據「戰爭與和平報導組織」(Institute of Peace and War Reporting)指出,政府開始在疫情中應用此法令,導致許多記者被捕;他們因報導「人民缺乏食物與基本民生用品」而遭到訊問、罰款,並遭警告不得再進一步報導。
  • 坦尚尼亞:2020年的3月至5月,政府利用法律禁止並定罪「假新聞」散播行為,同時以其他措施限制媒體報導政府的疫情應對措施。當局忽視全球對疫情的最佳因應辦法,將相關消息全數掩蓋,並打壓媒體,不願宣傳可靠、實證資訊給民眾,包含政府如何保障公共衛生等等。2021年2月,總統馬古富利稱新冠疫苗可能有害,建議民眾以一般家庭常用藥物處理即可。2021年3月,總統馬古富利因病驟逝,異議人士認為總統得了新冠肺炎,有4人因在社群媒體上表示總統生病而被捕。
  • 烏干達:2021年,烏干達舉行了總統大選。公民社會組織指出,在大選將近之時,政府出現了打壓表達自由與控管社群媒體的情形。
  • 部分波斯灣國家:在部分波斯灣國家,一直都有上網批評政府的人遭到傳訊、訊問、逮捕、起訴、監禁的案例,尤其是巴林、科威特、阿曼、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2020年,這樣的情形仍然持續發生,但不同的是,今日更多了以「新冠疫情」與「保障公共衛生」等正當化行為的理由。

頒布新措施

2020年初,許多國家出現倉促通過新草案、法律、緊急措施來處理疫情的現象(例如:打壓資訊自由流通),可見危機成了壓迫法案的溫床。多國實施新法打擊「假新聞」的情形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這也成為各地政府最常用的主要手段,讓政府有權審查、過濾內容,決定何種內容能在社群媒體上發布與分享。

  • 尼加拉瓜:2020年10月,國會通過「網路犯罪特別法」,內容包含廣泛卻模糊的「假新聞」相關犯行,並針對通訊與資訊科技、多種形式的網路言論,進行各項法律行動。
  • 俄羅斯:早在疫情前,俄羅斯就有所謂的「反假新聞法」,但在2020年3月,當局進一步延伸法律,通過修正案,將該法引入刑法與行政犯罪法系統內,新增刑事處罰,包括:在緊急情形下「明白資訊錯誤但仍公開傳播」;另有針對媒體的行政罰則,例如發布錯誤資訊等。
  • 柬埔寨:2020年4月,為了因應疫情,柬埔寨政府通過緊急法,大幅擴張緊急權與軍事權。該法包含多項措施,例如:「採取任何必要措施」進行
  • 通訊監控、賦予當局權力禁止或限制「可能引起大眾恐慌、引起動盪、護隊維安造成負面影響,或讓國家緊急狀態產生混亂」之資訊。
  • 馬來西亞:2021年1月,馬來西亞政府表示,為了控制與日俱增的新冠確診病例數,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禁止所有選舉活動,現任政府得以在缺乏國會監督的情形下通過法律。2021年3月,未經國會同意下,政府以緊急權通過「假新聞法」,將「散布假新聞」視為犯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與罰款。
  • 南非:2020年3月,南非政府宣布國家進入「災難狀態」,並實施一系列限制與規範,包含:封城、其他公共衛生生措施、入罪化不實的疫情資訊與政府應對作為,懲處包含罰款與監禁。
  • 波札那:2020年4月,波札那通過了「緊急權力法」,也使用類似的敘述和懲罰來定罪不實資訊,甚至包括「轉傳非由衛生服務部部長或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疫情資訊」,如此一來,人民便無法對政府的任何疫情描述或作為提出質疑與挑戰。
  • 塞爾維亞:政府祭出一系列緊急疫情措施,並於2020年3月決定,將所有疫情資訊「中央化」,若記者未引用經政府「合法認證」的資訊,或引用了「非官方資訊」,便會面臨起訴。
  • 巴西:2020年6月,巴西參議院通過《網路自由、責任與透明草案》,俗稱「假新聞草案」,用以預防社群媒體平台與通訊軟體散播不實資訊,目前草案仍等候眾議院同意通過。國際特赦組織與其他組織都擔心,草案可能會特別對網路軟體提供者形成義務負擔,鼓勵自我審查,進而形成單一網路環境。透過監控與其他定罪條款,讓線上言論產生寒蟬效應,反而無法創造多元與獨立的溝通環境,有礙於打擊不實資訊。
  • 摩洛哥/西撒哈拉:摩洛哥/西撒哈拉長年皆有人因在上網表達觀點而被捕或起訴,而疫情又讓當局的鎮壓理由再升級。2020年3月,國會通過新法,宣布醫療緊急措施,對於「違反公家單位命令與決定」,或透過「書寫、出版、攝影」來阻饒政府決定者,最高可處三個月有期徒刑與迪拉姆1,300元(約為146美元)。2020年的4月至5月,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5起人權捍衛者與公民記者被捕的案例,原因皆為在網路與社群媒體發布貼文,批評地方政府的疫情措施。

關閉通訊管道

數國政府干預通訊管道,包括網路媒體的發布內容、社群媒體平台等等,不只直接威脅表達自由,也危及健康權,因為大眾將無法在疫情期間取得重要醫療資訊。在國際人權法之下,國家有義務推動網路的普及。

公民社會團體證實,受影響最嚴重的團體是倚賴網路來保護生理健康、取得性與生殖醫療資訊及照護,以及參與社會、專業領域、經濟活動的族群,包含難民、移民、婦女、LGBTI族群,以及身心障礙人士。例如:羅興亞人因網路關閉和限制,在緬甸與孟加拉難民營受到嚴重衝擊,重要的人道援助無法深入,疫情與衝突的相關資訊也無法流通。另外,部分歐洲國家以疫情為由,利用緊急狀態暫停公部門程序活動,並放寬或終止回應資訊自由的時限。

疫情讓各國政府多了一項藉口,來打壓異議聲浪。許多案例裡,當局無法接受批評、檢視,或其他不同意見,這塑造了一種恐懼和駭人的氛圍,加深了疫情帶來的不確定性和不安感。

不實資訊可能增加「猶豫施打」的情形

全球都在努力確保人人能夠取得疫苗,因此,及時提供準確的實證資訊、減少因不實資訊而「猶豫施打」(Vaccine hesitancy,無法下定決心或堅持不打疫苗的現象)的情形,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2020年2月開始,世界衛生組織秘書長警告國際社會,「資訊流行病」(Infodemic,意指在網路時代下,準確與錯誤的資訊常一起傳播,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正席捲全球,他特別呼籲社群媒體企業採取行動,處理新冠疫情的「資訊流行病」問題,因為今日的社群平台和搜尋引擎,經常利用聳動或錯誤的資訊來觸及使用者,讓這些問題更加嚴重。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2019年發布的分析報告《審查巨擘:Google與Facebook企業如何威脅人權》,目前所有的主要搜尋引擎和社群媒體平台,都是散播錯誤和不實資訊的重要因子。

國際特赦組織深深質疑,社群媒體企業是否盡職預防錯誤和不實資訊。同時,某些試圖誤導視聽以圖利的有心人士,包含政客,也是傳播與操縱不實資訊的來源。

儘管人們對疫苗的接受程度不斷變化、新冠疫苗的科學資訊不斷更新,有助於提高民眾的接受程度,但各國仍有義務立即處理造成「施打猶豫」的錯誤或不實資訊,向大眾——尤其是最邊緣化的族群——及時提供可信、客觀、實證、易取得的資訊推動並保障人民的健康權。

 公民社會團體證實,受影響最嚴重的團體是倚賴網路來保護生理健康、取得性與生殖醫療資訊及照 護,以及參與社會、專業領域、經濟活動的族群,包含難民、移民、婦女、LGBTI族群,以及身心障礙人 士。例如:羅興亞人因網路關閉和限制,在緬甸與孟加拉難民營受到嚴重衝擊,重要的人道援助無法深 入,疫情與衝突的相關資訊也無法流通。©Amnesty International
©Amnesty International
 公民社會團體證實,受影響最嚴重的團體是倚賴網路來保護生理健康、取得性與生殖醫療資訊及照 護,以及參與社會、專業領域、經濟活動的族群,包含難民、移民、婦女、LGBTI族群,以及身心障礙人 士。例如:羅興亞人因網路關閉和限制,在緬甸與孟加拉難民營受到嚴重衝擊,重要的人道援助無法深 入,疫情與衝突的相關資訊也無法流通。©Amnesty International
©Amnesty International

公民社會團體證實,受影響最嚴重的團體是倚賴網路來保護生理健康、取得性與生殖醫療資訊及照 護,以及參與社會、專業領域、經濟活動的族群,包含難民、移民、婦女、LGBTI族群,以及身心障礙人 士。例如:羅興亞人因網路關閉和限制,在緬甸與孟加拉難民營受到嚴重衝擊,重要的人道援助無法深 入,疫情與衝突的相關資訊也無法流通。

各國可透過開放表達自由、打擊不實資訊,提升大眾信任度

研究顯示,不實資訊的傳播與影響,在缺乏民眾信任的地區較為嚴重。不過,疫情造成的衝擊,也讓各國政府有機會打破不實資訊的循環、取得大眾信任。根據聯合國開發署指出,政府若願意與可靠單位合作,發展有效溝通策略、打擊不實資訊,讓體制充滿「良好的建議,促進民眾合作,取得良好結果」,其實是有機會「打破信任度低落的循環,收穫『信任紅利』」的。

打贏疫情這場戰役,不只需要政府由上至下採取行動、宣達政令,更需要由下至上著手,這需要完整實踐的表達自由與資訊流通,才能達成。為了讓資訊完整流通,各國應努力確保所有族群都能取得資訊,尤其是最邊緣化的團體。 2020年初,某些國家已經重新開放經濟活動、解除社交限制,來應對新冠疫情的衝擊,然而,這也可能讓全球回到掌權人士重度控制資訊的時候。若國際社會無法協調、合作,全面撤除資訊自由流通的限制,這些情形很可能繼續扎根全球,成為全球新常態。 各國政府務必撤除限制人民尋求、接收、傳遞資訊及想法的權利,這些限制不但毫無必要,也會阻礙疫情的因應措施。疫情所產生的重大問題,通常有顯而易見的解決方案,而「表達自由」就是解套的關鍵。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社群媒體企業勇於面對自身責任,採取行動,處理各地的不實資訊,例如:改善企業透明度與監督制度、內容仲裁政策與程序等。

唯有確保人人都能不受阻礙地取得可靠、可信、客觀、經實證的疫情資訊,以及公共衛生措施與醫療產品,才能保障人們的健康權,並對抗錯誤與不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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