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近5年, 李明哲怎麼了?
寫信聲援李明哲
請與我們一同行動! 提筆寫信聲援李明哲及李凈瑜,並將信件寄至: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6號7樓)
2017年3月19日,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為了岳母的醫療需求而踏上中國土地,沒想到,這塊惡土至今囚禁他超過了1,700餘日。李明哲長年從事民主及人權活動推廣,是一名活躍於台灣的人權工作者。作為民主活動推廣者,李明哲長期與中國民主人士在社群平台上互動,分享台 灣民主轉型相關經驗及建議;種種在自由世界的正常言論自由行為,卻被中國政府羅織為罪名,大加刑罰。
3月19日,李明哲經拱北口入境中國後,為李明哲接機、卻遲遲等不 到 他 的 友 人,在 李 明 哲 的 臉 書 上 留 言;同 時,李 明 哲 的 太 太 李 凈 瑜 機 警 注意到這條極不尋常的留言,便向海基會報案,對官員解釋先生可能失 蹤。然而,海基會只請李凈瑜自行向國台辦(中國國務院對台辦公室) 報案,當時國台辦表示李明哲未被逮捕(事後證明並非事實),便 打發了李凈瑜。
眼看丈夫失蹤數日,不論中國或台灣,都沒有任何官方單位能夠說明、協助,她知道自己必 須踏上救夫之路,於是,3月24日,李凈瑜和時任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現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台北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等人, 共同召開「尋找李明哲:家屬及民間 社團聯合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公開說明李明哲的下落及狀況。
在救援團體與國際社會施壓奔走下,國台辦於3月29日一改先前未逮捕李明哲的說詞,轉指李明哲因涉國家安全,正接受中國司法調查,並無視國際人權法規範,避談李明哲的關押地點及關押依據。
為了救援李明哲,民間團體穿梭於各種可能提供協助的國際人權機制及政府單位,包括美國國會、歐盟議會、聯合國;國際社會也紛紛表態,聯合國強迫及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受理了李明哲案,並多次聽取台 灣民間團體報告事件進展;歐盟議會更通過決議文,要求中國政府釋放 李明哲及劉曉波;國際特赦組織也在李明哲初遭恣意拘留、接受不公審判前等危急時刻,三度發出緊急救援,串聯國際公民社會力量,向中國政府表達釋放李明哲的訴求。
儘管中國對李明哲的強迫失蹤、恣意拘留及調查多有違背國際人權法之處,9月11日,李明哲依然被迫在湖南岳陽中級法庭接受不公的 判決——在無法自行選擇辯護律師的情況下,李明哲被依「顛覆國家 政權罪」判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
李明哲在獄中的生活十分艱難,許多措施甚至無法達到聯合國「囚 犯待遇最低標準」,例如:中國曾在未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將李明哲移監 至北京,這導致後來再度被移監回湖南赤山監獄的他,禦寒衣物遭到丟 棄,原本在獄中的帳戶也被凍結;湖南赤山監獄長期提供腐敗食物給李 明哲,他沒有錢另外購買食物,身形日漸消瘦,健康狀況也受到影響。另外,本該受到中國法規及國際人權標準保障的通訊權,也受到極 大的限制。李凈瑜寄給李明哲的信,往往需要大半年才能交到李明哲 手中;即便是寄送符合中國出版法的書籍,獄方也不願將包裹交給李明 哲。自2020年的COVID-19疫情以來,不僅李凈瑜無法前往赤山監獄探 望,李明哲也無法寄信,至今失聯時間已將近2年。自始至終,中國都未提供判決書,即使李明哲已遭到中國關押超過4年,也無法確知正式的 釋放日期。
4年多來,李凈瑜、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公民社會不斷要求中國政 府釋放李明哲,確保他遭關押的期間受到國際人權法所規範的待遇。 按照中國法律推算,李明哲可能在2022年4月14日左右服刑完畢,然而,從過往的經驗來看,服刑期滿不一定能夠重獲自由,例如:中國人 權律師江天勇在2019年2月獲釋後,仍受到中國政府的嚴密監控,甚至 連醫療權利也遭到干涉。我們希望,李明哲在刑滿後可以真正獲釋、重返自由,期望社會大眾能一起寫一封聲援信,讓中國知道,我們要台灣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