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該為紀念天安門事件受到懲罰

1989年天安門事件於今日邁入32週年,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香港當局必須允許人民和平紀念這場暴力鎮壓的受難者。

自從COVID-19疫情以來,香港6月4日的天安門燭光晚會已經是第二度遭禁。儘管如此,仍有數千人希望能紀念這起事件。24位參與去年燭光晚會的社運人士遭捕,有的甚至遭判刑入獄。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秘書長Yamini Mishra表示:「香港當局再次以 Covid-19 為藉口,扼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人們絕不能因為點蠟燭悼念天安門鎮壓受害者如此單純的行為而受到懲罰。」

「去年的燭光晚會不但在保持社交距離的狀況下進行,過程也非常和平。當局逮捕和定罪參與晚會的人已違反國際法,這種扭曲正義的情形絕不能重演。」

自1990年起,香港每年都會在6月4日舉辦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守夜晚會,參與人數有時達上萬人之多。人們聚集在這靠近市中心的寬闊廣場,紀念1989年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中國軍隊殺害的示威者。

Yamini Mishra表示:「30年來,香港人民不斷為中國的和平示威權利挺身而出。如今他們的這項權利也遭到剝奪。」

「香港當局必須允許人民和平紀念恐怖的六四鎮壓事件,也必須停止對參與去年燭光晚會的人進行政治迫害。」

背景資訊 

1989年6月3日至4日晚間,中國政府派出坦克,鎮壓在北京和平示威、要求政治及經濟改革並終結貪腐的學生和工人,殺害了數百、甚至上千人。當局在全國類似的鎮壓事件中逮捕和殺害多人,沒有人知道確切的死傷數據,因為中國當局在過去30年嚴厲禁止並審查相關言論。

自1990年起,成千上萬乃至數十萬人民參加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辦的燭光晚會,緬懷受難者者並呼籲中國政府公布事件真相,為傷亡負起責任。

根據媒體報導,試圖參與今年燭光晚會的民眾可能被以非法集會為由逮捕,面臨高達五年的刑期並褫奪投票權。有些親北京人士表示,參與晚會可能違反香港極嚴苛的國家安全法,該法在去年取消燭光晚會後不久通過。

當局去年以參與「未經授權」的集會為由逮捕了24人,而其中4人(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已遭到判刑入獄。

其餘超過20人,包含媒體創辦人黎智英和其他香港支聯會成員(晚會活動籌辦人)在內,將在本月因參與集會面臨審判。

今年澳門的年度六四燭光晚會同樣二度遭禁。不同的是,當局去年僅以疫情為由禁止活動,今年則稱聚會為「煽動顛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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