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針對跨國同婚登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里程碑判決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跨國同婚登記判決,表示歡迎,它提供跨國同性伴侶的平等權利。台灣在2019年5月通過同婚合法之後,仍限制了跨國伴侶的合法登記權,也限制了同志伴侶的領養權。 

今年初,司法院才剛剛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草案,將同婚擴大適用在外國伴侶,承認台灣人民與外國人同婚關係。草案雖然尚未通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卻並未駁回當事人的申請,而是判戶政事務所敗訴,彰顯出此一判決的進步及捍衛平等價值。 

事實上,在今年三月,也有一件台灣人與馬來西亞跨國同婚的行政訴訟,當事人勝訴的案件,但三月的判決並未要求戶政機關准許登記。今天的跨國同婚案例,法院則是直接命戶政機關准許登記,這些案例也凸顯出修法的急迫及必要性。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台灣立法院儘快通過涉外民事基本法第46條,讓更多跨國同婚個案可以直接適用,不用擔心他們的家庭團聚權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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