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選被捕者不予保釋 嚴重違反人權

香港法院於3月4日拒絕32名民主派人士的保釋申請,當時有47人於2月28日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遭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專案經理林祖明表示: 

「這些指控嚴重打擊香港的言論及結社自由。這場環境極差的審訊連續進行了四天,使人自始至終都懷疑審訊的公正性。」 

「該32名政治人物及社運人士遭當局拒絕保釋,代表當局只基於對國安產生威脅的假設,就讓他們必須長期服刑。即便另外15位已交保,他們在等待律政司審理上訴期間也必須受到拘留。」

「被捕者中沒有人確實犯罪,卻全部淪為當局國安定義含糊的犧牲品——在這種定義下,每當有人藉和平方式表達政治觀點及參與公共事務,就會被視為『威脅』。」

「儘管大眾並不意外交保被拒,但事實上所有被告理應先被假定無罪。公平審判包含給予充足的時間及所需資源來準備辯護,而審訊時間過長、令人身心俱疲的做法絕不符要件。這場審訊長達四日而沒有足夠休息時間,可成為提出上訴的正當理由。」 

「47名反對派人士成為打壓目標,意味著政府有意壓制所有有意義的政治參與,以及阻嚇公眾未來投身此類活動。」

「政府努力徹底消除異見聲音,然而群眾連日在法庭一帶聚集聲援被捕人士,表明了香港公民社會拒絕對打壓視若無睹。」

「政府決不能單憑一己意願,打壓和平的政治異議聲浪。當局應立即釋放所有被提審的被捕人士,以及撤銷所有針對他們的指控。」

事件背景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3月4日拒絕了32位泛民主派人士交保,其中含立法委員和社運人士,共47人被援以港區國安法判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2020年6月末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最大宗的起訴案。

其餘15位獲准交保人士等待律政司審理上訴期間仍須受到拘留,聽證會將於48小時內舉行。

該場審理時間長達四日,因為法院從未處過如此大型的傳訊案件。其中一位被告楊雪盈在長達17小時的聆訊尾聲,於凌晨1點45分昏迷。國際標準指出過長又令人身心俱疲的聆訊是違反公平審判標準的。

聽證期間,上百位示威人士聚集聲援被告,遭到警方以非法聚會為由警告,而其中一位被告律師則遭到逮捕。

此次起訴案與47位被告在去年的香港立法會發起、組織「初選」有關。立法會選舉目前因COVID-19疫情而延後。

反對派陣營於2020年7月完成初選,決定最終將出任選舉的民主派候選人,希望能在下一屆香港立法會取得多數。

 

於此同時,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該次投票違法,並警告他們可能違反前一週甫生效的港區國安法。

儘管警方多次警告使用武力驅散,民眾仍到法院聲援被捕泛民主派人士。圖片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檢控名單:

涉組織及策劃民主派初選: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

參與民主派新界東初選: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林卓廷、鄒家成、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南、柯耀林

參與民主派新界西初選: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伍健偉

參與民主派九龍東初選:譚文豪、李嘉達、胡志偉、施德來、黃之鋒、譚得志

參與民主派九龍西初選: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黃碧雲、劉澤鋒

參與民主派港島東初選:袁嘉蔚、梁晃維、鄭鴻達、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

參與民主派超級區議會初選: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

參與民主派功能組別衛生服務界別初選: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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