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當局激烈宣布禁集會,出動水砲車鎮壓示威

 
針對泰國政府下令曼谷禁止5人以上集會,以及禁止散佈「可能造成恐慌」的訊息,國際特赦組織區域倡議副主任Ming Yu Hah表示:
 
「泰國政府含糊、激烈的禁令將導致更多人遭到不公逮捕、拘留和起訴。」
 
「隨著近日預計出現更多的公眾集會,我們敦促泰國政府和示威人民開啟建設性的對話。」
 
「就14日的示威活動看來,15日清晨的逮捕行動顯然毫無道理,因為集會場面非常和平。泰國政府的作為明顯是為了壓制異議,並對認同示威者的人散佈恐懼。所有和平示威者必須立即無條件獲釋,遭拘留者也有絕對的權利尋求代表律師。」
 
「這些逮捕行動和深夜下達的緊急措施,無疑是泰國政府加強打壓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手段。」
 
「泰國政府不應透過法令和大規模逮捕便宜行事,必須轉換方向,遵守其所肩負的國際義務,尊重人民和平發聲的權利,無論是在社群媒體或在街頭發聲。」
 
根據新聞報導,政府於15日稍早逮捕了至少20人,原因據說是違反了2020年5月開始實施的疫情緊急令。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泰國政府,不應假借緊急狀態的名義來侵犯人民權利。
 
上週稍早至少有21人因參加示威遭到逮捕。
 
 
政府出動水砲車,鎮壓行動升級
 
針對泰國警方出動水砲車,朝示威群眾噴灑含有化學刺激物及染料的水柱,國際特赦組織區域倡議副主任Ming Yu Hah表示:
 
「警方在晚間動用過度武力來驅散和平示威者,此行為不僅沒有法律依據,也完全不如泰國當局所稱,有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
 
「噴灑含化學刺激物的水柱不僅極容易造成民眾受傷,使用染料更無差別地針對了所有人,可能縱容當局恣意逮捕身上沾有染料的和平示威者、新聞記者、甚至是當地居民。」
 
 
「泰國當局在公眾集會的執法手段,應尊重、保護和確保人民得以行使人權。除此之外,針對新聞記者、觀察示威的人、及其他旁觀的社會大眾,當局也必須保護他們的安全。」
 
 
 背景資訊 
 
10月16日估計有萬人湧上叻巴頌路口(Ratchaprasong)舉行集會。原預計於17日下午五點在同一地點舉行的示威,卻面臨泰國警方封鎖道路,架起纏有鐵絲刺網的拒馬以阻止舉行和平集會。
 
示威者隨後宣布地點移至他處,即是位在同條路的巴吞旺路口(Pathumwan)。晚間,警方再三動用水砲車,想要驅散將近數千人的群眾。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7名示威者遭逮捕及拘留。該名發言人也證實,水砲車的水柱含有化學刺激性物質及藍色染料,用意是為了「標記示威者以便進行後續的法律行動」。
 
根據泰國媒體Prachathai的聲明,該家媒體的記者奇堤(Kitti Pantapak)已遭到逮捕,目前依舊在遭到拘留,且設備器材遭沒收。
 
2020年10月15日,泰國政府下令進入緊急狀態以避免示威擴大,並宣布實施為期30天的禁令,禁止在曼谷舉行5人以上集會。此外,政府也禁止出版、或在網路上發佈「可能造成恐慌」、影響國家安全或大眾秩序的新聞訊息。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這項禁令太過「激烈」,並重申呼籲泰國政府釋放和平示威者,解除限制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權的武斷法令。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也於10月22日的記者會中表示:「使用這些過當的武力驅散平和集會,完全不符合泰國政府所宣稱的合法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使用強力水車和化學染料,不僅構成嚴重的傷害,而且不加區別地使用這些染料,可能導致和平示威者、新聞記者或當地居民被染料標記從而被逮捕。泰國政府應該尊重和確保參加集會遊行者、記者、觀察者及在現場的一般大眾的人權及安全。」
 
「此外,泰國政府在15日所發布的緊急命令,禁止在首都曼谷五人或多過五人的集會與禁止分享『可能造成恐慌』 的訊息。這種模糊嚴厲的命令將導致更多人遭到不公正的逮捕,拘留和起訴。我們在此敦促泰國當局履行其國際義務,尊重並促進和平集會的權利,與和平的集會者進行建設性對話,釋放所有和平的集會者, 以及確保所有被逮捕的人士都必須有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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