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羅興亞人面臨的難關:COVID-19、營區人滿為患、艱險航程

 
令人震驚的影片依然在世界各地流傳:包含女性、男性以及小孩的羅興亞人,在歷經危險重重的海上旅程、從殘破搖晃的小船被救援上岸。
 
根據報導,還有更多船隻載著數百名羅興亞人,受困海上且需要立即的救援。這些船隻沒有地方靠岸,因為各國利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作為藉口,蔑視其理應讓人們安全上岸的國際義務。
 
這些防疫措施提高了重蹈2015年覆轍的危險。當年航行網路遭到切斷,使得上千名羅興亞人受困南亞海域,可能有數百人因此喪命。
 
國際特赦組織在此解釋為什麼羅興亞人要冒著失去一切的風險,逃離緬甸實行的種族隔離制度以及孟加拉人滿為患的難民營。我們也會解釋該地區的其他國家能夠做些什麼,以及為什麼羅興亞人不該被送回緬甸。
 
 
羅興亞人是誰?
 
羅興亞人為緬甸境內主要為穆斯林的少數民族。近年的危機爆發之前,有超過100萬羅興亞人住在緬甸西部與孟加拉接壤的若開邦(Rakhine State)。
 
所有羅興亞人的公民身份都被撤銷,但他們也不具在其他國家內申請成為公民的合理要求。緬甸堅持其境內並沒有這樣的一群人,聲稱他們是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拒絕承認其公民身份,使得多數羅興亞人成為無國籍者。
 
無國籍對他們的生活造成許多負面影響,並且讓緬甸當局能夠嚴格的限制其行動自由,有效將其隔絕於社會之外。他們難以取得醫療服務、教育資源或找到工作。如此系統性的歧視已經構成種族隔離——根據國際法,這已是危害人類罪。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羅興亞人流亡孟加拉?
 
自從2017年8月起,緬甸政府軍對他們展開一系列殘忍暴行,迫使超過740,000名羅興亞人逃離家園。
 
2017年8月25日以來的這些暴行,是政府對於武裝團體「若開羅興亞救世軍」(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攻擊政府安全哨站的報復。安全部隊殺死數千羅興亞人、強暴婦女和女孩、強押男人和男孩到拘留營施以酷刑、焚毀數以百計的家園和村莊;這些作為很明確就是危害人類罪。
 
聯合國事實查核小組總結,這些罪行可能已構成種族滅絕。暴行發生後的連續幾年,羅興亞人持續逃亡,三三兩兩的越過邊境以逃離迫害及若開邦日益加劇的軍事衝突。2018年10月,事實查核小組一位代表表示,「這是一場正在進行的種族滅絕。
 
以流離失所的人數來說,2017年8月發生在若開邦的危機規模前所未見。然而,這已經不是緬甸政府第一次如此粗暴地將羅興亞人驅離其家園、村莊,並逐出國家。在1970年代末期以及1990年代初期,成千上萬的羅興亞人因軍事鎮壓以及嚴重的人權侵害而逃亡至孟加拉。
 
再靠近一點的2016年,緬甸安全部隊報復若開羅興亞救世軍襲擊警察哨站一事,使得接近9萬羅興亞人被迫逃亡至孟加拉。有許多人把這年的事件視為2017暴行的前奏。安全部隊把整個社群視為一體,施以暴行。國際特赦組織在當時就表示,這些行為可能已經構成危害人類罪。
 
如今,估計有將近100萬名羅興亞難民逃亡至孟加拉。
 
 
為什麼羅興亞人仍乘船逃亡?
 
由於在緬甸要忍受種族隔離制度,而孟加拉難民營的工作機會又少之又少,因此羅興亞人嘗試前往馬來西亞、泰國、印尼以及其他國家。簽證受限、旅行文件問題、嚴格的行動限制使得陸路遷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乘船往往成為難民的唯一選擇。
 
孟加拉政府在慷慨收容難民的同時,並沒有賦予多數人難民地位——這使得他們在邊界的兩邊都不具合法身份。孟加拉至今仍未簽署1951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或1967《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
 
在孟加拉,難民們被塞進簡陋的庇護所,大多數只是用單薄的帆布和竹子搭建而成。6月雨季即將來臨,許多房屋極有可能如往年一樣遭損壞。多數難民營所在的科克斯巴札爾(Cox's Bazar)更是相當容易發生土石流和暴洪;雨季中的熱帶氣旋又會使情況更加惡劣。這些營區極度擁擠,人口密度高達40,000人/平方公里。羅興亞人聚集避難的地區已經大到足以成為孟加拉的第四大城,包含當地居民在內,人口將近100萬人。
 
孟加拉當局關閉了難民營的網路,使其處境愈發孤立,人們無法取得在疫情期間自我保護的重要資訊。2020年5月,營區中發現了第一個新冠病毒確診病例,疫情極有可能在這樣擁擠的地方爆發、奪走許多人命;然而當局在這樣危急的情況下依舊沒有開放網路。
 
 
我們該怎麼幫助受困海上的羅興亞人?
 
南亞及東南亞國家必須即刻展開搜救行動,救援受困海上的羅興亞人,提供食物、藥品,並允許他們安全上岸。當局不得強行將船隻遣返。疫情因應措施不應成為防堵羅興亞人安全著陸和尋求政治庇護的藉口。
 
當局必須確保聯合國難民署能夠順利聯繫透過海路抵達的人。除了受到人道救援機構執行的防疫隔離和藥物治療之外,任何一名羅興亞人在經歷艱辛旅程後,都不應再受到更多磨難。
 
孟加拉和緬甸政府必須遵守承諾,讓羅興亞難民在安全、自願且有尊嚴的情況下回到家鄉。雙方政府都必須確保安置在孟加拉的難民能夠在充分了解若開邦現況的前提下,自由選擇是否要回到緬甸,且若選擇留在孟加拉,也能獲得支持與協助。
 
雙方政府都必須確實諮詢羅興亞人,並將其納入所有與他們的未來相關的決策。目前,羅興亞人都沒有參與這些討論,那些與他們未來相關的決定都在他們不知情的狀況下達成,也就是說決策都未徵得他們的同意。
 
5月稍早,孟加拉當局救援的羅興亞人被送至位於偏遠外海的藤加查爾島(Bhashan Char)。該島也是許多羅興亞難民營所在地。孟加拉表示,羅興亞人在島上接受防疫隔離。然而,島上設施有許多讓人憂慮的地方,包含該島是否能夠安然度過孟加拉常見的災難性氣旋。更重要的是,聯合國對於該島是否適宜人居尚未達成決議。羅興亞人不應該被強行安置在島上。
 
當局應准許資訊自由流通,讓待在孟加拉擁擠難民營中、待在目前網路封鎖的若開邦與欽邦的羅興亞人,能夠完整了解因應疫情而採取的措施,以及保護自己和家人的方法。
 
除了允許人們上網之外,當局應對年長難民實施特別保護措施,因為許多年長者都沒有智慧型手機。另外,難民也迫切需要乾淨水源、肥皂和保持社交距離的相關協助,以確保其在疫情期間健康權不受侵害。
 
國際社會必須為孟加拉做得更多,共同承擔其收容100萬名難民的責任和經濟負擔,尤其現在正值疫情造成全球經濟趨緩、孟加拉備受壓力之際。最後,羅興亞難民應能持續尋求庇護,而各國應對仍在逃亡或未來可能需要逃亡的難民敞開大門。
 
 
羅興亞人返回緬甸安全嗎?
 
在緬甸,羅興亞人面臨遭受嚴重人權侵害的危險。國際法的不遣返原則禁止各國將人們遣返至其生命或自由極有可能遭到嚴重侵害的地方。
 
聯合國不斷表明,緬甸現況並不利於遣返。自從若開軍——一支要求比若開佛教徒更多自主權的獨立武裝團體——和緬甸政府軍之間的衝突於2019年1月加劇,緬甸國內情勢急轉直下。
 
羅興亞人享有返回緬甸和居住於緬甸的權利。這項權利不可剝奪;緬甸是他們的家,這若是他們的選擇,那麼他們必須能夠回到家鄉。然而,直到政府可以確定羅興亞人能夠安全、自願、可持續、有尊嚴地這麼做之前,政府不得安排他們返鄉。
 
要能到做到安全、可持續且有尊嚴的返鄉措施,就必須廢除根深蒂固的歧視和種族隔離制度。這也是羅興亞人最初逃亡的原因。「安全且有尊嚴的返鄉」意味著他們一旦回去,便能享有平等的權利與公民身份。而廣泛的系統性人權侵害,包含違反國際法的罪行,都必須停止。
 
安全且有尊嚴的返鄉也代表對羅興亞人犯下可怕罪行的人都受到制裁。截止目前為止,幾乎所有犯罪者都還逍遙法外、逃避司法制裁,並持續在位高權重的地方犯下更多罪行。羅興亞人不該活在恐懼之中,繼續憂心可能會有新一波暴行發生;而如果他們僥倖存活,還必須再次越過邊境、逃離家園。
 
在甘比亞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緬甸違反1948年《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規定的義務之後,國際法院於2020年1月命令緬甸採取「臨時措施」,避免對羅興亞人進行種族滅絕。截至目前為止,緬甸政府做的仍然非常少
 
然而,國際法院並沒有權利對任何被控告侵犯羅興亞人及其他居於若開邦、克欽邦、北部撣邦少數民族權利的人進行審判。因此,聯合國安理會必須將緬甸的狀況呈報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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