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人權報告|亞洲:中國、香港、日本、南韓

2019年度中國人權報告

中國的人權狀況依舊,當局繼續系統性地鎮壓持不同政見者。司法體系仍然充斥著不公審判,以及人民在羈押期間被施以酷刑及其他虐待的問題。中國政府仍廣泛使用死刑,並將涉及死刑的資訊列為國家機密。

以「反分裂國家」或「反恐」之名包裝的鎮壓行動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及藏族聚居區(西藏)尤為嚴重。當局對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進行侵擾性監控、恣意拘留及強制教化。

同志群體在社會上普遍受到歧視和污名化。由於醫療衛生服務不足,他們冒著巨大的風險接受不受管制及不當的性別確認醫療程序。他們也被實施「迴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以致其權利受到侵犯。

政府持續恐嚇、騷擾並起訴人權捍衛者和獨立的非政府組織,包括突襲他們的住所和辦公室。人權捍衛者的家屬受到警察的監視、騷擾和拘留,其行動自由亦受到限制。

儘管中國的人權狀況出現重大倒退,但在環境保護方面卻取得了一些進展,包括關閉和升級造成污染的工廠,以及通過新的限制性措施來解決排放問題。根據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與IQAir AirVisual提供的數據,北京已不再是全球污染最嚴重的100個城市之一。

司法制度

2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法律體系應當在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下。執法和司法系統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共產黨控制。中國政府將恣意和秘密拘留合法化,例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留置」這種法外拘留制度。這些程序讓一個人可長時間被羈押,並在期間內無法與外界聯繫,因此增加其遭受酷刑、其他形式的虐待及「逼供」的風險。僅在2月至5月期間,聯合國強迫及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UN 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已就中國20起強迫失蹤個案要求提供資料。中國在2月開始實施的一項新規定增加了執法和國安機關的權力,讓警察不需要為執行職務期間可能對個人或組織的財產或利益造成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

言論自由——網際網路

政府加強了對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權的限制。當局嚴格審查所有媒體,包括印刷媒體和網路遊戲等。在私營科技及網路公司的幫助下,政府官員掌握了如何使用臉部辨識、實名登記系統和大數據,令民眾無差別地受到大規模監控與控制。2019年7月,一項關於中國社會信用體制的條例草案出爐,提出對人們傳播「違反社會道德」的訊息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之行為進行處罰。2019年1月,中國社群媒體使用者表示,他們因活躍於推特(Twitter)這個官方禁止使用的社群媒體平台而受到威脅、拘留或警告。中國政府為了擴大對網路空間的控制,將目標伸向「防火牆」之外,針對有問題的海外伺服器、網站和通訊軟體發動惡意程式及阻斷服務攻擊。

宗教和信仰自由

隨著總理李克強在2019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重申中國推行的「宗教潔淨」政策,北京當局繼續加強對基督徒和穆斯林的控制。不少佛教和道教的寺廟與雕像以及清真寺和教堂在政府的命令下被破壞或摧毀。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監禁不受共產黨承認的宗教領袖。2019年12月30日,成都秋雨聖約教會牧師王怡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儘管政府聲稱最終會逐步廢止所謂的「職業培訓中心」,亦即「教育轉化中心」,但有關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在新疆被拘留的報導仍不斷傳出。從2017年初起,在新疆政府頒布了一項所謂「去極端化」的規定後,估計有多達100萬名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其他少數民族被送進了這些拘留營中。許多宗教人士、知識分子和學者僅僅因為行使信仰和言論自由的權利,而被拘留在新疆,其中包括在2014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維吾爾經濟學家、作家兼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以及在2017年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新疆大學前校長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eyip),二人均被以「分裂國家罪」控訴。

2019年3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示,其辦公室試圖與中國政府接觸,以便「 展開全面的訪問,對持續有報導指中國廣泛出現強迫失蹤和恣意拘留的事件進行獨立評估,尤其是在新疆。」

2019年7月,25個國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表了關於新疆問題的聯合聲明。9月,國際特赦組織與另外4個人權組織向聯合國秘書長發表公開信,敦促聯合國加緊對中國政府施壓,令其停止在新疆實施的大規模拘留行動。

2019年11月,《紐約時報》及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披露了兩份由不具名的中國官員所洩露出來的文件,其中詳細描述了新疆的鎮壓行動,以及成千上萬主要為穆斯林的少數民族受到洗腦和其他虐待的設施架構。這些文件的描述與國際特赦組織收到的證詞相符,而相關證詞來自曾被拘留、或被送入營中的人,以及新疆失蹤人口的海外親屬。中國政府聲稱這些地方僅是「職業培訓機構」,此說法明顯遭上述文件推翻。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同志群體持續在家中、工作地點、學校和公共場合受到歧視。在2018年聯合國第3次普遍定期審查(UN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結束時,當局表示接受一切關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建議,並聲稱已全面落實。其中兩項建議要求中國立法禁止歧視,但中國目前並無法律明確保護同志群體不受歧視。

最大的社群媒體平台之一的新浪微博繼去年被指試圖刪除與男同性戀相關的內容後,又於2019年4月刪除了與女同性戀相關的內容。社會運動者擔心,中國將加強對同志相關內容的網路審查。

在網路發起了爭取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的運動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岳仲明公開提到了大眾支持同性婚姻寫入《民法典》的輿論。中國的同性伴侶因為個人性傾向,被剝奪了平等伴侶關係的權利。

跨性別者被歸類為「精神疾病」患者,而進行性別確認手術需要得到家人的同意。此外,跨性別者必須未婚或無犯罪記錄,才有資格接受此類手術,這為尋求這種治療的人帶來更多障礙。由於普遍受到歧視和污名化,以及接受治療的資格限制,加上缺乏相關資訊,跨性別者多尋求不受管制和不安全的性別確認醫療程序。

跨性別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當他們開始服用荷爾蒙時,並沒有從醫生那裡得到任何關於性別確認醫療程序的建議或指導。相反地,他們是從朋友、或透過網路搜尋才了解治療方案。

部分跨性別者迫切需要讓自己的身體與性別認同相符,他們告訴國際特赦組織,由於相關的醫療衛生資訊不易取得,可信度也有疑慮,他們只得通過不安全且有風險的黑市來獲取荷爾蒙藥物。有些人認為自己不可能在醫院接受性別確認醫療程序,甚至試圖自行動手術。

國際特赦組織還收到報告,指出同志被家人強迫接受「迴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以改變其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現,因為他們的家人認為作為同志是一種需要被治療的精神疾病。儘管2014年出現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宣布同性戀並非疾病,無需治療,但政府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禁止迴轉治療。

人權捍衛者

人權捍衛者能自由展開工作的空間越來越小。當局有系統地監控、騷擾、恐嚇、拘留和監禁人權捍衛者。不少社會運動者和人權捍衛者持續被當局以模糊和過於廣泛的罪名起訴,如「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許多人因涉嫌國家安全犯罪而受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一種羈押方式使得警察能夠在正式的拘留制度之外,將涉嫌這類罪行的人拘留在不明地點長達6個月之久,而其間,嫌疑人無法與法律顧問和家人聯繫。

當局持續鎮壓持不同意見者與獨立的聲音。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出版了一本回憶錄,詳細記錄了他遭到強迫失蹤、酷刑和其他虐待及被非法軟禁的經歷。他於2017年8月再次被強迫失蹤,如今依然下落不明。2月,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妨礙公務罪」,原因是他發了一封公開信呼籲對中國的憲法實施5項改革。2019年6月,草根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倡導者陳建芳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正式逮捕。4月4日,社運人士陳兵和另外3人因為於2016年紀念天安門鎮壓事件27週年,而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公民記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因為報導人權侵犯事件而遭到當局報復。2019年年初,當局羈押了廣州一個勞工權利網站的編輯危志立、柯成兵和楊鄭君。64天網是一個報導和記錄中國抗議活動的網站,其聯合創始人黃琦在1月22日被中國以「洩露國家秘密」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1月29日,於2016年底被羈押的人權網站「民生觀察」的創始人劉飛躍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反歧視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自7月22日起便被羈押,無法與外界聯繫。當局首次公開批評境外非政府組織亞洲促進會(Asia Catalyst)違反《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人權捍衛者的家人也受到警察的監控、騷擾,並被限制行動自由。身陷囹圄的人權律師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表示,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因警察威脅房東不要和她簽租約,她都無法找到安歇之處。警察也威脅學校的管理人員,造成他們6歲的兒子泉泉遲遲不能上學。

2019年度香港人權報告

中國一直以來對國家安全的定義模糊且涵蓋過廣,而隨著香港政府逐漸採用中國當局的定義,和平集會、言論和結社自由的權利迅速惡化。面對大規模的示威活動,政府先是暫緩,隨後於9月正式撤回了《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條例草案》(引渡法修訂),該草案允許當局將香港境內的人移交給中國大陸。在多月的示威抗議後,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創下歷史新高,而支持民主的政黨獲得壓倒性勝利。

和平集會自由

一旦通過引渡法修訂,將會使香港境內的人暴露在中國內地的刑事司法體系之下,而中國內地司法體系所存在的各種人權侵犯行為早有詳細記錄。引渡法修訂自2019年3月開始引發了一連串示威,其中包

括在6月9日、6月16日和8月18日發生的3次大規模和平示威,估計分別有超過100萬人、200萬人和170萬人上街進行和平示威遊行。儘管政府於9月4日宣布撤回引渡法修訂,但抗爭運動增加了對當局的訴求,包括對警察使用武力進行獨立和公正的調查。隨著這一年過去,警方與示威者的暴力越演越烈。

香港警方面對這些示威活動時,採取了不必要且過度的武力手段。國際特赦組織的記錄顯示,警察使用橡皮子彈和布袋彈(bean bag round),毆打沒有反抗的示威者,利用咄咄逼人的手法妨礙示威現場的記者,以及濫用胡椒噴霧和催淚彈,另有證據顯示被拘留者在羈押期間被施以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8月31日,警方開始使用水砲車,射出的水混有刺激性物質和顏料,能無差別地在人身上留下標記,以便警方之後辨認示威者。10月,政府行使了殖民時期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禁止人們在示威活動中使用蒙面的物品遮蓋全部或部分臉部。其後,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的做法違憲。政府對該裁決的上訴將於2020年審理。

良心犯

政府利用含糊不清的罪名,起訴和監禁以和平方式行使和平集會及言論自由權的社會運動者。2019年4月,9名支持民主的雨傘運動領袖被當局以「公眾妨擾」等模糊不清的罪名定罪,法律教授戴耀廷及社會學教授陳健民分別被判處入獄16個月;而政黨領袖黃浩銘和立法者邵家臻則分別被監禁8個月。起訴方以新聞發布會、媒體採訪和支持民主的領袖在公開會議上商討非暴力直接行動等事件,作為指控他們有不法行為的主要證據。8月,戴耀廷在等候上訴期間獲得保釋。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住房權運動人士葉寶琳於2014年在立法會舉行靜坐,抗議新界東北的新開發計劃,結果被判入獄兩週。2019年3月,法院維持了對她的判決。社運人士和受影響的村民多年來一直抗議政府提出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關注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被指相互勾結的問題,以及當地村民有可能遭到強制拆遷和環境破壞。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同志)的權利

2019年6月,終審法院裁定,政府限制只有異性婚姻的伴侶可享有配偶僱傭福利和合併評稅的做法構成了基於性傾向的歧視。跨性別者的性別要在法律上獲得承認,必須先進行手術;跨性別者對此提出司法覆核,但被高等法院駁回。此外,高等法院也駁回有關同性婚姻的案件。

2019年度日本人權報告

日本有意建立一個國家人權機構,但自2012年以來一直沒有任何進展。公民社會持續呼籲設立可調查侵犯人權行為的個人申訴程序。儘管在政治層面出現一些進展,但對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和雙性人的歧視依然存在。移徙工作者及其家屬的權利沒有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日本尚未批准《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死刑

日本繼續處決囚犯,而且缺乏保障措施來停止對精神或智力等身心障礙人士使用死刑。2019年6月,廢除死刑公民委員會(Citizens' Committee to Abolish Capital Punishment)在國際特赦組織的參與下成立,以推動有關廢除死刑的討論。

歧視——少數民族

政府決定將歷史上與朝鮮有聯繫的韓語學校排除在高中免學費計劃之外,其後最高法院駁回了一起對此提出的索賠申請。法院還維持了大阪高等法院的上訴裁決,認為政府的決定是合法的。至年底時,兩起與該問題有關的案件仍在高等法院待決。

言論自由——藝術家

8月3日,愛知三年展2019展出涉及政治「禁忌」的展品,但展覽在收到大量投訴後被中止,其中主要針對兩件作品:一件包含裕仁天皇在火中被燒的影像,另一件則包含一名「慰安婦」的雕像。慰安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和期間被日軍強迫性奴役的婦女。在公眾批評言論自由受限後,展覽於10月重新開放。

移民權利

2019年4月,日本修訂了《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出入國和難民法》),透過創立「特定技術人員」的新居留身份來處理勞動力嚴重短缺的問題。公民社會組織擔心,這可能會增加遭受人權侵犯的外國勞工人數,因為修正案並未處理允許侵權行為發生的基本結構問題,上述的侵權行為包括性侵害、因工死亡和構成強迫勞動的工作條件。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

當局在2019年3月稱,在10,493個難民身份申請件中,有42名在2018年被批准。截至2019年9月底,有198名尋求庇護者或非正規移民參與了絕食,以抗議他們被超期和無限期羈押在拘留所,以及抗議這些設施的環境。當局在10月1日稱,6月24日長崎一家拘留所內一名奈及利亞男子因絕食而死亡。東京律師協會指出,《出入國和難民法》允許在未評估每起案件中拘留必要性的情況下進行拘留。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2018年12月,4個反對黨提出了一項禁止歧視同志的議案,該議案在2019年底仍然待決。執政黨宣布將提出一項議案,但僅旨在「促進一個寬容的社會」。批評者稱政府的議案不足以保護同志免受歧視,也不承認同性婚姻。9月,東京都政府推出了一項關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SOGI)的基本計劃,以落實2018年10月通過的一項禁止歧視同志的法令。

截至2019年9月,日本有25個市和一個縣承認了同性伴侶關係。同月,宇都宮地方法院裁定同性伴侶有權享有與異性未婚伴侶類似的法律保護。該裁決進一步稱,《憲法》第24條中關於婚姻的定義以「兩性(both sexes)」的雙方同意為基礎,並不意味著否定同性婚姻。

5月,立法機關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公司防止工作場所騷擾,並附加了一項決議,特別要求防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騷擾。

儘管《性別認同障礙法》允許個人正式改變其性別,但背後條件卻是當事人失去生殖器官或生殖能力、須進行性別確認手術和必須單身,這侵犯了他們的人權。

2019年度南韓人權報告

2019年,南韓出現了一些重要的法律訴訟案,其中憲法法院裁定將墮胎定罪的做法違憲,實為保護婦女權利的歷史性一步。在南韓憲法法院於2018年作出判決後,政府頒布了替代兵役的辦法。2019年年底,憲法法院再次討論了死刑的議題。聯合國和一些聯合國成員國建議廢除的《軍事刑法》第92條第6款仍然有效。根據該法,由於成年男子之間的自願性行為被認為有罪,軍隊中的同志仍受到歧視和污名化,並面臨著暴力和騷擾。

許多青年強烈要求政府採取行動,以制訂包括氣候變遷在內的新人權議程。青年氣候行動小組帶領了一場氣候罷課罷工運動,呼籲政府立即採取行動,以應對迫在眉睫的氣候危機。2019年9月21日,約5,500人參加了在首爾市中心舉行的一次氣候罷課罷工行動,其中的行動包括「裝死」抗議。6月,約15萬人在首爾酷兒文化節上聚集,這也是該節日自2000年開辦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次。一年一度的仁川酷兒文化節在2018年因反示威人士的襲擊而遭破壞,2019年8月則未發生任何事件。第3屆釜山酷兒文化節因海雲台區政府辦公室的反對而取消。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軍事刑法》第92條第6款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定為有罪,使歧視制度化,並加劇了軍隊中的系統性偏見。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定罪營造了一個危險的環境,​​讓不符合現有性別規範的軍人(包括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女性和性別非二元者)難以在免遭指揮官和同僚霸凌、騷擾、歧視和暴力的情況下履行義務兵役。年底時,憲法法院正在審議一項挑戰第92條第6款的新集體訴訟案,這也是法院自2002年以來第4次審議該問題。

雖然政府稱關於改變性別認同的指導方針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其中包含的要求可能會侵犯跨性別者的隱私權、健康權和擁有家庭的權利。該指導方針稱,申請人必須接受過性別重置手術,沒有未成年子女,並且未婚,其性別修改才能獲承認。

如果一個人無法在法律上變更性別,則無法更改國民身份證上顯示的性別,而這對南韓的日常生活至關重要。人們需要身份證來取得其他正式文件,獲取基本服務,尋找工作和購買房屋。如果身份證上的性別與其所屬人員的外貌之間有差異,可能導致一個人受到歧視或不願尋求所需的政府服務。

由128個人權和公民社會組織組成的全國性網絡「平等法」,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呼籲南韓制訂全面的反歧視法,其中需要包含禁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不過,政府尚未採取任何行動。

婦女權利

2019年4月,憲法法院下令政府將墮胎除罪化,並在2020年底前改革該國嚴苛的墮胎法。

在此之前,墮胎的婦女、女童以及進行墮胎的醫生都可能被處以罰款或監禁。

11名二戰前和二戰期間的日本軍隊性奴役制度倖存者,在2016年12月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雖然日本當局聲稱該問題已在先前的條約和協議中得到解決,但南韓一地方法院在2019年3月受理了此案。11月,國際特赦組織向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書狀,認為倖存者和受害者應該因此種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得到補償和救濟。書狀進一步指出,主權豁免的主張並沒有消除日本充分承認軍隊性奴役制度和就此制度承擔責任的需要。倖存者提出上訴,要求憲法法院就日本與南韓政府於2015年針對性奴役制度問題簽訂的協議,審議其是否符合憲法。12月,憲法法院駁回有關上訴。

9月,最高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定一名著名政治人物犯下性暴力的罪行。這項裁決進一步推動了 #Metoo 運動,檢察官徐智賢在2018年揭露了她在工作時遭受性騷擾,從而揭開了運動的序幕。婦女權利運動人士和律師樂見該裁決,因該裁決首先考慮受害者的證詞並敦促法官注意社會背景和性別不平等的問題。

移民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更容易受到歧視。媒體報導了一名越南出生的婦女遭家庭暴力的案件,以及一名朝鮮婦女瀕臨餓死的事件,二者皆凸顯了移民婦女面臨的風險,並重新引起了關於歧視的討論。

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

憲法法院在2018年做出裁決,要求政府在2019年底之前引入平民性質的替代兵役服務。12月,立法機關根據法院裁決對《兵役法》頒布了修正案。但針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該法律仍然對其施加著不合理和過多的負擔,並侵犯了其思想、良心和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權利。而法律設定的服役期間也不成比例,該法定役期為36個月,而服兵役的時間卻為21或18個月,而且替代服役的行政管理工作並未與軍事機構完全分割。

儘管最高法院在2018年做出的一項相關裁決稱,出於良心拒服兵役可作為未向服役部門報到的「正當理由」,但下級法院仍繼續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定罪,造成3人被監禁。2019年年底時,政府特赦了1,879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但另外3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的上訴案在最高法院仍然未決。

死刑

2019年12月,憲法法院審理的一起新案件中,第3度考慮死刑是否違反了《憲法》所承認的生命權和人身尊嚴權時,國際特赦組織提交了法庭之友書狀。10月,共同民主黨議員李相民(Lee Sang-min)向國會提交了要求廢除死刑的第8項法案。之前的7項法案在過去20年間被提出,但都沒有在全體大會上表決,而南韓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1997年。政府沒有採取行動朝廢除死刑的方向邁進,更在2018年聯合國大會關於暫停使用死刑的第7次決議投了棄權票。

集會自由

根據2018年憲法法院的裁決對《集會示威法》的修正案仍有待通過。按照裁決,禁止在國會大樓、總理官邸和「各級法院」周圍100公尺半徑範圍內舉行戶外集會或示威活動,此做法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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