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同性關係除罪化的重大機會

 
國際特赦組織於1月9日表示,不丹務必把握這次機會為LGBTI族群爭取平等權利,並呼籲上議院通過草案,將同性伴侶關係除罪化。
 
2019年6月,下議院通過表決,希望廢除刑法中帶有歧視的章節,提出的修正草案將於1月提送至國家議會(National Council),即兩院中的上議院。
 
「若上議院通過修正草案,對不丹而言將具重大意義。這代表無論人民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為何,不丹都支持人民享有平等權利。身為一個以幸福指數為傲的國家,不丹必須即刻摒棄把合意同性關係視作違法的法律。」
國際特赦組織南亞倡議專員Babu Ram Pant表示。
 
雖然就目前已知情況,不丹尚無案例因這項條款遭起訴或定罪,但僅僅是這項帶有歧視的法律存在就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同時讓LGBTI族群遭歧視或汙名化的情況加劇,導致騷擾、恐嚇或暴力的情形發生。
 
倡議人士表明,許多LGBTI族群,尤其是來自弱勢族群背景的LGBTI族群,會在日常生活中面臨歧視和騷擾,例如工作場所、學校、家裡,甚至醫院。
 
「不丹以及世界各地的LGBTI族群,都樂見於這樣具歷史意義的決定,讓人人都能享有平等權利。不丹許多LGBTI族群或被視為LGBTI族群的人,仍持續受到歧視、騷擾、霸凌、或暴力,而這項修正案將成為消除上述情形的第一步。」
Babu Ram Pant表示。
 
 
 瞭解更多|背景資訊 
根據2004年的不丹刑法,第213條將同性性行為視作「非自然性行為」,並定義「肛交」或其他同性性行為違反「自然法則」;同時,第214條表明「非自然性行為之罪行應視作輕微犯罪」。
 
2019年6月,不丹財務部部長Lyonpo Namgay Tshering於國會提出修正草案,將廢除刑法第213條列於其中,並於表決中獲得壓倒性同意。修正案尚須經上議院通過後才能交由王室御准。
 
2017年7月,兒童權利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於第3期至第5期定期報告中提出總結,建議不丹政府主動實施相關措施以打擊校園中的暴力、性騷擾和霸凌情形,其中也包含LGBTI族群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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