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性婚姻的沉痛打擊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秘書長譚萬基針對香港高等法院駁回「MK」申請一案作出回覆。「MK」這位女性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稱香港法律拒絕承認同性婚姻,已經違反其隱私及平等權利

 

「這項判決對香港的LGBTI族群而言是非常沉痛的打擊。他們無法要求與異性戀伴侶同等的地位和認可,也無法獲得相同的權利,只因不合時宜的法律拒絕承認同性結合關係。對香港而言,MK決定在法庭上公開挑戰法律的歧視是很好的機會,嘗試打破過去不公不義的情況,並重新塑造一個更公正、更平等的社會。」譚萬基表示。

「然而令人難過的是,對同性伴侶充滿歧視的待遇短時間內仍無法終止。這種結果非常令人失望,但並不會打擊我們為香港LGBTI族群奮鬥的決心。我們與香港LGBTI族群站在同一陣線,也與勇敢爭取平權的人們站在一起。香港政府必須停止這種汙名化的行為,並立即重新全面檢視香港的法律、政策及務實層面,才能終結因個人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或雙性人的身分而產生的歧視。」

「這項判決絕不能用來當作進一步打擊LGBTI族群權利的藉口。香港政府必須積極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全體人民平等、有尊嚴的生活環境,無論他們所愛的對象為何。」

 

 

瞭解更多|背景資訊

 

「MK」是香港一位擁有同性伴侶的女性。2018年6月,她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審查,稱當局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和隱私權利。案件於2019年5月底進行聆訊。

 

目前,香港僅將「婚姻」認定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不承認同性婚姻、民事伴侶制度或任何法律形式的結合關係。

 

高等法院於「MK」一案中宣稱,香港憲法並未賦予同性伴侶根據《基本法》或其他國內人權保障之結合權利,也因此當局沒有義務以任何其他法律形式承認同性婚姻,儘管此舉能賦予人民平等的權利。

 

除了「MK」案之外,近期另有2起關鍵的裁決:「QT」案及「梁鎮罡」案,香港終審法院認為:無論是在海外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或是海外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法院拒絕承認這種特定婚姻關係的存在並不合理,更是對於性傾向的歧視。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同性伴侶關係需要在與異性伴侶無異的基礎上,獲得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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