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 人權危機Q&A

委內瑞拉現在發生了什麼事?
 
委內瑞拉面臨嚴重的人權危機;人民生活品質急遽下降——無法取得足夠的食物和健康照護、失去人身安全及法律保障、遭受制度性的暴力、集會遊行權利被打壓。在這樣的背景下,抗議聲浪及移民湧入其他國家的情況日益增加。以下是一些統計事實:
 
  • 根據委內瑞拉社會衝突觀察組織(Venezuelan Observatory of Social Conflict)指出,2018年委國共發生12,715起示威活動。
  • 委內瑞拉估計共有超過三百萬人移民、被迫逃離家園尋求國際援助;根據國際移民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IOM)和聯合國難民署(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資料顯示,2017及2018年是難民遷移高峰。
  • 委內瑞拉的法定最低工資為每月6美金。
  • 國民議會研究指出,2018年委內瑞拉的通貨膨脹率高達1,698,4882%。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則預估2019年通膨率會達到10,000,000%。
 
國際特赦組織長期監督委內瑞拉的人權狀況,指出造成人權危機的制度性因素是源於2017年起政府機關之間的僵局。而現況即為府會衝突惡化的結果。
  • 2017年3月,委內瑞拉最高法院取代了國民議會(反對黨佔多數)的職權,引發民眾抗爭。而馬杜洛(Nicolás Maduro)政府以非法且過當的武力手段鎮壓抗議行動。2017年4月至6月間,多達120人遭殺害,1,958人受傷,超過5,000人被拘留。
  •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了兩份報告紀錄這段期間的人權侵害暴行: 
    Silenced by force 》   《Nights of Terror》
  • 2017年4月至8月間的抗爭中,時任司法部長強力譴責馬杜洛政府的人權侵害暴行,並列出相關罪狀和證據。8月她隨即遭國民制憲大會及最高法院解職,後因不斷接到恐嚇而流亡海外
 
2019年1月22、23日,由國民議會議長瓜伊多(Juan Guaidó)號召,全國爆發數起反對馬杜洛政府的大型示威,特別是在親馬杜洛武裝團體常駐的勞工階級區域。當局則部署特種武警來因應,據報抗議行動中發生多起嚴重人權侵害案件,國際特赦組織正展開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在委內瑞拉府會衝突中的立場為何?
國際特赦組織認定具合法正當性的總統是誰?
 
國際特赦組織的宗旨為保護、捍衛人權,記錄人權侵害案件並要求國家履行國際法義務,確保所有人權受害者能得到真相、正義和賠償。
 
國際特赦組織在委內瑞拉的首要之務是持續記錄政治、經濟、制度性危機對境內外人權衍生的影響。國家的動亂迫使許多委內瑞拉人無法取得足夠食物、健康照護和安全保障,他們別無選擇只能出逃。
 
國際特赦組織對國內選舉的正當性及合法性、造成制度性危機的政治文化、選舉生態沒有特定立場。國際特赦組織的職責並非承認或不承認特定政權,而是敦促所有政府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是一個公正的組織,不會採取立場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治領袖、政權、黨派、政治或宗教意識型態。我們認為委內瑞拉公民有權投票選出代表他們的政府。
 
不過,國際特赦組織的中立,並非代表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治領袖、政黨、政治宗教信念或任何府內派別。我們永遠站在人權受害者的那一邊,如同我們近年來一直支持著受馬杜洛政府侵害的人民。
 
 
為什麼國際特赦組織沒有譴責試圖推翻馬杜洛政權的「政變」?
又為什麼國際特赦組織沒有譴責馬杜洛持續獨攬大權?
 
國際特赦組織持續監測造成委內瑞拉人權危機的制度性因素,記錄並以行動回應人權侵害事件。國際特赦組織的任務並非針對政府的正當性及合法性表態或做出評論,無論是所謂的「政變」或「獨攬總統大權」;我們是一個獨立的非政府組織,不會對「加劇制度性危機」的一連串事件,判斷其合法或非法性。舉例來說,國際特赦組織對時任司法院長譴責最高法院2017年的第155、156號判決違憲的發言,不會採取任何立場;也不會針對2017年制憲大會選舉、2018年總統大選發表任何聲明。
 
國際特赦組織相信,儘管委內瑞拉政爭現況如此嚴重,所有政權都有義務尊重並保障人權。包括舉辦定期、公正、不記名投票的普選,使公民能完整行使投票權、自由表達意志而不受侵害;使所有人民能行使和平示威的權利,表達對政府的支持或反對,訴求政治領袖負起責任、公共政策改革。
 
近幾週,國際特赦組織監測到哪些制度性危機造成的人權侵害?
 
國際特赦組織正在確認自1月21日起的人權侵害相關資訊。自示威運動爆發以來,已有多起危害人權的案件通報,尤其發生在勞工階級聚集的區域和反對黨號召的大型示威行動中。
 
舉例而言,根據委內瑞拉刑事論壇(Foro Penal)組織統計,1月21日至31日間就有988人遭任意逮捕,截至2月6日為止仍有741人遭拘禁;而在遭捕的137位兒童及青少年中,有10人仍受拘禁。刑事論壇表示,光是1月23日反對黨發起的大型示威中,當局一舉就逮捕了770位抗議群眾,使任意拘禁的統計數字急遽上升至942人。
 
©Federico Parra/AFP/Getty Images
幾個委內瑞拉公民組織發布資料表示,打壓示威行動已造成40人死亡,遭任意拘禁的示威者遭受酷刑及不當對待,連兒童、青少年也不例外,更頻傳諸多嚴重的人權侵害事件。
 
這些現象顯示,國際特赦組織一直以來密切關切的馬杜洛政權,其系統性迫害人權的情況沒有削減的跡象,反而有打壓行動加劇的趨勢,我們正在深入調查當中。
 
組織也記錄下多起侵害表達自由的案件,至少有19位本國籍和外籍媒體工作者被任意拘禁或驅逐出境。
 
©FEDERICO PARRA/AFP/Getty Images
 
目前國際特赦組織對委內瑞拉人權危機有何呼籲?
 
國際特赦組織已發表聲明,呼籲當局終止任意拘禁,尤其譴責在抗爭中拘禁孩童及青少年。我們也要求委內瑞拉政府釋放所有被拘禁的記者,保障他們的言論自由。最後,我們呼籲政府停止對和平示威的群眾使用過當武力,更強烈譴責殺戮暴行。我們要求國家保障並尊重人民行使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對美國制裁委內瑞拉的政策有何立場?
 
1月28日,美國政府訂定新措施,限制委內瑞拉石油公司(Venezuelan state oil company, PDVSA)輸入原油至美國,也讓美國供應商停止向委內瑞拉輸出處理原油所需的精煉產品。因委國經濟高度依賴石油出口,美國又是委內瑞拉的主要貿易夥伴,這些新禁令將會對委內瑞拉人民的經濟及社會權益帶來極大影響。
 
國際特赦組織提醒美國政府,無論情勢為何,任何形式的制裁都須考量對人權帶來的衝擊,尤其是社會弱勢群體。因此制裁必須有範圍和目標,特定對象和明確的時間,才能有效控制其效能以及對人權的影響。
 
對這些制裁措施和其他針對政府官員的制裁措施,國際特赦組織也表達對於造成人道傷害的高度關切:人民獲得食物及獲得健康照護的權益。而委國當局非但沒有做出任何適當回應,反而拒絕承認食物及藥物短缺已造成食品安全和醫療服務崩潰等重大危機,更不用說履行國家責任,確保國民維持生存、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
 
另外重要的一點是,制裁禁令的實施並不會減輕或抹消委內瑞拉政府的應盡義務,當局必須採取一切手段,包括和國際社會協商、接受國際合作(人道救援)等方式,將社會弱勢群體所受到的衝擊降至最低。
 
國際特赦組織對外國可能軍事干預委內瑞拉的意見是?
 
國際社會有義務尋找防止委內瑞拉衝突越演越烈的各種方案,例如保護數百萬被迫流離失所的難民;支持有能力保障人權的國家領導者;確保任何外部干預皆不違反國際法原則;並阻止人權侵害繼續發生。
 
國際社會所採取的任何行動必須遵循國際法原則,並將委內瑞拉人民的人權與福祉擺在第一位。就現況而言,一個負責任的解決方案應專注在即刻保障委內瑞拉人權,而非考慮軍事干預使重點失焦。國際社會更需進一步考量,委國缺乏足夠食物及健康照護,使數十萬人民處在高風險中,史無前例地迫使大批民眾離開家園逃往鄰國的狀態。
 
為什麼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委內瑞拉尋求國際合作(人道救援)?
 
委內瑞拉政府應以最高標準,確保所有人民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擁有足夠的食物,以及其他經濟社會權利。政府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履行此義務,包括尋求國際合作等措施。
 
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The UN Committee on Economic and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已明確揭示,產前及產後照護、急診服務和基本藥物的取得是每個國家不得削減的應盡義務。委員會也聲明,若一國無法確保這些基本權利,當局應盡所有努力,運用一切國家資源、尋求國際合作及援助以達到標準。
 
十餘年來,委內瑞拉政府資訊及官方統計數據的公開透明度極低,政府發布的人類發展和社會福利指標,皆與相關獨立組織的社會經濟權利報告不一致,也和國際特赦組織的人權侵害記錄有所落差。
 
故國際合作的實施方式必須公開透明,充分徵詢公民社會的意見,並確保資源的分配沒有差別待遇,且根據實際危機規模進行分配。此外,也必須依照合作方案的不同,設計適切的究責機制。
 
但馬杜洛政府表示委內瑞拉並沒有物資短缺的情形,也不需要國際人道援助?
 
國際特赦組織掌握了嚴重人道危機和大規模人權侵害的真實情況,涉及公民、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多層面。
物資短缺的情形並不只是委內瑞拉國家發展的停滯或倒退,更將數以千計的人命置於風險之中。當局所採取的措施使人民的工資和購買力大幅下降,也影響勞工的工作權。
  • 委內瑞拉的法定最低工資為每月6美金(18,000委內瑞拉玻利瓦,加上相當於1,800玻利瓦的食物券),也是大部分人口所僅有的收入。(委內瑞拉央行的公告匯率為3,297玻利瓦兌1美元)
獨立進行調查的聯合國專家,如住居權高級專員、食物權高級專員、健康權高級專員和極端貧窮高級專員皆早在2018年2月針對委內瑞拉每況愈下的居住情形提出警告。此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ffice of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美洲人權委員會(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IACHR)皆發布聲明及相關報告,並要求盡速促成國際合作。截至目前為止,委內瑞拉當局並未核准任何高級專員或IACHR人員入境。
 
在專員無法入境的情況下,馬杜洛政權持續否認委國境內的人權危機令人擔憂,馬杜洛政權更拒絕了所有國際技術或經濟合作的可能性。當局必須認知到危機的急迫性,並優先考量國民的人權保障以及解決之道,最危急的當屬健康及食物權之確保。
 
國際特赦組織對美國政府的人道援助方案有何看法?
 
國際特赦組織堅信,受苦難的委內瑞拉人民絕不能被當成政治協商的籌碼。人道援助不能變成施加政治壓力的議價工具,即使受援國犯下人權侵害罪行,也絕不違背這項原則。國際特赦組織反對任何可能對人權造成侵害的國際援助或國際合作方案。所有程序都必須被放大檢視,確保協議內容沒有任何人權侵害疑慮。
 
國際特赦組織一再呼籲國際社會正視委國的人權危機,人民的健康和食物等基本權利被剝奪、經濟和社會權利備受侵害,三百多萬被迫離開家園的委國人已表示這是他們逃離的主要原因。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委內瑞拉當局有義務尋求國際合作及援助,任意拒絕所有方案的行徑已經違反了國際人權法義務。儘管如此,一切國際合作方案都必須遵守國際法規範。
 
尊重、維護及確保經社文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為國家政府應負的責任,但當國家無法獨立履行這些責任時,即有義務尋求國際援助和合作(無論是財務或技術層面、雙邊或多邊合作)以保障基本權利,尤其在確保人民最低基本生活水準的情況下更為必要。以健康權為利,國家必須確保人民能得到基本藥物、急救醫療及產前產後照護。換言之,若國家無法提供最小限度的經社文權利保障,則為了人民的福祉必須尋求(且不得任意拒絕)國際援助及合作。
 
因此,如同許多國內和國際人權組織所倡導,國際特赦組織多次呼籲委內瑞拉當局接受現有的國際合作或人道援助之數個提案。然而當局始終拒絕承認國內爆發的食品藥物短缺危機,也排斥任何國際的合作方案。
 
另一方面,其他國家亦有責任對委內瑞拉提供援助,世界上所有的國家在國際援助和國際合作方面負有共同義務。國家之間必須妥善合作以確保受援國得到適當的幫助,例如針對社會發展的援助不應忽略其國內的任何群體,至少所有受援國人民皆應享有最低限度的經社文以及其他權利。
 
提供援助的國家必須確保受援國的人權被保障,且必須盡職確保其參與的所有發展援助計畫,皆沒有造成人權侵害。援助國政府必須確保提供援助的目的、發展、資源、金額和實施期間等資訊皆公開透明,其實施方式、監控管理和課責機制都必須建立完善。國會、國內人權組織和聯合國人權機構等單位皆可扮演監督和究責的角色。為了確保計畫有效率、預防貪腐等因素,程序及資訊公開透明有其必要性。
 
國際特赦組織支持或反對美國主導的人道援助進入委內瑞拉?
 
國際特赦組織一再重申,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提供合作及援助機會,且互相協調以解決委內瑞拉境內嚴重的經濟及社會危機。
 
國際特赦組織相信,考量委內瑞拉現況及危機規模,有多種國際合作的可能方案。我們呼籲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和委內瑞拉相關當局盡速啟動機制,聚焦在健康權、食物權及其他人權問題。擁有相對應資訊及能力的委內瑞拉國內組織及國際公民社會組織,也應被納入解決機制之中。
 
考量健康權問題,國際特赦組織支持許多公民社會團體的呼籲,要求美洲衛生組織(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 PAHO) 加入合作機制,因其在委內瑞拉設有分部,並在醫療衛生領域有足夠經驗與能力和其他聯合國部門合作。其中一個討論中提案為加強70多個醫院的策略聯盟,為超過百分之80的委內瑞拉人民提供醫療服務。
 
然而國際的合作與實施方法必須徵詢公民社會的意見,並確保資源分配沒有差別待遇,反映危機的規模和真實情況。此外,國際合作也必須妥善建立適當的究責機制。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給予委內瑞拉難民合法地位的依據為何?
 
1984年的卡塔赫納宣言(The 1984 Cartagena Declaration)延伸難民的概念,並納入美洲人權委員會(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的原則;考量數個拉丁美洲國家有關庇護及難民權利的國內法,亦採用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The 1951 Refugee Convention)和其1967年議定書,納入的條款中認定:因生命、財產、自由處於遭受暴力、外國入侵、內部衝突、大規模人權侵害、公共秩序遭破壞等情形下逃往他國的人民,屬於難民的範疇。
 
國際特赦組織考量委國境內發生的大規模人權危機,使民眾的生命、自由及安全處於風險之中,故判定上述的難民定義適用於逃離危機的委內瑞拉國民,因此他們有權向其他國家提出庇護申請。
 
國際特赦組織也檢視多起慢性病患因藥物短缺而申請庇護的案例。因此所有收到難民申請的國家,無論其國內法規為何,都應當逐案審查,履行其國際法義務並考量委內瑞拉人權現況,確保一切庇護程序符合不遣返原則。
 
國際特赦組織根據美洲人權委員會近期發出呼籲,有關委內瑞拉人民非自願遷移的決議案the IACHR (2/18) 。決議書包括卡塔赫納宣言中難民的延伸定義,以及委員會在此定義下難民身分界定的解決方案。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