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允許同性婚姻為人權重大進展

針對今日發布作為認可同婚法律基礎的草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黃尚卿表示:「這是台灣邁向婚姻平權重要的一步。這項草案是允許同性婚姻的亞洲首例。草案傳遞一項強大的訊息給全台灣人民和全世界:台灣選擇愛、而非仇恨;選擇平等、而非歧視。

我們歡迎行政院提出的此項法案,因為它追求同性伴侶婚姻自由的平等保障,並維持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所判決的原則和精神。

專法草案中尚有地方未能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需要在未來修改,以在法律中平等對待異性和同性婚姻。」

瞭解更多:釋字748背景 

2月20日,台灣行政院發布同婚草案。新草案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本質上將保障同性伴侶享有和異性伴侶一樣合法結婚的權利。現有民法上適用於異性伴侶的權利及義務也適用於同性伴侶。

草案中囊括繼承權、醫療權、相互扶持及其財產義務,並可領養伴侶的血緣子女。

草案也規定「通姦」所涉刑責亦適用於同性伴侶。台灣刑法規定已婚且通姦者,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國際法,不論是未婚或已婚,將成人之間合意的性行為定作非法卻是違反人權。

草案已於2月21日送往立法院審議。在大法官所設的5月24日立法期限以前,台灣國會將針對此提議做出最終表決。

2018年12月,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聯合發表一封公開信給台灣行政院,敦促他們制定詳盡法案以認可、保障同性伴侶的結合。

國際特赦組織總部 原文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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