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Re:2018 EU-China Summit 致歐盟-中國高峰會主席

 

2018年6月13日

Re:2018 EU-China Summit 致歐盟-中國高峰會主席

 

親愛的圖斯克主席與榮克主席,


我們當中幾個團體上次致信給您是2017年的5月,就是在6月舉行的布魯塞爾歐盟中國高峰會(European Union-China Summit)之前。信中向您提及中國逐漸升高的人權危機和歐盟相應的作法。從那時起,中國的人權狀況更顯惡化。
 

去年高峰會結束後沒幾週,中國當局無視國際間包括歐盟及其成員國的呼籲,拒絕讓劉曉波(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離開中國以接受肝癌的治療,以致他在官方監禁下於七月逝世。即將到來的歐盟中國高峰會,正好在劉曉波逝世屆滿一年的時刻舉辦。劉曉波的遺孀––詩人劉霞,在劉曉波死後繼續被中國官方非法居家軟禁至今。儘管劉霞已表達出國意願,中國政府仍拒絕釋放她。
 

2018年1月,瑞典籍書商桂民海在瑞典外交官的陪同下,仍然被中國當局強迫失蹤。中國當局拒絕讓瑞典外交官前往監獄探視的做法,違反它在《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下之義務。四月份,中國官方試圖阻止具德國籍的維吾爾族社運人士––多裡坤‧艾沙(Dolkun Isa)前往紐約參加聯合國論壇。然而,歐盟在2018年6月1日於布魯塞爾舉辦的歐盟中國戰略對話(EU-China Strategic Dialogue)會議上,竟未公開質疑中國對人權之侵害,也未質疑中國對歐盟會員國公民之侵害、未公開提及任何一名人權捍衛者,也未堅持要求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被無理監禁的受害者們。
 

中國持續惡化的人權局勢
 

我們各組織持續紀錄中國所有對公民社會的獨立性、族裔與宗教少數群體、以及對法治和新聞自由的危害動作。中國政府已經建立一個全面性的國家安全法律架構,讓當局得以用其噤聲異見、審查資訊、騷擾和起訴人權捍衛者。中國當局強迫律師和人權捍衛者屈服於其安排好的法庭審判秀;透過國家電視台與社群媒體,公開播放摘錄過的被迫「自白認罪」的橋段。警方也以酷刑和其他不當處遇脅迫受監禁者就範、不讓他們獲得律師協助,以及斷絕對外通訊長達數月。
 

中國政府監管著全世界數一數二嚴格的網路審查系統,限制公眾使用可迴避審查之工具,並且透過教育和大眾傳媒強化意識形態的控管。中國政府也提倡所謂的「網路主權(internet sovereignty)」說詞,意圖改寫既定規則好讓審查和監控成為國際常規。
 

藏人居住地的行政當局嚴重限制人們的宗教自由、言論、遷徙和和平集會,不尊重藏族文化、語言和傳統,對於當地官員攫取礦產和土地損及公眾利益的情事,亦未予補救。在新疆,當局升級大規模監控措施,並採行新政策否定維吾爾族的文化與宗教權利。成千上萬的維吾爾人被恣意拘禁。在他處,因反對北京當局的政策而被報復的恐懼也日漸加深,特別是去年香港法院取消了四位支持民主的立法會議員的當選資格,並且監禁三位支持民主運動的主要學生領袖。
 

歐盟行動
 

歐盟的確已經採取了些行動對抗上述發展情勢,包括最近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針對第四項議程所發表的聲明,歐洲對外事務部(EEAS)、歐盟代表團關注特定個案發出之聲明,以及人權捍衛者外展計畫。歐盟會員國派駐到中國的代表針對「一帶一路」引發的威脅及機會進行具批判性的分析,我們希望歐盟及其會員國就中國人權紀錄也可採取類似作法。
 

歐盟也沒實現其2012年人權戰略框架中所許下的承諾:「全力支持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倡議者」,同時落實「在它所有對外行動的每個領域,毫無例外」。我們憂心的是,歐盟會員國未能在三月時就中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的一項很有問題的決議投下反對票;歐盟會員國的棄守,是以人權為代價協助中國取得外交勝利。我們也很遺憾歐盟未能在2017年6月的人權理事會上發表聯合聲明。
 

歐盟2017年6月跟中國的人權對話,不出意外地沒有任何具體成果。在中國拒絕進行實質對話,而歐盟也不願意設定具體人權改善基準作為未來對話的條件,難以預期未來雙方間的對話能出現更有效的結果。承諾進行下一回對話似乎是戰略對話(Strategic Dialogue)中唯一與人權有關的可達成事項(deliverable),但應重新思考此決策。我們認為,歐盟要求釋放遭無理關押受害者的呼籲戰略中,缺乏欲達到目的;何況若中國拒絕釋放,也不會招致惡果。
 

歐盟對於促進人權的原則和廣泛性的承諾,並未落實在中國議題上;沒有與之相對應的行動,或促成釋放的決心。發表聲明來呼籲中國釋放維權律師及異議人士是好的,但不夠--- 特別是當局就算不釋放,也不會招致任何後果。中國政府境內境外的人權侵害情形持續加劇,嚴重威脅歐盟及其價值:以和平、安全與人權所繫的核心制度;也危及歐盟會員國中所有公民。每當歐盟錯失一次在高階會議中提出人權議題的機會,就是在告訴中國領導人以及中國各地的人們:人權仍舊居於其他議題之下,即使以歐盟會員國公民的自由與安全為代價。簡言之,歐盟沒有嚴正挑戰中國的濫權行為,就是在促使它繼續作惡。


建議
 

我們敦促歐盟實踐在全球推廣人權的承諾,並且:

  • 不管在高峰會舉行前、舉行期間和結束之後,公開持續地要求釋放李明哲、劉霞、王全璋、札西文色、伊力哈木·土赫提和桂民海,以及釋放其他所有因不受國際承認的罪名或僅是實踐人權而遭拘禁的的所有人;歐盟也要提出保證使這些人釋放的策略;
  • 援引歐盟2016年6月的對中策略,中斷與中國的人權對話,直到對方採取提升人權的具體措施。同時與中國各地願意參與捍衛人權人士展開「影子對話」;
  • 確認中國必須處理的特定人權議題,以作為歐盟及其會員國的戰略優先事項
  • 採用歐盟外交委員會針對中國人權事項的新協議;
  • 公開推廣幾項紀念活動:劉曉波逝世周年紀念(七月)、中國簽署(但尚未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二十周年紀念(十月)、天安門鎮壓事件三十周年紀念(2019年六月)…等。


對歐盟和其成員國來說,改善中國的人權處境應被視為緊急的優先事項。若歐盟對於這些議題發聲不足,等於歐盟在作為捍衛人權之國際領導者的立場上妥協、忽視中國人民尋求支持的需求,以及為追求自身利益而妥協。我們希望對於人權議題,您如處理其他雙方關係或相關議題般,付出同等的審慎考慮和萬全準備。
 

感謝您對於這些重要事項的關心。預祝您高峰會順利圓滿,也期待如有機會能與您討論這些議題。


敬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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