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企圖透過LGBT聚會禁令壓制行動主義

 

新加坡政府必須立即撤銷一項新規定,要求在和平集會入口須設路障,並檢查進入者的身份。新加坡當局嘗試透過此一措施限制和壓制該國的和平行動主義。

 

5月30日,粉紅點(Pink Dot)籌備者宣布警方要求在活動預定地芳林 (Hong Lim) 公園周邊設置路障。粉紅點是辦給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士以及他們的親友們的年度聚會。除此之外,活動當天,警方亦要求檢查隨身物品及強制身分檢查。粉紅點(Pink Dot) 自2009年起在新加坡舉行,下一次的聚會定於2017年7月1日舉行。表面上,這些措施的理由是考量安全因素以及一項限制非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不可參與公眾集會的新法。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新加坡當局近期強加於和平集會的限制,再次企圖對該國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強加幾乎難以滿足的嚴苛要求。這些措施實際上是另一種用來削減那些挑戰社會和文化規範或表達不同意見的個人和團體所舉辦的集會和抗議活動的方式。

 

國際特赦組織特別擔憂,對參加活動者強制檢查身分的新規定成為令人不安的先例。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政府盡速澄清是否所有其他集會都將受到與粉紅點(Pink Dot)同樣的限制。2017年4月,新加坡議會通過「公共秩序法」修正案,給予警察和其他官員更廣泛的權力限制或禁止公眾集會和抗議活動。根據修訂後的法令,警方和內政部長擁有廣泛的裁量權取消、推遲活動,或更改活動的居辦地點。該法令亦禁止非新加坡公民或非永久居民以任何方式參加、組織或資助集會。

 

「公共秩序法」修正案增加了在新加坡因進行和平集會而被定罪的風險,並污蔑那些這些示威集會的參與者,包括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LGBT),而不是確保他們不受歧視地享有人權。

 

聯合國在2016年檢視新加坡人權紀錄時,許多國家提起新加坡對LGBT人士的歧視,刑法第377A條將男子之間的自願性關係定為刑事罪行,必須廢除。2016年6月,新加坡內政部(Home Affairs Ministry)宣布外國企業贊助商不可資助粉紅點(Pink Dot)活動,由於此一限制,粉紅點活動籌辦者被迫只能向本地捐助者籌募2017年的集會經費。

 

「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人人享有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根據國際人權法,此一權利的行使並不僅限於一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而對此權利的限制,只有在可明確論証該限制的必要性之下,以及該限制與欲透過此限制保護的公眾利益,或其他的權利和自由符合比例原則時,方可允許施加限制。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新加坡當局尊重和保障和平集會的權利,並確保當局盡力使和平遊行易於進行,而不是創設更多限制使社群或政府的批評者噤聲。

 

背景

 

2009年首次頒布的「公共秩序法」,規範在新加坡的公開談話、宗教集會、政治抗議及其他公開活動。

 

自4月3日起,組織公開活動者須遵守嚴格的規範,例如至少提前28天申請許可證,以及向警方通報預估的集會規模,否則將招致罰款20,000新加坡元(約合美金14,297元)或監禁長達一年,或兩者並行。

 

根據修正後的法令,警察和內政部長具有廣泛的權力去取消、推遲活動或遷移活動地點,如警方認為公開集會將被用作政治用途,或有外國人出席或由外國人以任何方式組織或資助,許可證申請就可能遭到拒絕。

 

四月時,新加坡利用新法賦予的額外權力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而原本批評政府的人士和行動者就已經受到嚴格管制,國際特赦組織對此表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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