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Q&A:法院判決逼近 學生行動者黃之鋒:「不害怕」
香港的雨傘運動抗議過後幾乎兩年,有期徒刑的陰影仍籠罩在香港最知名的學生行動者黃之鋒身上。現在,他在當地一所大學主修政治與公共行政,17歲時,他成為一場由學生領導、支持民主抗議行動,年輕的代表人物,並第一次為國際所知。
七月,黃之鋒和兩名學生領袖同伴因為他們在一場日後被認為是引發2014年末大規模抗議的事件,遭香港法院以「參與非法集會」判決有罪並處以兩年有期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和黃之鋒進行一段Q&A,聊聊他的看法。
黃之鋒(Joshua Wong),目前為香港公開大學大學部二年級學生。
你對即將服刑有什麼感覺?
我知道可能會坐牢。作為一名策畫及參與公民不服從的行動者,我需要展現勇氣與決心。我不害怕監獄。我保持希望,並為最壞的情況做準備。最糟的情況就是法院立刻下令把我們送去坐牢。
你說你預料到上個月的有罪判決結果?
現在的法律(香港公安條例)十分限制集會自由。要集會,不應該還需要取得警方的授權或許可。因此我認為這樣的法律顯示了其內含的政治考量。
你的家人對此有什麼反應?
對於我的參與,他們已經給了足夠的彈性與支持。但我認為他們可能會擔心。但他們也知道這不是行動者的問題,而是政府的問題。政府逼迫學生們採取更激烈的方式爭取自由與民主。
2014年一場由學生領導的支持民主抗議行動。
兩年來懸而未決的法庭訴訟如何影響你?
這真的大幅影響我的生活,甚至必須延後我的(大學)考試,因為要出庭。禮拜一過後我仍然有其他審判,所以並不輕鬆。除了大學之外,我也必須到警察局,還有和律師們見面。
你在很小的時候,13歲便開始成為一名行動者。是什麼促使你開始?
兩年來,香港年輕人的政治意識已經有所改變,你怎麼看?
公民社會開始出現激進化甚至分裂的現象。但我認為有更多年輕人參與政治是好的,不管他們採取是合作或進步的立場。我認為年輕世代大多數人都同意,我們需要參與公民投票並且讓我們的選票決定我們的未來。不要期待和北京政府的閉門會議可以獲得任何正面的結果。
你認為香港自2014年以來,在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方面進步/退步了多少?
香港的集體價值因為中國共產黨的干涉而倒退,包括政治監控、失去參選資格、書商事件。我們仍在等待特首選舉的投票權。
你如何從學生行動團體的創辦人成為香港政黨的創辦人?
我認為人們對政黨創辦人的期待與要求,比行動者團體(的創辦人)還要高。我覺得自己像是行動者多過政治人物,會直接採取行動、大規模抗議、和大眾站在一起並且為香港的未來奮鬥。
這條路對你來說並不容易,對嗎?
不管是傾北京的媒體批評我、我的住址和電話號碼被公布在路網上、有人寄信到我家、沒有辦法進入中國大陸還有成為馬來西亞政府的黑名單…面臨這些壓力都不輕鬆。但相較中國大陸的行動者遇到的壓力,我覺得這不是非常嚴重。
對於那些希望造成改變的年輕行動者,你有什麼心得或建議?
全世界的行動者面臨的政治脈絡、文化和公民社會的環境都不同,雖然這些條件不同,但我們仍相信一樣的普世價值:民主、自由與人權。要看到行動者呼籲的改變並不容易,但每當感到沮喪或挫折時,我們必須提醒自己,世界上許多人都決心造成社會改變與進步。還不到放棄的時候。
編註:本篇由英文翻譯至中文,並非訪談中文逐字稿,原始英文文件請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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