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諾魯收容所:背景資料與證詞

 
嚴謹的保密措施
 
澳洲政府於諾魯營運的離岸處理中心用一道保密牆包圍起來,澳洲與諾魯雙方皆竭盡所能地防堵內部情況流出島外。若服務供應商或其他島上工作人員洩漏有關拘留於此地的難民與尋求庇護者的情況,根據澳洲法律,他們會因此遭刑法起訴並求處民事賠償。諾魯已經禁止使用臉書,並制定了用詞模糊的法律因應潛在破壞公共秩序者,法律專家們擔憂這些法令將使抗議的難民與尋求庇護者遭到定罪
 
入境諾魯(尤其是記者)受到嚴苛的限制,例如冗長的申請過程,以及不退還的美金8,000元簽證費。自2014年1月以來,諾魯僅核發簽證給兩家媒體。其他簽證申請不是被斷然拒絕,就是石沉大海。
聯合國官員也屢屢遭諾魯拒絕入境,有時他們甚至認為由於嚴苛的入境限制,探訪諾魯既無用又不切實際。
 
攻擊、性暴力與有罪免責 
 
受訪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均表示,自己或家人曾遭諾魯當地人單獨或集體恐嚇、騷擾或暴力相向。他們說,攻擊者會咒罵他們並且朝他們吐口水、投擲瓶子和石頭,當他們走在路上或騎摩托車時,諾魯人會突然將車子急轉向衝撞過來,或是破壞他們的窗戶與其他財物。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記錄的一些案件中,在白天或傍晚,諾魯人會單獨或成群結隊毆打並搶劫難民和尋求庇護者,有時甚至持刀威脅。總共逾20名受訪者表示自己曾受諾魯人攻擊。
 
一名來自孟加拉的難民5月時遭到攻擊,導致頭部嚴重受創。一名諾魯男性朝他扔了一塊大石頭,把他從摩托車上踢下來,在他跌倒後毆打他。一名索馬利亞女性也舉報,她的丈夫3月時被數名諾魯男性用大刀襲擊頭部。隔夜,一群諾魯人甚至試圖闖入他們的房子。另一名索馬利亞男性也表示,自己想搭便車去一家商店時,遭到一名諾魯男性搶劫。
 
許多人都提到自己遭諾魯男性攻擊,這些諾魯人趁難民外出工作或買食物時,竊取金錢、手機和摩托車。一名服務供應商證實這樣的攻擊「每週發生數次,特別是週末的時候。」
 
因此,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他們害怕離開自己的住處,尤其在晚上。女性表示自己幾乎未曾離開營地,只敢團體行動或男性陪同之下外出。
 
6名女性描述自己曾遭性攻擊或性騷擾的經驗,包括撫摸、觸碰、明目張膽的威脅、要求性交與意圖強制性交。一名女性表示,她曾兩次與諾魯人一起搭車時,諾魯男性試圖開車將她載到叢林裡,顯然意圖強暴她。她也表示自己一度在島上一家商店找到工作,卻在第一天上班後不得不辭職,因為另一名員工不斷觸摸她。一名年輕女性說從收容所獲釋後,她便為了能受到保護而結婚。
 
「在我離開營地後,我感到非常不安全,甚至無法外出。於是我決定嫁給一名大我15歲的男人,好保護自己。如果你獨身一人,一切都是難事。至少他可以去買東西或是陪伴我上街。現在他住院了,如果我需要離家外出,我只能依靠我的個案管理員。」
 
另一名女性表示:
「我們一直活在恐懼之中。我總是反覆檢查門是否已上鎖。我們不能單獨出門。一些喝醉的諾魯人常會靠到面向馬路的家門口,對著我們大吼大叫。」
 
難民與尋求庇護者表示諾魯警方不理會他們的控訴,有時甚至勸阻他們不要報案。一則新聞報導指出,諾魯警方會以「捏造事實為博取媒體版面」為由,駁回一些投訴。一些難民提供了他們遭攻擊後向當地警方報案的副本給人權觀察與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即使受害者能夠指認攻擊者,警方卻從未進行任何調查或逮捕嫌犯。服務供應商證實了這些證詞,他們表示,常常需要陪同難民向警方報案。
 
諾魯前任首席大法官,同時也是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的Geoffrey Ames於2015年7月在澳洲參議院特別委員會前作證:「關於(警方)獨立性,與他們是否有意願調查諾魯人被指控攻擊非諾魯人的案件,確實相當令人質疑。」 ( Ames擁有澳洲國籍,在2014年1月諾魯當局撤銷其簽證後,被迫辭去大法官一職。)
 
醫療照護
 
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Inter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Services,簡稱IHMS)受雇於澳洲政府,是難民和尋求庇護者醫療服務的主要供應商。一些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員工曾公開譴責難民在諾魯島上所遭遇的惡劣待遇,令人對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在諾魯的營運感到擔憂。在諾魯無法取得專業醫療器材與醫療人員,因此需要基本治療以外的諾魯人會轉介到澳洲或斐濟。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醫院連像是繃帶或橡膠手套等基本的醫療補給品都不夠。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醫務人員和諾魯的醫院很少認真對待他們的身體不適,而且大部分向人權觀察和國際特赦組織報告的案例中,醫生只會開止痛藥。一些受訪者表示,他們在諾魯為嚴重的健康問題所苦,卻幾乎無法獲得任何專業醫療照護。他們罹患心臟和肝臟疾病、伴隨糖尿病而來的體重減輕與視力急速惡化、背部問題導致行動不便等等。當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向位於澳洲的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高層深表憂慮時,他們「強烈駁斥」劣質醫療照護的指控。
 
父母們尤其對懷孕與分娩期間的女性獲得的醫療服務感到不滿,並表示新生兒持續為感染和其他疾病所苦。
 
一名尋求庇護者描述了他的妻子分娩時的情況:
「我看見我的妻子躺在床下。那張床連床墊都沒有...我看見護士,一名澳洲護士,在玩她的平板電腦。我的妻子在哭。我說:『請為我太太做些什麼吧。這裡像個監獄,而不是產房。」廁所沒有衛生紙或洗手乳,所以我出去買了洗手乳和好幾捲衛生紙。」
由於未經許可不能離開這座島,為了轉至諾魯境外其他醫療機構,他們必須完全依賴澳洲當局與服務供應商為他們安排。受訪者表示轉院延宕甚久,同時還得忍受劇烈病痛,也沒有任何相關消息,直到終於轉至巴布亞紐幾內亞或澳洲接受檢查或手術。
 
一名父親說:
「我兒子的肝臟有問題。已經持續到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看診兩年了,他們一再承諾,之後我兒子能定期讓醫生看診,但仍未兌現。他們只是幫我兒子做檢查,但沒有給予任何治療。我女兒的視力一直有問題,她因為在學校看不到黑板而必須向同學求助。但這裡沒有辦法取得眼鏡,甚至無法讓她接受適當的視力檢查。」
 
一名患有糖尿病的年輕人表示,他的體重減輕27公斤(約60磅)後,便去找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經理。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經理告訴他這種體重減輕是「正常的」,就算他的體重繼續減輕,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經理也只會感到「適度擔心」。這名年輕人的家人用手機錄下了這段對話,並提供副本給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員。
 
一名年輕女性在母國被迫接受割禮,她表示自己因此感到劇痛而無法進行性行為。她在諾魯時沒有獲得任何針對這個情況的治療。她表示:
 
「5個月來,他們只是一直把我送去心理諮商。我不知道自己出了什麼問題,只是一直對一切感到自責。我後來去看了幾次婦產科,但在這裡他們對我的情況無能為力,他們說我需要轉院接受治療已經說了一年半了,但目前為止仍未成行。」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好幾次當他們的朋友或家人急需協助時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但醫院卻拒絕派車。一名醫療供應商證實了這樣的說法:
 
「當人們叫救護車,或甚至是我們自己叫時,他們有時來有時不來,有時20分鐘就到,有時3小時才到。但我們也不准為我們的客戶叫救護車,或用自己的交通工具將他們載到醫院,因為那會被視為『過度支持』,我們應該要幫助客戶『自立自強』。我們常讓病人尚未痊癒就出院,有時他們仍意識不清,有一次一名病人手上甚至還插著針頭。院方不允許我們詢問他們出院的理由、他們被開立什麼藥物或他們的病例。」
 
連取得一副眼鏡都可以是一場嚴峻的考驗。一名女性表示,自己等了整整9個月她的處方簽才在澳洲開立。
 

無法調閱病歷

 

至少5名難民與尋求庇護者表示,他們在索取個人病歷時遭到拒絕,或僅能取得部分病歷內容,例如病歷上沒有他們接受的手術相關紀錄等等。有時他們甚至只會收到數頁空白的病歷,整份文件上只記載病人姓名、年齡與醫生姓名縮寫。

 

人權觀察與國際特赦組織檢視的數個案例中,由於醫院缺乏所需的醫療專業或器材,醫生必須在醫療報告中書面要求讓該名難民或尋求庇護者患者接受海外治療。而經認定應轉至海外治療者,轉院前可能必須等上數月。

 

轉診至澳洲、巴布亞紐幾內亞

 

醫療轉診時常倉促成行,亦常常導致患者與家人被迫分隔兩地。某案例中,一名男性被告知他的妻子由於精神問題需要接受長期專業治療,並要求他授權同意,然而並未說明他的妻子何時會轉診。

「就在我同意她轉診的隔天,我接到消息:『喔,我們已經將你的妻子用飛機緊急送去澳洲了。』我的兒子根本無法接受,他嚇壞了。他沒辦法跟母親說再見。(抵達澳洲後)我的妻子醒來,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澳洲......」

 

「我真的很擔心兒子。過去40天來,他沒踏出房門一步。他跟母親感情非常好。現在他完全不說話,非常生氣,乾脆不講話了。我無法控制他的行為,他整個人都變了。」

 

這名父親說13歲的兒子開始做惡夢、尿床,而且除了他父親之外,對其他人都充滿敵意、拒絕互動。

 

在澳洲接受治療後返回諾魯的過程更是匆促,有時候甚至以一種令人感到十分羞辱且受傷的方式被送回諾魯。一名曾在布里斯本陪伴妻子生產的男性表示:

「他們把我跟我的妻子上銬,說我們必須回諾魯。我太太還沒準備好,原本還在睡覺,連衣服都還沒穿好。這感覺真的很糟。為什麼一定要弄成這樣?回諾魯沒什麼大不了的,為何非要一大清早還動用手銬?他們早上七點把我們帶走,也把我們的孩子抱走了,我們直到到晚上七點之後才又見到孩子。」

在另一個案例中一名女性表示:

「我在上鎖的房間裡睡得正熟。突然間一名警察手拿相機出現在我面前。他說『起床!』我嚇得動彈不得,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哪裡。兩名警察一人抓住我一邊的手臂,我後面還有更多警察跟著。我兩腿直發抖,心臟跳得好快。我腳軟了走不動,他們把我拖進另一個房間。他們甚至不准我戴上眼鏡。不管醫生說什麼,他們硬是把我帶上飛機。直到現在我仍感到恐懼,每當我試著入睡時仍會想起這一幕。」

有些人表示,儘管醫生建議移民主管機關病患的身體狀況並不適合旅行,他們仍被送回諾魯。

 

有些人說即使患有嚴重慢性病,需要轉診接受治療,仍會被迫中斷、縮短療程然後強制送回諾魯。有一個案例便是如此,一名年輕女性在乳房、喉嚨與卵巢內發現腫塊,同時被診斷出胃潰瘍,她先被送到澳洲,之後再轉到巴布亞紐幾內亞。

 

「當我在澳洲的時候,我的醫生告訴移民署我需要接受乳房手術,但他們還是把我送回諾魯。我的病情於是惡化,一年之後我被送到巴布亞紐幾內亞接受內視鏡與大腸鏡檢查,之後又被送回諾魯。他們給了我一些藥丸,但它們並沒有效,我仍持續感到疼痛,而且無法進食。」

 

另一個案例中,一名男性在島上居住一年後心臟病發作,最後終於被送到澳洲,並在那裡待了4個月:

 

「當他們來接我回諾魯時,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人也在場,我試著拜託他們和安全人員不要送我回去,但他們還是把我跟家人帶走了。我感到十分害怕,因為醫生在我的心臟發現一個血塊,還有我的動脈也阻塞了,他說這非常危險。當我回到諾魯,一名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的醫生看了我的病歷說:『我無法為你的身體狀況負責,他們根本不應該送你回來。』之後我心臟病又發作了一次,但醫生一直表示他們在這裡無能為力,我需要的是專業治療和適合的醫院。」

 

國際特赦組織及人權觀察詢問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對於轉診的時機與方式,他們是否抱有任何醫療方面的疑慮,高層醫療人員回覆相關問題必須請教澳洲移民署。

 

醫療供應商表示自2016年2月開始,澳洲移民主管機關堅持病患應優先轉診至巴布亞紐幾內亞而非澳洲。至於被認定必須前往澳洲治療的患者,澳洲移民官員通常同意僅該名患者可前往澳洲。醫療供應商表示,實施這項新法,是由於先前澳洲有律師成功防止病患在接受治療後再度被送回諾魯。其中一名醫療人員表示:「如今家人都留在諾魯,患者別無選擇只好回到那裡。」

 

精神狀況

 

患有心理創傷及嚴重精神健康問題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無法獲得適當支持及治療。諾魯目前只提供兩種精神健康相關治療。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是一家澳洲政府委託的私人公司,也是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主要醫療供應商,然而該機構卻被揭發,給予患者過量強效鎮定劑及抗精神病藥物,兒童及成人均受害。諾魯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表示,這些藥物有著嚴重的副作用,卻無助於緩和病情。國際特赦組織及人權觀察在發佈新聞報導前,向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在澳洲求證,該機構的資深員工卻「強力駁斥」處方籤開立不當等與惡劣照護品質相關的指控。

 

另一間機構「酷刑及創傷生還者海外支援服務(OSSTT)」的正式服務範圍則僅限過往創傷。孩子們往往得等上好幾個月,等待來訪的醫療專業人員問診。

 

幾乎所有受訪者都有某種類型的精神問題,其中以高度焦慮、失眠、情緒不穩定、無精打采、沮喪等最常見,所有人皆表示這些問題都是被送到諾魯之後才開始。其中許多人的病情嚴重,有人會反覆自殘、拿利器割手或用頭撞牆,或好幾個月不發一語、認不得自己的親戚、幾個星期不下床、拒絕出門或洗澡等等。其中一名婦女向研究人員表示,她待在諾魯的時候開始強迫自己洗手,一天要洗手幾百次。

 

有的家庭則是孩子開始尿床、做惡夢、無理取鬧,有時候甚至不再跟家人之外的人互動或說話。

 

即使如此,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獲得的診斷常常未完整評估心理狀況,亦未考量他們在母國受到的創傷,或將長時間拘留在諾魯、對於未來的不確定感等因素納入考量。

 

許多受訪者皆表示,當他們向國際健康及醫療服務公司訴說自己或親人的精神問題時,對方往往不重視,有時候甚至還說,尋求協助的人是因為之前看過其他尋求庇護者或難民被送往澳洲接受精神問題治療,所以也跟著「有樣學樣」。

 

更糟的是,那些精神狀況已經明顯加劇的患者,在被送往澳洲治療幾個月後,又被送回當初醫生認定造成心理創傷的環境。

 

一名醫療供應商的工作人員發現超過20件這樣的案例,有些以悲劇收場。舉例而言,Hodan Yasin是一名被認定有自殺傾向的索馬利亞婦女,她在澳洲住院幾個月後,又遭強制送回諾魯。當時她仍然有強烈的自殺傾向,並被安置在收容所中一間特殊病房,據說那裡有人24小時全天候看守。但最後她還是逃跑了,買了汽油自焚,全身85%燒傷。

 

數十名成年受訪者表示他們曾經嘗試自殺。有人刻意用藥過量、喝下漂白水等清潔劑,也有人用刮鬍刀、上吊或把自己勒死,或點火自焚,另外也有許多人表示曾經認真考慮自我了斷。有些兒童也曾經用打火機、刮鬍刀片等各種方式自殘。

 

幾乎所有受訪者都提到Omid Masoulmali,他是一名23歲的伊朗男性,於今年5月自焚身亡;另外也提到隔一週後引火自焚的Yasin。一名男性表示:「我把汽油準備好了」,語氣稀鬆平常。

 

「我活得好累了。」一名15歲的女孩說,她已經兩次自殺未遂。

 

一名婦人的丈夫被送到澳洲接受緊急醫療,她說家人被拆散後,9歲大的兒子就老是把自殺掛在嘴邊:「兩個星期以前,我的兒子拿著打火機說:『我要把自己燒死。我活著幹嘛?我要我爸爸。我好想爸爸。』我從他的眼裡看見悲傷。」

 

處理中心
 
尋求庇護者抵達諾魯後,長達數個月,有時甚至數年的時間被拘留於諾魯區域處理中心(Regional Processing Centre, 簡稱RPC)形同監獄的營地,營地周圍不僅有圍籬包圍,亦有警衛看守。人們住在擁擠的帳篷裡,就算裝了簡易風扇仍酷熱不堪。由於濕度高達75%至95%,黴菌在帳篷牆上與天花板快速孳生,皮疹和其他傳染病因此迅速傳播開來。突然的暴雨不但淹沒路面,也將帳篷地板變成水鄉澤國。有時大雨甚至從收容所地面沖刷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未爆彈。
 
食物一律在固定時間發放,然而,即便是為了年幼的兒童,也不准將任何食物帶進帳篷。2015年10月後,區域處理中心的生活條件有所改善,諾魯准許大部分拘留者擁有更多行動自由。
 
直到2015年年初,尋求庇護者一天只能淋浴兩分鐘。數名受訪女性回憶起警衛如何在兩分鐘後把洗髮精都還在頭上的她們趕出淋浴間時不禁落淚。廁所前總是大排長龍,很快就變得骯髒不堪,使清潔工拒絕打掃廁所。他們一週最多只能使用一次網路,而且不准離開營地。
 
約400名住在區域處理中心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大部分獲准在白天外出,但他們仍需注意宵禁時間、警衛監視以及其他諸多人身自由限制。智慧型手機在營地內屬違禁品。
 
一名尋求庇護的男性表示:
「當我們來到這裡時,發現叢林裡的帳篷。他們把8個家庭安排在一個帳篷裡,總共有6個小孩同住一個帳篷。每一天、每一個晚上我們不曾休息過。沒辦法睡覺。孩子們會打架因為太擠了。他們(所方)一天裡大部分的時間把水鎖起來。他們只會給我們一點點,太陽那麼炎熱,根本就不夠。有的時候我們兩三天沒辦法洗澡。孩子們的皮膚狀況變得很糟。我們忍受這樣的情形兩年。」
 
一名女性回憶道:
「帳篷太糟糕了,裡面太熱,熱到感覺自己無法呼吸。孩子們總是很難受,因為那對他們來說真的太熱了。這裡沒有足夠的飲水,還有特定的洗澡時間,就算孩子們需要在其他時間洗澡也沒辦法,警衛只准許在規定的時間洗澡。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下,3年後孩子們開始出現心理問題,像是尿床、作惡夢。」
 
根據澳洲移民與邊境保護署,5月底時總共有466人住在區域處理中心,其中50名是兒童。尋求庇護者則表示,大部分的人仍住在帳篷裡。
 
澳洲移民署的紀錄顯示,該機構在島上已完成1,194起難民身分審查,其中915人被認定為難民,其餘279名則沒有獲得難民身分。人權觀察從難民和尋求庇護者那裡得知,大部分通過身分認證的難民目前住在其他營地,或是島上其他社區的房子裡,但有些人在等待房屋分配的同時仍留在區域處理中心的營地。難民身分申請遭拒絕的人大部分仍住在島上的帳篷,雖然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少數人已經答應返回母國。 
 
學校內的霸凌與騷擾
 
父母與兒童表示,諾魯學生經常霸凌來自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家庭的同學。一名15歲女孩說,她不再去學校了,因為諾魯小孩總是試著摘掉她的頭巾並嘲笑她。
 
一名母親表示:
「當我們的孩子去上學,諾魯小孩叫他們『難民』而不是名字。人是有名字的。他們說:『為什麼你在這裡?這是我們的國家。你應該離開。我們不喜歡你待在這裡。』」
 
一名10歲的女孩描述了類似的情況:
「學校裡所有小孩都喊我們『難民、難民、難民』,他們不叫我們的名字。他們打我們。當我們試著跟老師報告時,老師不會說『為什麼你們諾魯小孩要打其他人?』而是跟我們說:『為什麼你們要跟諾魯小孩打架?』我們試著解釋,但他們不聽。」
 
一對13歲與14歲的兄弟說他們最初上了一個月的學,但之後就輟學了幾乎3年。哥哥說:
 
「當地小孩一直攻擊我們,甚至丟我們石頭。我們向校長告狀後,那些小孩被迫向我們道歉。但我們離開了校長辦公室之後,他們對我們更加生氣了。」
 
澳洲救助兒童會(Save the Children Australia)估計85%的尋求庇護者與難民兒童在諾魯當地輟學,某種程度上是因為霸凌與騷擾盛行。
 
企業責任
 
澳洲於諾魯設立的收容所是由私人公司與其他服務供應商所營運。若員工揭露島上難民的情況,這些服務供應商將面臨懲罰,因此一些員工冒著相當大的風險揭露島上的情形。那些在諾魯提供服務的公司都知情,也知道這種環境對難民與尋求庇護者所造成的影響,然而,這些公司的涉入愈使虐待情形持續發生。若沒有他們的服務,澳洲與諾魯政府將難以維繫雙方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及維持離岸處理中心。大部分公司在諾魯直接代表澳洲移民與邊境保護署。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詢問了兩間主要公司的意見,澳洲政府與其簽約以讓它們為諾魯收容所的營運提供服務,這兩間公司分別是經營區域處理中心(RPC)的Broadspectrum,以及主要的醫療服務供應商IHMS。對於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的調查總結,Broadspectrum的回覆是「堅決否認」任何表示公司並未尊重人權的暗示。IHMS則表示自己的角色是提供服務,而非參與澳洲政府的政策,並「強力駁斥」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針對它的指控。
 
一名在IHMS擔任心理健康部門主任至2014年7月的心理醫生Peter Young 評論道:
「維護病人的最佳醫療權益,並挺身反對危害健康的政策與作法,是對醫生與其他醫護人員的基本道德要求。而澳洲政府卻執意遵循一個迫使搭船抵達澳洲的尋求庇護者受苦的政策。遭受虐待、缺乏醫療服務、延誤治療以及不人道的程序都是迫使難民折返,與阻止其他人再前來澳洲的主要原因。」
 
「接受此事且不願出聲的醫療人員,等同於與這秘密進行且有害難民健康的作法共謀。他們陷於無法解決的利益衝突、違背自己的道德責任,無法符合一個令人滿意的照護標準。具有完全獨立性的臨床診斷、公開報告健康數據,以及適當且獨立的監督控管,為了提供安全並符合道德標準的服務,這些都是最基本與必要的規範。」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相信這些企業持續涉入諾魯收容所運行,等同於侵害難民與尋求庇護者權益的共犯。這些企業獲利於難民受虐的背景之下,而且根據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在島上的調查,有些企業甚至要為嚴重的虐待情形,與無法提供適當醫療照護負起直接責任。
 
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
 
所有受訪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當他們被送到諾魯時,澳洲移民署說只是為了「處理程序」而轉移他們,之後他們將被安置於一個第三國家。他們表示澳洲移民署對於他們在諾魯的停留時間長短自從2013年8月起就時常變動,每次都會出現一個新的時間表,並否認澳洲官員當初曾公布了一個不同的版本。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是那些通過難民身分認證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接下來的遭遇,也無法從諾魯或澳洲當局那裡獲得任何清楚的答案。他們無法離開諾魯島,即便他們有財力這麼做,或即使他們已取得「旅行證件」。研究員看過諾魯政府核發給難民的旅行證件,上面在國籍欄中寫著「難民」,試著申請其他國家簽證的難民因此受到拒絕。
 
一名男性表示:
他們沒有說明我們會保持難民狀態多久。當我來到諾魯時,他們說最多5年。他們說5年之內我們會被轉移到其他國家,但不是澳洲。結果兩年後他們又說:『你將在諾魯待上10年,或轉移到柬埔寨。』」
 
另一名男性表示:
「如果他們在我當初抵達諾魯時就說我得待上10年,這沒問題。但他們說的是我們最多只會待上5年,然後我們將會去另一個國家。雖然我不知道是哪個國家。但是在諾魯待了兩年後,政府卻說繼續在這裡待上10年或去柬埔寨,或是回家。」
 
另一名男性表示:
在諾魯,難民身分不是永久的。政府只提供我們暫時重新安置。他們給我們一張無用的旅行證件,因為反正我們無法離開這裡。我們形同活在監牢,不能離開這座島嶼。
 
一名女性表示:
人們在這裡沒有真正的生活。我們只是存活。我們是行屍走肉,徒有軀殼。我們失去了希望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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