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難民於諾魯遭遇駭人聽聞的虐待與忽視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聯合聲明

透過調查這座位處偏僻的太平洋島嶼,發現刻意隱藏之下的蓄意虐待


(雪梨,2016年8月3日)—人權觀察與國際特赦組織今日表示,大約1,200名於澳洲尋求庇護的男女與兒童遭強制轉移至偏僻的太平洋島國諾魯共和國(Nauru)。在那裡,他們遭到嚴重虐待、非人道對待與忽視。澳洲政府無法有效解決這項問題,似乎表示澳洲所採取的政策旨在刻意阻止更多尋求庇護者搭船抵達澳洲。

 

在諾魯,大部份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已遭拘留3年,時常遭到澳洲政府雇用的健康醫療人員與其他服務人員忽視,亦經常遭到諾魯當地居民攻擊,而這些攻擊者卻無須負責。即便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他們仍必須忍受治療延宕,有時甚至會被拒絕提供醫療服務。由於許多人有嚴重的心理問題,並且深感絕望,試圖自殘與自殺之事頻傳。對於未來,所有人都感到長期的不確定性。


代表國際特赦組織於諾魯島進行調查的資深研究主任Anna Neistat表示:「澳洲流放這些乘船至澳洲尋求庇護者的政策十分殘酷。」

 

「世界上很少有國家為了嚇阻其他尋求保護和自由的人們前來而做到這種地步。」


澳洲當局相當清楚諾魯的虐待情況。澳洲人權委員會(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簡稱AHRC)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澳洲參議院特別委員會與一名政府指派的獨立專家,各自指出難民在諾魯遭受虐待的情況,並呼籲政府改善。澳洲政府長期無法解決在其轄下的諾魯所發生的虐待情事,明顯意味著這些行為是出於政府政策而執行或縱容。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表示,強制將難民與尋求庇護者轉移至諾魯、長期將他們拘留於不人道的生活環境中、拒絕讓他們獲得適當的醫療照護,以及收容所營運上其他結構性問題,使許多人的心理健康嚴重惡化,澳洲政府已經違反了人有權免於酷刑與其他不人道虐待、恣意拘留,以及獲得其他基本保護的權利。

 

代表人權觀察於諾魯島上執行調查的兒童權利資深顧問Michael Bochenek表示:

過去三年來澳洲殘忍地對待住在諾魯的難民,已對他們的健康造成嚴重傷害。使成人甚至兒童在持續虐待下到達崩潰邊緣,似乎是澳洲政府利用諾魯的目的之一。」

澳洲與諾魯對於如何處置在諾魯的尋求庇護者嚴加保密,並且拒絕大部分記者和研究員參訪諾魯的要求。儘管如此,2016年7月一名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與一名人權觀察研究員得以合法進入諾魯,總共停留了12天。他們申請進入諾魯時沒有被問及所屬的組織。他們採訪了84名來自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索馬利亞、孟加拉、科威特與阿富汗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包含居於伊朗和伊拉克的無國籍庫德族人。受訪者中共29名女性,5名女孩與4名男孩。研究員也訪問了幾名服務供應商的員工,雖然得冒著被起訴的風險,他們仍同意分享這些資訊。

 

諾魯是一個僅有21平方公里(8平方英哩)的貧窮島嶼,面積甚至比墨爾本機場還小,人口僅一萬人。40年來開採磷礦,使得諾魯島內大部分的內陸地區既不適合人居,也無法耕作。工作機會十分稀少,更是極度缺乏健康與教育等基礎公共服務建設。

 

基於澳洲與諾魯之間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s of Understanding),自2012年9月起澳洲政府一直強制將有兒童的家庭、沒有家屬陪伴的兒童、未婚男性與女性轉移至諾魯。澳洲同意負擔所有離岸拘留與處理尋求庇護者及難民所需的費用。2015年4月30日結算的澳洲年度財政支出中,澳洲政府營運諾魯拘留所共花費4.15億澳幣(3.14億美元),等同每名被拘留者的平均支出約為美金35萬。

 

轉移至諾魯的難民一開始都收容於「區域處理中心」(Regional Processing Centre,簡稱RPC)長達甚至超過一年,住在狹窄的塑膠帳篷,帳蓬內溫度經常高達攝氏45至50度 (相當於華氏113至122度,)還會遇到暴雨和洪水侵襲。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收容所的生活環境就像「坐牢」,警衛時常搜查他們的帳篷,沒收包括食物和縫衣針在內的「違禁品」,僅有2分鐘的淋浴時間,廁所更是骯髒不堪。

 

區域處理中心是由與澳洲政府雇用的一家私人公司經營,該公司不僅管理中心設備,也負責確保收容所中尋求庇護者的健康照護和福利。因此對於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人權遭到侵犯,澳洲和諾魯負有共同責任。

 

澳洲與諾魯政府認可難民身分者,通常安置於島上的開放式營地或其他散佈全島的住處。家庭通常會被分配到組合屋或貨櫃屋,而未婚男性會被安置在僅能容納一張床和一個小櫃子的房間。受訪者表示,諾魯島上1,200名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中,大約三分之一仍住在帳篷裡。

 

自2015年10月起,諾魯共和國(Nauru)允許尋求庇護者在島上擁有更多行動自由。由於拘留尋求庇護者的合法性先前受到質疑,此舉普遍被解讀為澳洲政府對該指控的回應。然而那些尚居於收容所的人仍受宵禁限制、不能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拘留中心、必須受警衛監視,面臨其他諸多自由限制。
 
澳洲人權委員會、聯合國難民署和其他組織發現,許多難民在母國受到迫害,又於前往澳洲途中遭到虐待和險境,之後又再度長期被拘留於惡劣的環境中,加劇了他們一路走來所受的創傷。


 
受訪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在諾魯,他們感到嚴重焦慮、失眠、情緒不穩、長期憂鬱甚至短暫失憶。兒童開始有尿床、做惡夢的情形,並且出現破壞性或其他不良行為。成人和兒童均曾公開表示輕生念頭。然而收容在諾魯的難民卻沒有獲得適當的支持或心理治療。
 
諾魯提供給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醫療照護標準低落。醫療設備簡陋、醫療專業人員經常人手不足,牙科治療也僅止於拔牙而已。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儘管病情嚴重急需專業醫生診治,或必須將病人轉至諾魯境外其他醫療機構就醫,這些安排卻往往延宕許久。根據新政策規定,大部分轉院至澳洲境內尋求醫療照護的病患,其家屬不予隨行,分明是迫使他們就醫後必須再返回諾魯。


 
國際健康與醫療服務公司(Inter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Services,簡稱IHMS)受僱於澳洲政府,負責在諾魯提供醫療服務。 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向這家公司就難民醫療照護問題表達關切,但國際健康與醫療服務公司高層否認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有不妥之處。
 
人權觀察與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諾魯的被拘留者的人身安全是一大隱憂。許多尋求庇護者曾遭毆打與搶劫。每位女性受訪者皆表示自己不敢單獨外出。受訪者也指出當地警察對於他們遭到攻擊的報案草草了事,或甚至根本沒有展開調查。


 
在當地就學的難民兒童表示自己經常遭到諾魯本地學生的霸凌與騷擾,叫他們回去自己的國家。許多兒童因此集體輟學。


 
有些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坦承在這裡遭受的諸多虐待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接受或請求遣返母國,即使在那裡他們可能會面臨遭到迫害或其他嚴重傷害的風險。


 
澳洲政府應立即於澳洲境內重新安置難民,並關閉諾魯的離岸處理中心。在此之前,當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仍留在諾魯時,澳洲政府應確保他們能獲得優質的醫療與心理照護。諾魯政府則應開放獨立人權觀察員和記者進入島內,而澳洲政府同樣也應開放他們進入拘留尋求庇護者的「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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