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難民於諾魯遭遇惡劣虐待與忽視

「澳洲流放這些乘船至澳洲尋求庇護者的政策十分殘酷。世界上很少有國家為了嚇阻其他尋求保護和自由的人們前來而做到這種地步。」
「過去三年來澳洲殘忍地對待住在諾魯的難民,已對他們的健康造成嚴重傷害。使成人甚至兒童在持續虐待下到達崩潰邊緣,似乎是澳洲政府利用諾魯的目的之一。」
惡劣的生活環境
轉移至諾魯的難民一開始都收容於「區域處理中心」(Regional Processing Centre,簡稱RPC)長達甚至超過一年,住在狹窄的塑膠帳篷,帳蓬內溫度經常高達攝氏45至50度 (相當於華氏113至122度,)還會遇到暴雨和洪水侵襲。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收容所的生活環境就像「坐牢」,警衛時常搜查他們的帳篷,沒收包括食物和縫衣針在內的「違禁品」,僅有2分鐘的淋浴時間,廁所更是骯髒不堪。
區域處理中心是由與澳洲政府雇用的一家私人公司經營,該公司不僅管理中心設備,也負責確保收容所中尋求庇護者的健康照護和福利。
對於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人權遭到侵犯,澳洲和諾魯負有共同責任。澳洲與諾魯政府認定為難民身分的人,通常被安置於島上的開放式營地或其他遍及全島的住處。
家庭通常會被分配住在組合屋或貨櫃屋,而未婚男性會被安置在僅能容納一張床和一個小櫃子的房間。受訪者表示,諾魯島上1,200名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中,大約三分之一仍住在帳篷裡。
自2005年10月起,諾魯准許尋求庇護者在島上擁有更多行動自由,由於收容尋求庇護者的合法性之前曾遭到質疑,此舉被普遍解讀為澳洲當局對該指控的回應。然而那些尚居於收容所的難民仍有宵禁限制、不能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收容所、必須受警衛監視,自由也遭到其他諸多限制。
澳洲人權委員會(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聯合國難民署(UNHCR)與其他組織發現,許多難民在母國受到迫害,又於前往澳洲途中遭遇虐待和其他危難,之後再長期被拘留於這樣惡劣的環境中,更加劇了他們一路走來所受的創傷。
受訪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在島上他們常感到嚴重焦慮、失眠、情緒不穩、長期憂鬱甚至短暫失憶。兒童開始有尿床、作惡夢的情形,並且出現破壞性與其他不良行為。成人和兒孩都坦言有輕生的念頭。儘管如此,諾魯的難民卻無法獲得適當的支持與心理治療。
諾魯提供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醫療照護標準低落。醫療設備不完善,醫療專業人員人手不足,牙科治療也僅止於拔牙而已。
逾400名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仍居於澳洲設於諾魯的難民處理中心的擁擠帳篷中。
儘管不斷向醫護人員提出請求,難民仍難以獲得醫療服務。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表示,儘管病情嚴重急需專科醫生診治,或必須將病人轉至諾魯境外其他醫療機構就醫,這些安排往往延宕許久。根據新政策規定,大部分轉院至澳洲境內尋求醫療照護的病患,家屬不可隨行,藉此逼迫患者就醫後再返回諾魯的意圖十分明顯。
國際健康與醫療服務(Inter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Services, IHMS)是一家受雇於澳洲政府的供應商,負責在諾魯提供醫療服務。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向該公司就難民醫療照護問題表達關切,但IHMS高層否認其醫療服務有不妥之處。
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表示,諾魯收容所中人身安全問題是一大隱憂。許多尋求庇護者遭到毆打和搶劫。每位女性受訪者皆表示不敢單獨外出。受訪者也指出當地警方對他們遭到攻擊的報案草草了事,或甚至根本沒有展開調查。
在當地就學的難民兒童表示自己經常受到諾魯本地學生的霸凌和騷擾,要他們回去自己的國家。許多兒童因此集體輟學。有些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坦承在這裡遭受的諸多虐待讓他們別無選擇,即使會面臨遭到迫害或其他嚴重傷害的風險,他們也只能接受或請求遣返母國。
澳洲政府應立即於境內重新安置這些難民,並關閉諾魯的「處理中心」。在此之前,當難民與尋求庇護者仍留在島上,也應確保他們能獲得妥善的醫療和心理照護。諾魯應准許獨立人權觀察員和記者進入島內,而澳洲政府同樣也應開放他們進入收容尋求庇護者的「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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