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請停止利用《煽動法》打壓數百名批評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在今天發布的一份簡短報告中表示:馬來西亞陷入鎮壓的黑暗年代,過去兩年,馬來西亞政府利用《煽動法》啟動前所未見的鎮壓,以禁聲異議份子、騷擾、關押數百名批評人士。

 

《鎮壓批判:馬來西亞言論自由遭到攻擊》報告顯示,利用《煽動法》給予政府掃蕩反對者的權力,自從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聯合政府以極小差距獲得2013年普選勝利上台後,便大量利用《煽動法》,期間約有170起煽動罪案例。

 

光是2015年,便至少91人因煽動罪遭到逮捕、起訴或是偵查,幾乎已經是自該法立定以來50年遭該法影響人數的5倍。

 

國際特赦組織東南亞區域倡議副主任Josef Benedict表示:「在馬來西亞發聲變得越來越危險,政府用最糟糕的方式回應治理危機,透過升高鎮壓並且鎖定數名遭當局認定的批評人士。」

 

「《煽動法》在當代、尊重權利的社會並沒有生存空間,這是一項嚴重壓迫(人權)的法律,並且已經成為當局任意使用的武器,用來鞭笞異議。」

 

「數字會說話—過去幾年煽動罪案例以驚人的速度增加,顯示表達意見自由的空間快速地縮減。」

 

馬來西亞政府使用煽動法的鎖定對象十分廣泛,包括權利行動者、新聞記者、律師以及反對派政治人物。

 

這份報告趕在1月28日政治漫畫家祖拿(Zunar)的聽審會,祖拿因為一系列批評政府的推特推文而遭到煽動法起訴,可能面臨多年的有期徒刑。

近期的另一項《煽動法》案例是一名學生行動者Khalid Ismath,2015年10月,他遭到政府指控三項煽動罪,只是因為他在臉書(Facebook)發文公開譴責馬來西亞警方濫用職權。Khalid Ismath目前正在等待審判。

 

遭到逮捕的威脅不只是對於獨立媒體,也導致馬來西亞大眾與言論自由噤若寒蟬。2014年新聞記者Susan Loone遭以煽動罪起訴並逮捕,因為她發表一篇批評警察的文章。Susan告訴國際特赦組織,她的同事有時會自我審查以避免當局騷擾。

 

但Susan Loone本身仍不服從:「如果報導真實、問問題、責備首相或向掌有權力的人究責是煽動的話,那麼就讓我們都成為煽動份子吧。」

 

《煽動法》是殖民時期的遺產,1948年首先於英國殖民馬來西亞時期設立,用以打擊獨立運動。那些遭到定罪者,初犯可能面臨三年有期徒刑,或/和需繳交5,000馬幣(約1,300美元),而累犯者可能面臨長達五年有期徒刑。

 

2012年馬來西亞首相Najib Razak承諾將修改該法,但馬來西亞政府不只違背承諾,實際上還加強並讓《煽動法》包含的範圍增廣。2015年4月,一項修法草案於國會就增加「批評宗教」這點,辯論一天不到便快速通過,降低法官的裁量權,規定法官必須判處(被告)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並且將電子媒介與社交網站上的分享也列入《煽動法》的範圍內。

 

Josef Benedict說:「馬來西亞當局逐漸將《煽動法》作為鎮壓的有力武器,而不是如當初承諾的修改法案,這令人備感憂心。」

 

「對許多馬來西亞行動者來說,網路及社群媒體十分寶貴,而當局正快速地打壓這一塊。」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馬來西亞政府盡速修改《煽動法》並撤銷所有純粹只是因為和平行使表達意見自由而遭到起訴的個人,並確保他們立即無條件獲釋。

 

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馬來西亞重新審議並修改所有其他限制表達意見自由的法律,使它們和國際人權法與標準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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