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壓迫鎮壓言論自由,媒體工作者入獄

緬甸持續倚賴嚴刑峻法將異議人士噤聲 © Soe Than WIN/AFP/Getty Images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緬甸5位媒體工作者因「洩漏國家機密」而被判刑10年監禁與勞動,使得今日成為該國自由言論最為黑暗的日子。

 

Pakokku鎮的法院判決《團結報》(Unity)4名記者及執行長有罪——Lu Maw Naing, Yarzar Oo, Paing Thet Kyaw, Sithu Soe 及 Tint San。

 

他們在2014年1月31號和2月1日期間於《團結報》上發表一篇與馬圭省的化學武器工廠的相關報導,之後即以違反「官方機密法」為由被起訴。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的副主任Rupert Abbott說:「今天對於緬甸的言論自由而言,是極度黑暗的一天。這5位媒體工作者除了為公共利益報導一則新聞之外,什麼也沒做。」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這5位新聞工作者是良心犯,並且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今天的判決曝露出緬甸政府之前針對改善該國人權處境的承諾只是空話;緬甸政府自今年年初起對新聞自由施加更大的壓迫,儘管政府保證將停止對新聞自由的限制。」
 

「緬甸當局正持續仰賴嚴峻的法律規定,使異議人士的觀點或公正的報導噤聲,和先前軍政府的作為並無二致。緬甸當局應廢除或修改所有非法限制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的相關法律規定。」

 

相關背景

 

雖然緬甸總統登盛於去年承諾至2013年年底,緬甸將不再有良心犯,但是和平社運人士與人權工作者仍持續遭到逮捕和監禁。

 

國際特赦組織特別關注記者和其他媒體工作者遭受逮捕與監禁。就在幾天前,2014年7月8日,Bi Mon Te Nay期刊的3名編輯於前一天發表了一篇文章,宣稱反對黨領導人翁山蘇姬和數名民族領袖已被任命為臨時政府,之後馬上遭到拘留。

 

其他的良心犯新面孔包含土地所有權與環保社運人士;許多人被判有罪,判決依據廣泛限制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一系列的法律規定,包括「和平集會遊行法」和「緬甸刑法第505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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