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應停止起訴參與和平集會的行動者

 

 

七一當天,超過51萬香港人參與了香港回歸17周年的遊行。香港學生聯會及學民思潮,為要求「真普選」邀請市民分別到中環商業區遮打道以及特首辦門外參與靜坐,集會一直和平進行。示威者一開始就宣佈將於上午八時結束集會,但警方於凌晨三點就開始從遮打道那邊強行帶走示威者。七月二日,警方一共逮捕了511人,大部分是在遮打道靜坐的學生。部分被拘留的示威者表示,被關押在黃竹坑警察學院期間, 警方沒有提供食物和水,他們也未能與律師會面。

 

目前所有511名參與靜坐的示威者雖已於七月二日獲釋,但其中25名示威者─大部份是學生, 卻被指控「非法集會」及「組織和協助非法集會」及「阻街」。他們於七月二日獲准保釋外出,但由於事件仍在調查階段,他們都必須於七月下旬至八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因此,他們正面臨被正式起訴的風險。

 

七月四日上午,5名籌辦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成員也被警方以「導致遊行緩慢」及帶領遊行的前導車司機因「停車沒有熄匙」被逮捕。目前我們還不確定警方會否逮捕更多示威者。

 

請前往香港分會連署頁面進行連署:http://goo.gl/Xwcpk9

或前往國際特赦組織總部網站進行連署(英):http://goo.gl/GDccw2

 

請願信內容如下:本連署將寄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律師 (sjo@doj.gov.hk),要求香港政府停止起訴和平示威者。

 

(感謝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提供中文信件)

 

尊敬的袁國強司長:

 

本人來函促請香港政府停止所有對七月二日的和平示威人士進行的偵查及刑事檢控程序。

 

因參與七月一至二日在遮打道和平集會而被控以「非法集會」、「組織非法集會」及「阻街」的二十五名學生及示威人士,以及因籌辦七一遊行而被捕的五名民間人權陣線成員,只是行使其和平集會和表達自由的權利。

 

香港是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約)的締約成員,和平集會的權利受到《公約》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一條,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認可。因此, 香港政府必須履行《公約》去保障市民言論自由和平集會的權利。

 

香港警方單憑集會組織者沒有按照香港公安條例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馬上把靜坐抗議標籤為「非法集會」,對示威人士不公平。因為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要求,本來便與和平集會免於事前批准的國際標準背道而馳。

 

就此,本人希望呼籲香港政府注意,於2013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香港落實《公約》的結論指出,委員會十分關注《公安條例》中有關非法集會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的條款,有關條款可能過分限制受公約保護的權利; 委員會更建議香港政府執行《公安條例》必須符合《公約》的標準。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