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死刑犯獲減刑

2013年11月新加坡一場深具歷史意義的法庭裁決,將馬來西亞籍青年楊偉光的死刑判決改判為無期徒刑及15下鞭刑。  楊偉光因販毒罪已在死刑名單上超過5年了。

 

 

在 2007年6月,年僅19歲的楊偉光因走私47克的海洛因進入新加坡而遭到逮捕。  根據他被判刑時的新加坡法律,運送毒品可被判處法定唯一死刑。  2012年11月14日新加坡國會通過立法修正,廢除特定條件下謀殺以及運毒的法定唯一死刑。

 

繼立法修正後,含楊偉光在內共34名死刑犯的判決被重新審核;而楊偉光是第一位涉毒品案件獲減刑的死刑犯。

 

非常感謝所有寫信聲援的人,目前無須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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