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工作者遭到逮捕

人權工作者曹順利於10月21日被以「尋釁滋事罪」罪名起訴後,正式遭到逮捕。在拘留期間,她的身體狀況並不理想,同時沒有接受她所需要的醫療照護。

 

9月14日時,曹順利準備前往瑞士日內瓦參加聯合國人權機制培訓課程時,卻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遭到帶離。她已超過連續五週下落不明且毫無音訊。她的家人收到了日期訂於10月21日,以「尋釁滋事罪」罪名起訴之逮捕通知書。她目前仍被拘留於朝陽區看守所。國際特赦組織認定她是一位良心犯。

國際特赦組織接收到的資訊指出,曹順利目前患有需要緊急治療的嚴重肝硬化併發症及營養不良。她在拘留期間完全沒有接受任何她所需要的醫療照護。

 

曹順利是推動公民團體實際參與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UPR)國家人權報告起草工作的主要倡導者之一。普遍定期審議工作小組針對中國人權紀錄的審查於10月22日在日內瓦召開。曹順利和一群社運人士自6月18日開始於中國外交部外靜坐抗議,要求普遍定期審議過程更為透明,並讓公民團體參與。當局至少解散了此和平抗議四次。於10月3日,剩下的抗議人士中約莫有10位遭到警方帶離。自那時起,警車便進駐該部門前方區域,使抗議人士再也不可能於該處聚集。曹順利因為她的和平行動及人權工作,於2010年4月被送往勞動教育一年,2011年4月另有1年3個月。

 

請立即以英文或您的母語寫信,敦促當局:

立即無條件釋放身為良心犯的曹順利;
確保她的釋放快速緊急,特別是她在拘留期間並未獲得的特定健康照護的情形下;
確保只要曹順利仍在拘留期間,便不會受有酷刑或任何虐待,她能夠接見由其選擇之律師,並能夠接受家人探訪,同時提供她需要的營養及健康照護;
確保包括曹順利在內的被拘留人的處遇,符合《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定》的標準,特別是在提供足夠的營養和健康照護方面。

 

請於2013年12月12日前將您的訴求寄至: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傅政華 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100740 北京市東城門大街 9號
Fax: +86 10 6524 2927
稱謂:局長閣下

外交部副部長
李保東 副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701 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南大街2號
Tel: +86 10 6596 1114 (Chinese only)
稱謂:副部長閣下

並副本至:
公安部部長
郭聲琨 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741 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 公安部
稱謂:部長閣下

 

背景資料

曹順利以及一群人權工作者、迫遷受害者、前勞動教育受刑人及民主運動人士於2012年10月寫信至中國外交部(MFA),諮詢有關公眾參與普遍定期審議國家報告的起草工作,並要求該過程之細節公開。2012年11月,他們收到了外交部的回應,表明國家報告的彙編工作尚未開始,其後便沒有進一步的回應。2013年6月18日,他們開始了他們在北京外交部前的靜坐抗議。根據抗議人士本身表示,靜坐參與人數有時達約400人,其中包括200名來自北京,200名來自中國其他地區。他們幾乎都是女性。於6月底,外交部派出代表與抗議人士談判,雙方一致同意各自選擇一組代表出席會議。但會議未能召開,因為雙方對於開會地點並未取得共識。

 

該團體同時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公開普遍定期審議國家報告彙編的相關信息。北京法院在8月以普遍定期審議是一個外交行為作為理由,駁回該項聲請。

7月1日,當局短暫拘留並遣返來自於北京之外的抗議人士。由於持續的恐嚇行動,該部門前方來自北京的抗議者人數也逐漸減少。

 

普遍定期審議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定期向193個聯合國會員國,對其人權義務和承諾的履行加以審查的機制。普遍定期審議是一個國家間的審查過程,旨在改善全世界的人權狀況。雖然普遍定期審議是一個由國家主導的程序,但公民團體在審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權理事會建議各國於國家層級與所有利害關係人透過廣泛的協商過程來準備審查報告;而公民團體在監督普遍定期審議通過的建議履行上,也扮演了重要的地位。

 

10月22日對中國的審查是第二次針對中國人權概況進行的普遍定期審議。

Further information on UA: 282/13 Index: ASA 17/040/2013 Issue Date: 31 Octobe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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