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不應阻擾女性駕駛運動

24 Octobe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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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烏地阿拉伯女性自從1990年便試圖解除女性駕駛禁令。© Private

「直至21世紀沙烏地阿拉伯政府仍然否決女性合法駕駛的權利,實在令人驚訝。」
Philip Luther,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與北非計畫主持人 Thu, 24/10/2013

 

「這是一個最簡單、基本且天生的權利,這關乎到我們的行動自由。駕駛權利將賦權予女性並給予女性掌握自己人生的機會。」一位女性社運人士參與10月26日的女性駕駛運動。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沙烏地阿拉伯當局必須尊重本週六(10/26)女性駕車以違抗女性駕駛禁令的權利。內政部於週三警告,若社運人士於10月26日週六挑戰此禁令,政府將以武力嚴正回應。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與北非計畫主持人Philip Luther表示,「直至21世紀沙烏地阿拉伯政府仍然否決女性合法駕駛的權利,實在令人驚訝。」

 

「駕駛禁令在本質上歧視且貶低女性,必須即刻被推翻。政府試圖阻擾社運人士的行動是完全無法被接受的。」「政府應立即解除此禁令,確保女性不再因開車而被逮捕或處罰,而非壓制社運人士的行動。」沙烏地阿拉伯為全世界唯一一個不准許女性駕車的國家。駕車禁令最初並無明文規範,1990年時才以行政命令將既有習慣予以正式規範,逮捕任何試圖開車的女性。

 

10月10日時,Eman al-Nafjan 因拍攝另一女性 Azza 開車時的模樣,在利雅德被警察攔截下來。兩位女性被逮捕並移送Ulaya警局,且被迫簽署文件表示再也不犯此「罪行」。

 

10月26日的駕車運動督促政府應立即取消對於女性開車的禁令。多名婦女也開車上街頭並拍下影片上傳至 youtube 表示對此行動的支持。目前至少有35名女性參與。

 

其中一名參與活動的女性社運人士告訴國際特赦組織:「這是一個最簡單、天生且基本的權利,這關乎到我們的行動自由。駕駛權利將賦權予女性並給予女性掌握自己人生的機會。」

 

目前,沙烏地阿拉伯的女性仍需仰賴男性才能執行牽涉交通運輸的基本日常工作。解除禁令將使女性可以自己開車上班、上學以及讓母親得以接送孩子上學。禁止駕車只是沙烏地阿拉伯女性受限的基本權利之一。

 

縱使近幾年來有些微進步,女性在法律及其執行層面上仍然面臨嚴重歧視與限制,且遭受家庭及其他性別暴力時未能受到充分保護。與結婚、離婚相關的歧視性法條導致女性受困於暴力及虐待的婚姻關係之中。沙烏地阿拉伯盛行監護制度,女性必須取得男性監護人的同意才得以結婚、出境、進行特定手術、就帶薪職業、或者接受高等教育。

 

2013年8月,沙烏地阿拉伯首條將家暴入罪化的法條正式上路。但女性應如何在行動自由受限的情況下舉報家暴仍不清楚。即便有更多婦女接受高等教育,在諸多限制、同時社會上認為適合女性從事的職業有限的情況下,許多女性仍然難以就業。

 

10月26日的運動發起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的同一周,會議中沙烏地阿拉伯代表反覆宣稱該國法律並未歧視女性。代表團中一名同時也是諮議會(Shura Council)人權委員會的女性成員甚至表示「沙烏地阿拉伯的制度並沒有性別之分。」

 

資料背景

沙烏地阿拉伯女性自1990年起便試圖解除女性駕駛禁令,當時約有40名婦女在利雅德大街上駕車。她們被警察攔截下來,其中部分人更被勒令停職。這群婦女被宗教團體及社會各界大力譴責。當時的宗教最高領袖大穆夫提 (Grand Mufti)頒布一條教令,反對女性駕駛的權利。緊接著內政部也頒布一條正式命令,嚴禁女性開車。

 

2011年,女性社運人士重新發動一網路運動,號召有國際駕照的婦女開車上街抵制此條禁令。多名女性開車上街響應,但部份婦女遭逮捕並被迫簽署切結書表示再也不駕車。2011年9月,一名女性駕駛在審訊後被處以10下鞭刑。其處分終於2012年4月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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