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運者遭拘留,恐面臨刑求
法律學者兼社運人士許志永以及他的兩位同事,李煥君、李剛,從7月16日起因涉嫌「聚眾破壞社會秩序」遭拘留。另一位同事宋澤則失蹤,家人認為宋澤可能也遭到拘留。他們四個人都有被刑求或虐待的風險。
根據副本在網路上流傳的拘留通知書,許志永在2013年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的大眾交通安全保護分局拘留於北京3號拘留中心。 根據社運人士,當局從許志永家中拿走他的電腦、手機與其他個人物品。 7月18日欲探視許志永的律師現在也遭到拘留。
和許志永創立的非政府組織「公盟」有來往的兩個人,李煥君和李剛,2013年7月12日在北京也遭拘留。 李煥君與李剛分別被留置在北京1號和3號拘留中心。此外,於公盟當志工的宋澤 (亦稱宋光強)於7月12日失蹤。親友認為宋澤可能也遭拘留。
2012年,許志永寫了一篇名為「中國需要新公民運動」(China Needs a New Citizens’ Movement)的文章,並於2012年5月以英文在Seeing Red in China部落格上發表。文章中,許志永鼓吹法治精神、更多的自由與民主,並為希望推動「新公民運動」的「新公民」建議活動。 近幾個月,數十位新公民運動的外圍成員在北京、江西以及湖北遭到拘留。 其中幾位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非法集會」和「聚眾破壞社會秩序」的罪名被正式逮捕。
許志永為非政府組織公盟的董事。 該組織成立於2007年,以提供社會大眾法律諮詢與協助為目的,現在已經停止營業。 2009年,當局以「逃稅」為由逮補許志永,但他獲保釋候審。 許志永自此開始從事人權工作,並經常遭警方傳訊或非法「軟禁」。
請立即以英文、中文或您的母語寫信:
- 敦促當局立即並無條件釋放許志永、李煥君以及李剛
- 敦促當局說明宋澤的現況與行蹤
- 呼籲當局確保四人未遭刑求或虐待,並能定期聯絡家屬與其指定律師
請於2013年8月30日前將您的訴求寄至:
- 北京公安局局長(稱謂:局長閣下)
傅正華 局長
北京市公安局
100740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Fax: + 86 10 65242927
•公安部部長(稱謂:部長閣下)
郭聲琨 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1007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
Tel: +86 10 66262114 (Chinese only)
並副本至:
•國家總理(稱謂:總理閣下)
李克強 國家總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100017
中華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2號
Fax: +86 10 65961109 (c/o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若希望於上述指定日期之後寄出訴求,請先與AI 台灣秘書處聯繫確認相關資訊。
背景資料
許志永於北京郵電大學任教。 在保釋候審時,許志永於2010年與包括滕彪在內的幾位人權律師,發起另外一個叫作「公民」的活動,持續捍衛人民權利。(雖然以「公民」為名,中國人仍持續以許志永先前的非政府組織「公盟」來稱呼)
許志永於2012年12月寫了一篇文章,向因政府壓迫而自焚抗議的西藏人,以及他們的家人表達哀悼之意。 2013年2月,許志永在一個北京地鐵站發傳單,呼籲大家一起要求平等受教權。很快就遭北京國家公安審問。 2013年4月12日至16日,許志永在自宅被軟禁。
在許志永的「中國需要一個新公民運動」(China Needs a New Citizens’ Movement) 文章中,他描述了「新公民運動」是一個文化、社會和政治運動。他建議民眾採取的行動包括:上網或上街宣傳新公民精神;藉由拒絕貪腐和回饋社會來實踐新公民責任;運用公民聯署或其他識別方法;藉由舉辦會議討論政治局勢來參與公民生活;幫助弱勢;並且團結以分攤、協調工作。
請至下列網址查看此文
http://seeingredinchina.com/2012/07/11/china-needs-a-new-citizens-movem…
如果被視為主謀,「聚眾破壞社會秩序」罪名的最高刑罰是7年有期徒刑;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 「非法集會」是五年。 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起訴的主謀或那些被發現犯下重罪的人,將被判刑至少5年。
UA: 181/13 Index: ASA 17/023/2013 Issue Date: 19 Jul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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