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少年未經起訴就被監禁於成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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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E 11/070/2012
少年未經起訴就被監禁於成人監獄

一名少年於巴林遭到逮捕且未經控訴即被監禁於成人監獄。此名少年尚未與他的家人及律師見面,且其受拘留時間被展延至十二月底。

Mohammad Mohammad ‘Abdulnabi ‘Abdulwasi (16) 於2012/12/11在位於巴林首都麥那麥東側小島Sitra的住家,遭據悉並未出示拘票之鎮暴警察抄查後逮捕。鎮暴警察於抄查之時明顯破壞了房子的正門,且拿取屋內錢財及其他物品。逮捕之時,Mohammad Mohammad ‘Abdulnabi ‘Abdulwasi的父母及弟弟皆在屋內。他的家人表示,由於他們當時正在其他房間尋找警察要求索取的電費帳單,他們並未察覺鎮暴警察已將Mohammad Mohammad ‘Abdulnabi ‘Abdulwasi帶走。他的家人聲稱他們已和他失去聯絡達兩天,而在此期間他們也曾向警察局、檢察官辦公室(PPO)及刑事調查局詢問他的下落。

在被逮捕的兩天後,Mohammad Mohammad ‘Abdulnabi ‘Abdulwasi致電家人,表示他正被拘禁於巴林東北部的Dry Dock監獄。在被逮捕後的隔日,他在沒有家人及律師協同下被帶往檢察官辦公室。他的家人雖被允許與他在電話中交談,但直到12/18,他的家人及律師仍無法探視他。他的拘禁時間也被延遲至2012/12/26直到進一步的調查。他的家人及律師皆不明瞭對他的指控及被逮捕的原因為何。

依國際法規定,任何18歲以下的犯罪嫌疑人皆應根據少年司法制度之法規予以處遇。

請立即以英文或阿拉伯文寫下以下訴求:
*表達對於Mohammad Mohammad ‘Abdulnabi ‘Abdulwasi未滿18歲卻被以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對待一事之關切。同時敦促有關當局確保其受國際準則之少年司法制度的處遇;
*敦促巴林有關當局立即准許其與家人及律師會面;
*敦促有關當局公開逮捕理由,且除非已因明確的罪名遭到控訴否則應立即釋放,而在此過渡時期也應確保其與其他成年被拘留人隔離;
*敦促有關當局提供保護避免其受刑求或其他虐待。

請將請願信於2013/01/29前寄至

國王
King
Shaikh Hamad bin ‘Issa Al Khalifa
Office of His Majesty the King
P.O. Box 555
Rifa’a Palace, al-Manama, Bahrain
Fax: +973 1766 4587
Salutation: Your Majesty
稱謂:國王陛下

內政部長
Minister of Interior
Shaikh Rashid bin ‘Abdullah Al Khalifa
Ministry of Interior
P.O. Box 13, al-Manama, Bahrain
Fax: +973 1723 2661
Twitter: @moi_Bahrain
Salutation: Your Excellency
稱謂:部長閣下

並將副本寄至:

法務繼伊斯蘭事務部長
Minister of Justice and Islamic Affairs
Shaikh Khalid bin Ali Al Khalifa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Islamic Affairs
P. O. Box 450, al-Manama, Bahrain
Fax: +973 1753 1284
Email via website: http://www.moj.gov.bh/en/default76a7.html?action=category&ID=159
Twitter: @Khaled_Bin_Ali
Salutation: Your Excellency
稱謂:部長閣下

背景資訊

過去幾個月來,受拘禁於巴林監獄及看守所、年齡介於15至18歲的少年人數有增加的趨勢。根據巴林的律師及人權團體表示,受拘禁少年總數可能高達80人。

在此些受拘禁的少年中,許多人皆是於示威遊行時,以「非法集會」及暴動為由被逮捕。而這當中,有部分案例為純粹因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而受到懲罰。部分表示他們曾在被逮捕或到警察局的過程中遭受毆打。也有部分案例為在被拘留的第一個小時內無法聯絡家人或律師而被迫簽下自白書。在其他案例中,他們以違反刑法罪名被正式追訴,適用通常的司法制度(相對於少年司法制度)進行審理並判處徒刑。

依國際法規定,任何未滿18歲之人皆為少年,少年犯罪嫌疑人皆應根據少年司法制度之法規予以處遇。少年司法制度法規包含:拘留或監禁僅屬最後手段、且應受正規的司法審查、以最短而必要的期間為限、承諾若有可能隨時以拘禁以外得其他替代方案行之;禁止收押禁見;在拘禁單位內應將少年與成年被拘留人隔離;對於未滿18歲的少年犯不得判處無假釋機會之無期徒刑;對受拘禁之少年的特殊需求給予關照;重視少年受刑人之行為矯正及社會回歸。

然而,巴林對待少年嫌疑人如同成年嫌疑人一般,與國際法規背道而馳。

近幾個月以來,巴林的人權現況顯著惡化。政府採取鎮壓行動,並公然漠視巴林獨立調查委員會(BICI)之勸告。巴林獨立調查委員會為2011年暴亂之時為調查人權侵害事件而成立的組織。

巴林獨立調查委員會為2011/06/29由皇家命令所任命。其包含五位著名的國際法及人權專家,負責調查報告2011年暴亂之時的人權侵害事件。2011年11月,在巴林獨立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後,政府公然承諾將履行報告書中所提出之建議。報告書中詳述政府對於廣泛抗議活動之回應,也紀錄了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事件。這份報告的主要建議包含政府應為人權侵害事件如刑求及過度使用武力負起責任、同時也應對刑求案件展開獨立調查。

然而,政府所做的承諾大部分並未兌現。巴林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成立及其報告被視為突破性的創舉,但一年之後,此項有意義的改革承諾即因政府不願履行有關問責的重要建議而遭背叛,包括未能針對刑求、其他虐待事件與過度使用武力的主張展開獨立、效率、透明的調查;且未能起訴所有下達人權侵犯命令的人士。進一步資訊可參見:Bahrain: Reform shelved, repression unleashed (Index: MDE 11/062/2012), http://amnesty.org/en/library/info/MDE11/062/2012/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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