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被迫缺席的國際人權日

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國際人權宣言》,每年在這一天,全世界以各式各樣的活動慶祝人權日,提醒全世界:人權的重要性。但11年後,中國入侵西藏,自此「人權」兩字變成西藏人陌生的字眼。

 

看到台灣的政府以及NGO,針對國際人權日而有各式各樣的活動,不管是慶祝或者抗議,我都非常羨慕台灣朋友,因為,你們可以自由的發聲,表達對人權的各式意見,不管好或不好。

 

但是,西藏人沒有這樣的權利。自2009年以來,已經有13位西藏年輕人以自焚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於人權和自由的渴望。有人問:為什麼要用這樣「極端」、「激烈」的方式表達意見?這13位西藏人已經沒有機會回答

 

最近台灣朋友邀請我去看了一部電影《牽阮的手》,影片裡面提到鄭南榕為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自焚。對於鄭南榕為人權與自由的付出、犧牲,作為一個西藏人我感同身受,正如同為什麼有西藏人也選擇自焚來表達意見一樣,因為,他們發現在中國的高壓下,西藏人喉嚨被掐住,發不出聲音來,只有以自焚的激烈行動,希望全世界的人可以看見。

 

今年,國際特赦組織在12月10日這天,發起一項「人權閃亮亮Shine a Light on Human Rights」的活動。我希望大家也可以採取行動,為人權點燃一盞燭光,而不要讓西藏人繼續的以肉身撲火。

(本文同時刊登於2011/12/11自由廣場,作者札西慈仁,現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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