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歧中守護人權與法治,以尊重理性回應不同意見

近年,台灣社會接連發生令人震驚與心碎的兒童虐待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憤怒。對於暴力犯罪,社會的譴責與究責訴求都應予以重視;同時,如何防止事件再度發生,亦是社會大眾需要共同思考的重要議題。

今日(1月11日)適逢台灣司法節,有公民團體於台北市發起以「反對廢除死刑」為主要訴求的集會遊行,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然而,本場遊行的集合地點設定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辦公室周遭,並透過網路動員與口號,針對特定倡議團體與其工作者表達攻擊性訴求,包括要求「廢死聯盟退出台灣」等等。若將公共政策的訴求轉化為對特定團體或個人的敵意言論,都將對倡議工作者造成實質威脅與騷擾。

就本次台北場集會遊行,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提出以下呼籲:

在分歧中守護人權與法治,以尊重與理性回應不同意見 

本會堅定支持所有人行使和平集會與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同立場得以和平表達,是多元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同時,本會也呼籲所有行使集會與言論自由權利的人士,避免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包括恐嚇、騷擾、威脅,或對持不同意見者施加暴力。對任何國家政策或制度的不滿,不應轉化為針對特定團體或個人的敵意、人身攻擊或恐嚇行為。

在公共議題上,分歧可以存在,討論可以激烈,但應建立在相互尊重與人身安全獲得保障的前提之上

唯有確保所有人都能在不受恐懼的情況下表達意見,社會才能進行真正有意義、也更具建設性的對話。我們要共同努力的,是在憤怒之餘,仍然堅守法治與人權的基本原則,拒絕以對立與攻擊取代理性討論,並共同尋求能夠真正保護社會也尊重人權的制度性解方。台灣社會從解嚴之後,好不容易形成的多元包容的公民社會,有賴大眾共同捍衛,否則將讓原本的公民社會空間更加限縮,壓制不同言論主張。

政府應確保集會秩序,保障所有人的人身安全與權利 

本會也呼籲台北市政府與警政機關,應本於其保障人權與維護社會秩序的法定職責,於相關集會活動期間,積極履行國家對人民人身安全與基本權利的正面義務。在確保集會與言論自由得以行使的同時,政府亦有責任有效預防與制止任何形式的恐嚇、騷擾、威脅或其他可能升高衝突、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避免公共表達演變為對特定團體或個人的實質壓迫。唯有在安全獲得保障的情況下,社會才機會與空間進行平等、理性的公共討論。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也希望透過此次聲明,重申對於反對死刑的立場:

一、對被害者的同理與支持,並不等於應支持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一貫主張廢除死刑。然而,反對死刑並不是否定被害者及其家屬所承受的痛苦;堅守人權,也不等於偏袒與合理化加害者的犯罪。被害者需要的是長期、實質、可近用的支持,包括心理復原、司法程序中的參與權利,以及必要的經濟與社會支持等。把死刑視為「為被害者討公道」的象徵,往往讓我們忽略了更迫切的問題:制度是否真的阻止了犯罪?國家是否真正修補了被害者的人生?

二、死刑並非有效的犯罪嚇阻手段 

近年來,台灣的刑事政策持續朝向更嚴厲的處罰方向發展。台灣不僅仍維持死刑制度並持續執行死刑,政府也擴大死刑的適用範圍,並提高假釋門檻。然而,台灣的重大犯罪並沒有因此獲得有效嚇阻,目前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死刑比其他刑罰更有效嚇阻犯罪。相對而言,透明、公正且可信賴的司法體系,以及完善的預防與保護機制,才是維繫社會安全的根本基礎。

死刑無法回溯悲劇,也無法預測未來。它讓社會產生「政府已經積極回應」的觀感,卻可能使真正需要改革的地方繼續被忽視。如果我們只在悲劇發生後不斷加重刑罰,卻未修補那些早已失靈的制度漏洞,那麼再嚴厲的處罰,也無法替下一個受害者擋下傷害。 

三、死刑不符國際人權標準與發展趨勢 

除了在犯罪嚇阻的效果上備受質疑外,死刑本身亦涉及嚴重的人權侵害。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精神,死刑涉及對生命權的不可逆侵害。國際人權體系已長期指出,死刑具有殘酷、不人道與有辱人格之性質,並且無法完全排除錯誤判決的風險。截至目前,全球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在法律或實務上廢除死刑,顯示廢除死刑已成為一項明確且持續發展的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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