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殘酷的示威鎮壓中,兒童受拘留者遭受鞭打、電擊和性暴力
國際特赦組織於2023年3月16日表示,伊朗的情報與安全部隊為鎮壓全國示威不斷犯下駭人的酷刑行為,包含毆打、鞭打、電擊、性侵兒童示威者或施加其他性暴力,最小的受害者年僅12歲。
瑪莎・吉娜.艾米妮(Mahsa (Zhina) Amini)在拘留期間過世,因而爆發伊朗前所未見的群眾起義的6個月之後,國際特赦組織揭發示威期間和之後被捕的兒童所遭受之暴力對待。研究揭露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s)、準軍事部隊巴斯基(Basij)、公眾安全警察(Public Security Police)和其他安全與情報部隊,為懲罰和羞辱受拘留的兒童及取得強迫「自白」所施加於他們的酷刑手段。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與北非區域副秘書長黛安娜・艾塔哈威(Diana Eltahawy)表示:「伊朗國家特務強行將兒童從家人身邊帶走,還讓他們遭受難以理解的殘暴行為。官員以犯罪的方式對弱勢且驚恐的兒童行使這樣的權力,對他們和家人造成劇烈的痛苦與煎熬,讓他們留下嚴重的身心創傷,令人深惡痛絕。這種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暴露了一種蓄意的策略,目的為擊潰該國年輕人的活力,阻止他們要求自由和人權。」
「當局必須立即釋放所有僅因和平示威就遭拘留的兒童。由於伊朗國內無法公正有效地調查兒童所遭受的酷刑,我們呼籲所有國家對伊朗官員行使普遍管轄權,包含肩負指揮或上級責任、合理懷疑對國際法罪行負有刑事責任的人員,包含對兒童示威者施加酷刑的人。」
我被迫說出他們想聽的話,因為他們用水管強暴我。他們抓著我的手強迫我在紙上蓋指紋。
一名受國家特務拘留的男孩向他的母親如此說道
自從國際特赦組織開始調查伊朗當局殘酷鎮壓起義以來,已經詳細記錄到7名兒童的案件。國際特赦組織取得受害者與家屬的證詞,以及19名目擊者對於數十名兒童所受之廣泛酷刑的進一步證詞,包含2名律師以及與兒童共同受拘留的17名成人。這些受訪的受害者與目擊者來自伊朗全國各省,包含東亞塞拜然(East Azerbaijan)、格列斯坦(Golestan)、克爾曼沙赫(Kermanshah)、禮薩呼羅珊(Khorasan-e Razavi)、胡齊斯坦(Khuzestan)、羅瑞斯坦(Lorestan)、馬贊德蘭(Mazandaran)、希斯坦-俾路支省(Sistan and Baluchestan)、德黑蘭(Tehran)和贊詹(Zanjan)。
為保護兒童及家屬不受報復,國際特赦組織已經移除所有可辨識身分的細節,例如兒童年齡和他們受拘留的省。
大規模拘留兒童
伊朗當局已承認與示威相關的拘留總人數超過2萬2,000人。當局並未公開這些人之中有多少名兒童,但國家媒體的報導表示示威者大多數為兒童。根據全國各地十幾名受拘留者的證詞,他們目擊安全部隊拘留數十名兒童,加上兒童與青年確實站在示威前線,國際特赦組織估計可能有多達數千名兒童被捕。
官員以犯罪的方式對弱勢且驚恐的兒童行使這樣的權力,令人深惡痛絕。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與北非區域副秘書長黛安娜・艾塔哈威
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結果顯示,兒童與成人相同,被捕的時候經常被矇住雙眼,送往由革命衛隊、情報與國家安全部、公共安全警察、伊朗警察的調查小組或巴斯基準軍事部隊所管理的拘留中心。在受到禁止通訊拘留或強迫失蹤數天或數週後,再將他們送到正式的監獄。示威期間和結束之後,便衣特務在街上抓走民眾,將他們帶到倉庫等非正式地點施加酷刑,再把他們拋棄在偏遠地區。這種綁架行為的執行未經任何正當程序,意圖為懲罰、恐嚇和遏阻伊朗兒童參與示威。
許多兒童與成人共同拘留,此舉違反國際標準,這些兒童也遭受模式相同的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一名成年的前受拘留者告訴國際特赦組織,在某一省,巴斯基特務強迫男孩與成年受拘留者一起雙腿張開站著排成一直線,然後使用電擊槍電擊他們的生殖器部位。
過去6個月內被捕的兒童,似乎多數已經獲釋,有些人在保釋後等待調查或移交審判。多數人被迫簽下「悔過書」保證避開「政治活動」且會出席支持政府的遊行後,才得以獲釋。
在釋放兒童之前,國家特務經常威脅他們,表示他們若有所抱怨,就會以可判處死刑的罪行起訴他們或逮捕他們的親人。
在國際特赦組織的紀錄中,至少有2起案件的受害者家屬不顧報復威脅,向司法當局正式投訴,但沒有任何案件得到調查。
性侵與其他性暴力
國際特赦組織的紀錄也揭露國家特務以性侵和其他性暴力,包含電擊生殖器、觸摸生殖器,以及性侵威脅,用作武器對付兒童受拘留者來打擊他們的精神、羞辱和懲罰他們,及/或取得「自白」。成年男女性受拘留者皆大量回報這樣的模式。
國家特務也以性羞辱的詞彙辱罵受拘留的女孩,指控她們想要裸露身體,只為了為女性權利示威和反抗強制頭巾法。
一名母親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國家特務在她的兒子遭強迫失蹤期間以水管性侵他。她說道:
「我兒子跟我說:『他們把我吊起來,直到我感覺手臂快被扯下來。我被迫說出他們想聽的話,因為他們用水管強暴我。他們抓著我的手強迫我在紙上蓋指紋。』」
毆打、鞭打、電擊及其他虐待
安全部隊經常於逮捕當下、在車上移送時、在拘留中心內毆打兒童。其他有人提及的酷刑手段包含鞭打、以電擊槍電擊、強迫服用不明藥丸,以及把兒童的頭壓進水裡。
在一起案例中,幾名男性學童因在牆上寫下示威標語「女性、生命、自由」而遭綁架。其中一名受害者的親人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國家特務綁架了這幾名男孩,把他們帶到一個非官方地點,對他們施加酷刑並威脅要性侵他們,幾小時後把半昏迷的男孩們拋棄在偏遠地區。受害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
「他們電擊我們、用槍背打我們的臉、電擊我的背部還用棍棒打我的腳、背和手。他們威脅我們,說如果告訴任何人,就會再 [拘留我們] 一次,對我們施加更殘暴的酷刑再把遺體寄給家人。」
受害者和家屬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國家特務也掐住兒童的脖子、以兒童的雙臂或圍在脖子上的圍巾將他們整個人吊起來,並逼迫他們做出羞辱式行為。
一名男孩説:
「他們要我們(超過12人)發出雞叫聲半小時,時間長到我們可以『下蛋』。他們強迫我們做伏地挺身一個小時。我是那裡唯一的兒童。在另一所拘留中心裡,他們把我們總共30人關進只能容納5人的籠子裡。」
國家特務也使用包含死亡威脅的心理酷刑來懲罰和恐嚇兒童及/或強迫他們留下「自白」。國家媒體已經播出至少2名在示威期間受拘留男孩的「強迫自白」。
一名女孩遭革命衛隊拘留,她的母親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
「他們指控她燒毀頭巾、侮辱最高領袖且有意推翻 [伊朗],還告訴她將判處她死刑。他們威脅她不准告訴任何人⋯⋯他們強迫她在文件上簽名和蓋指紋。她做惡夢,哪裡都沒辦法去。她連讀學校課本都做不到。」
兒童的拘留條件也相當殘酷且不人道,包含極度擁擠、難以前往廁所和沖洗設備、缺乏足夠食物和飲用水、暴露於極端嚴寒與長期單獨監禁等情形。女孩受到全為男性的安全部隊人員管理,完全不在乎她們特定的性別需求。兒童也無法得到適當的醫療照護,包含治療酷刑所造成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