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來首次執行死刑,顯示國家鎮壓殘酷升級

針對緬甸軍方當局執行了自1980年代後期以來首次的死刑,國際特赦組織區域秘書長歐文・范德博爾(Erwin van der Borght)於7月25日表示:

「這些死刑執行等同在恣意剝奪生命,為緬甸殘暴的人權紀錄再添一筆。這4人在高度秘密和極為不公的審判中被軍事法庭定罪。國際社會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因為據信有超過100人在類似的訴訟中被定罪,並被關押在死囚牢房。」

這些死刑執行等同在恣意剝奪生命,為緬甸殘暴的人權紀錄再添一筆。

國際特赦組織區域秘書長歐文・范德博爾

「超過一年多來,緬甸軍方當局做出法外處決、酷刑等一系列人權侵害。如果持續讓人權侵害者逍遙法外,軍方只會繼續踐踏人民的生命。」

「在越來越多國家採取行動廢除死刑的情況下,緬甸時隔30多年恢復執行死刑的行為不僅與全球趨勢相反,更是與國際人權法及國際標準的廢除死刑目標背道而馳。緬甸的處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還要孤立。我們敦促當局立即暫停執行死刑,這是關鍵的第一步。」

背景資訊

根據緬甸官方媒體的報導,4起死刑已經被執行。

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的全國民主聯盟前成員漂澤亞桑(Phyo Zeya Thaw)和著名民主社運人士覺敏友(Kyaw Min Yu,也稱Ko Jimmy),因《反恐怖主義法》中關於爆炸物、爆炸的罪行,在2022年1月被軍事法庭定罪並判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這些指控具有政治動機。另外兩名男子Hla Myo Aung和Aung Thura Zaw被控謀殺1名女子的死刑判決也確定了,死者被認為是軍方在仰光萊達雅鎮的線人。

這4人都在國營報紙《緬甸環球新光報》(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的報導中被點名。

這些人的法律訴訟在軍方所控制的法庭上,在極不公平且秘密的情況下審判。

在頒布第3/2021號戒嚴令之後,軍方將審理平民案件的管轄權從一般法院轉移至特別或現有的軍事法庭。這些法庭審判僅使用簡易程序且無權上訴,法庭處理多種類型的罪行,包含可被判處死刑的罪行。

根據國際法和國際標準,在不公平審判後執行死刑違反了禁止恣意剝奪生命、絕對禁止酷刑及其他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懲罰的規定。

緬甸上一次已知的死刑執行是在1980年代末期。自2021年2月起,緬甸的死刑判決數量有著令人擔憂的上升趨勢,軍方將死刑作為持續大規模迫害、恐嚇、騷擾那些挑戰當局者的工具。

國際特赦組織反對一切死刑,沒有例外。全球已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在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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