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應立即釋放受監禁的「長沙富能」工作人員

非政府組織「長沙富能」創辦人程淵及兩名工作人員劉永澤、吳葛健雄人等最近已確定於秘密審判中遭判二至五年不等刑期。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團隊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表示:

 「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等人被拘留、遭受秘密審判並判刑入獄,只因他們選擇為邊緣化族群及弱勢人民提倡權利,實為令人憤慨。」

 「中國政府持續毫不留情地鎖定中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在不公審判中判處人們多年徒刑。」

  「在這樣嚴苛的壓迫下,公民社會團體無法針對政府決策和政策進行有意義的討論,更遑論造成改變。」

  「令人震驚的是,政府指派的律師甚至拒絕將審判結果告訴三人家屬。程淵和吳葛健雄只因和平捍衛人權而身陷囹圄,當局應立即無條件釋放二人。」

「當局也應確保他們得與自己選定的律師聯繫,且在獄中不會遭受酷刑及其他虐待。」

背景資訊 

「長沙富能」為提倡身心障礙人士及其他邊緣化族群權利的非政府組織,透過訴訟致力對抗針對愛滋病及B型肝炎患者的就業歧視。

該組織負責人程淵為中國資深的公共利益及法律維權人士。他過去十年在12起歧視案件中擔任律師,為減少中國針對B型肝炎患者的制度性歧視貢獻良多。

2013年,程淵提起一場就業歧視的訴訟,為一名愛滋病患者爭取到賠償,為中國史上第一個成功案例,成為具標誌性意義的案件。此外,他持續透過訴訟與倡議,試圖廢除中國「一胎化政策」,並改革戶口系統。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同為「長沙富能」的工作人員。

 2019年6月,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被中國當局拘留,並於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間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遭受秘密審判。他們於2021年7月(11個月後)才獲知其判決與刑期。

他們在2019年被拘留,其後遭受禁止通訊拘留。家屬完全無法得知判決的細節,直到其中一位家屬於2021年8月5日查明判決結果,發現程淵遭判五年有期徒刑、劉永澤三年、吳葛健雄兩年。劉永澤於2021年7月22日刑滿獲釋。

三名維權人士被捕後,其家屬立即為三人分別委託律師,但委任律師卻接到當局通知,告知他們已遭解任。當局宣稱解任家屬委託的律師為三名維權人士的決議,但這些律師自三人遭拘留後均未曾獲准與其會面。三人最終由政府指派委任律師,家屬堅信他們是被迫解任家屬委託的律師。

自2020年3月起,三人家屬持續公開重申他們希望三人能由家屬委託的律師代理,然而政府指派的律師拒絕辭任。

國際特赦組織屢次記錄中國被拘留的人權捍衛者,被剝奪與委任律師或家屬指定律師聯繫的權利。某些案例中,當局未經當事人或家屬同意便逕自指派律師為其出於政治動機的指控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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