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蓄意針對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新疆其他主要為穆斯林的少數族群,手段包含對他們施以大規模監禁、酷刑及其他虐待。中國當局必須立即釋放所有在新疆被恣意拘留於拘留營及監獄中的人民。
來自主要為穆斯林少數族群的48人,在未經公平審判的情況下,被恣意關押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拘留營或被判刑入獄。在國際特赦組織發起的全球倡議行動「釋放新疆受拘留者」(Free Xinjiang Detainees),個案總數已經來到120人,而他們僅僅是冰山一角。根據估計,自2017年以來有超過100萬,甚至更多人在新疆地區遭到中國政府拘留。中國當局蓄意針對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新疆其他主要為穆斯林的少數族群,手段包含對他們施以大規模監禁、酷刑及其他虐待。中國當局必須立即釋放所有在新疆被恣意拘留於拘留營及監獄中的人民。
新疆是中國民族最多元化的地區之一。當地多達2,200萬的人口中,超過半數為突厥族以及主要為穆斯林的少數族群,包含維吾爾族(約1,130萬人)、哈薩克族(約160萬人)及其他族群,他們的語言、文化、和生活方式,都與中國「內地」主要民族的漢族大不相同。
2017年起,中國政府以打擊「恐怖主義」及「宗教極端主義」為藉口,對新疆穆斯林進行集體大規模侵害行為,據估計有高達100萬人被關押在「教育轉化中心」內。
國際特赦組織發布之《視我們如戰敵:新疆穆斯林面臨的大規模監禁、酷刑及迫害》報告是迄今最全面的報告,描述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及其他主要為穆斯林少數民族所面臨的重大壓迫情形。國際特赦組織所蒐集的內容提供了實質證據,證明中國當局犯下至少以下危害人類罪:監禁或其他高度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這些都已違反最基本的國際法原則如酷刑及迫害等基本規定。
直到2018年10月,中國當局才承認這些拘留營的存在,當時他們開始將拘留營描述為自願、免費的「職業培訓」中心。他們聲稱,這種職業培訓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技術和職業教育,使他們能夠找到工作,成為「有用的」公民。然而,中國政府的說法與之前被監禁在那裡的人所提供的資訊相互矛盾。前受監禁者表示他們遭到毆打、剝奪食物及單獨監禁等待遇。
2019年,中國政府稱已經關閉所有拘留營,卻未提供相關證據,也不允許記者、人權觀察員或外交官員不受限地進入區域。為了平息批評,中國政府反而是邀請不同國家的代表團到新疆,在當局的精心安排和密切監視下考察當地。最近一次的案例是2022年5月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至中國造訪。
某位親戚遭到恣意拘留的受訪人告訴國際特赦組織:「他們(中國當局)想要展現快樂的維吾爾人、跳舞的維吾爾人給世人看。我想(聯合國)調查小組已經盡其所能的調查真相⋯⋯真實情況。」
國際特赦組織發起全球倡議行動「釋放新疆受拘留者」(Free Xinjiang Detainees),短短4個月內就收到超過32萬份連署,呼籲當局關閉拘留營並釋放所有遭到恣意拘留於新疆拘留營和監獄中的受監禁人。
除非中國當局有充分、可信、可採納的證據,證明受監禁人犯下國際公認的罪行,否則必須立即關閉所有拘留營,釋放拘留營和其他監禁設施(包含監獄)中受到恣意拘留的人。
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聯合國高級專員在任期於2022年8月結束前,盡快發布延宕許久的新疆人權侵害報告,公開認定中國當局在該區域內侵犯人權的規模及嚴重性。
最後,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也應立刻啟動有效獨立機制,調查新疆發生的國際法罪行,透過查明犯下罪行者,獲得真相、正義和問責。
如何加入緊急救援?
任意拿一張明信片/信紙,用中文、英文或是你熟悉的語言寫下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說的話和訴求。在2022/9/23截止日前寄至下述地址。
訴求應該怎麼寫?
如果不知道該怎麼下筆寫訴求,歡迎參考或照抄下方訴求信,或直接下載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100017 北京市西城區
西長安街,中南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街道 100017
傳真:+86 10 6238 1025
電子信箱:english@mail.gov.cn
致國家主席習近平:
新疆有超過120名穆斯林少數族群在未經公平審判的情況下,遭恣意拘留於新疆拘留營或判刑入獄,得知此事令我深感憂慮。自2017年以來,中國政府在新疆拘留了超過100萬人,而他們只是冰山一角。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在《視我們如戰敵:新疆穆斯林面臨的大規模監禁、酷刑及迫害》這份報告中顯示的證據,中國政府至少在新疆犯下監禁、酷刑及迫害這幾項危害人類罪。許多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合法活動都可能被視為將人送往拘留營或監獄的理由,例如出國生活、旅遊、留學、與國外的人聯繫、引用《可蘭經》或穿著宗教服裝等。而在拘留營或監獄中,受監禁人會不斷受到強制教育灌輸、身心折磨和其他形式的虐待。
旅居海外的家人迫切希望與親人聯繫,當中許多人已失聯數年之久。而令人絕望的是,受監禁人因無法與自身指定的律師聯繫,更有可能面臨酷刑或虐待的風險。
我在此敦促您:
除非有充分、可信、可採納的證據證明受監禁人犯下國際公認的罪行,否則立即釋放所有關押於新疆再教育營及監獄的人民。
受監禁人獲釋之前,公開其關押地點,確保他們能夠定期且不受限制地與指定律師及家人聯繫,並確保拘留期間不會受到酷刑及其他虐待。
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