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是人權,平等權利不容等待。香港自詡為多元共融的國際城市,但香港同性伴侶在本地登記伴侶關係的權利至今仍被剝奪。缺乏法律承認,導致無數同性伴侶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尊嚴與基本家庭權利保障。
發生了什麼事?
在香港,同性伴侶正面對歧視與制度性不平等。在生活的多個層面,同性伴侶皆無法享有異性婚姻伴侶所享有的諸多權利。這種不平等加深了社會污名,削弱家庭保障,亦令香港遠遠落後於亞洲其他已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或婚姻平權的社會。
直至今年7月,香港政府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以回應終審法院於兩年前的裁決中,關於香港政府應訂立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權利法律框架的要求。
然而,該草案只容許已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結婚或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進行「登記」,未有保障同性伴侶在本地合法締結伴侶關係的權利。草案亦侷限其相關權利保障於醫療決策和身後事安排,排除多項關鍵的家庭權利,包括共同收養、子女監護權、伴侶關係解除時的財產分配等權利。
如今,這些極為有限的權利保障,因草案未能在立法會通過,使得香港邁向平權的一小步也因此受阻。
我們能做些什麼?
你的聲音能讓改變發生,立刻加入連署,呼籲香港政府採取行動,在法律上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的平等權利,讓他們在自己稱之為家的地方合法登記伴侶關係:
- 儘快提交修訂後的法案,容許所有同性伴侶在香港合法登記關係
- 確保所有伴侶關係及任何形式的家庭,不論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都享有平等保障與權利
- 落實法律與政策改革,終結對LGBTI人士的制度性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