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投票後,緊急呼籲制定「以同意為基礎」的歐盟強暴法律定義 

針對歐洲議會近日表決通過一項報告,內容再次呼籲在全歐盟採用「以同意為基礎( consent-based )」的強暴定義,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區域副主任迪努西卡.迪桑娜亞科(Dinushika Dissanayake)表示:

「對於歐洲議會今日通過報告,再次明確呼籲歐盟全境應採納「以同意為基礎」的強暴定義,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歡迎。

「當前頭條新聞充斥著關於網路性侵學院和組織性兒童性犯罪集團的相關消息,同時也有像吉賽兒.佩利科特(Gisèle Pelicot)這樣的倖存者,竭盡所能講述自身經歷以提升大眾對性暴力的關注,在這樣的時刻,這項呼籲應當在歐盟決策者心中迴盪不絕。 」


「強暴文化」在有害的迷思和性別刻板印象的作用下得以鞏固與延續,並試圖讓性暴力變得正常化,甚至是合理化。 

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區域副主任迪努西卡.迪桑娜亞科(Dinushika Dissanayake)


「在歐盟,每六名女性中就有一人在成年後經歷過性暴力,而每十名女性中就有一人在其一生中曾遭受強暴。

「除了採用『以同意為基礎』的強暴定義之外,也需在採用交織性與以倖存者為中心的方法、全面的性教育、公眾提升倡議與預防計畫的基礎上,在整個歐盟推動積極同意文化。」

「歐盟委員會現在必須提出立法,來建立全歐盟統一的『以同意為基礎』之強暴定義。尚未採取相關措施的歐盟成員國,也應儘速使其強暴定義與《伊斯坦堡公約》保持一致。」

背景資訊

多年來,國際特赦組織持續倡議各國立法與政策採用「以同意為基礎」的強暴定義。由於倖存者與行動者持續推動法律與社會態度的改變,許多國家已取得進展,這皆建立在一項簡單的事實之上:「未取得同意的性行為即是強暴。」

2018 年,當國際特赦組織首次分析歐洲各國法律時,僅有 8 個國家採用「以同意為基礎」的強暴法律定義。自此之後,又有 13 個國家採納了相關法律,包括克羅埃西亞、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希臘、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斯洛維尼亞、西班牙與瑞士。在部分國家如瑞典與西班牙,法律更納入「只有同意才算同意」的原則,意指人們需透過各種語言或非語言方式,主動表達其願意發生性行為的意圖。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