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經理

規劃並推動本會倡議與行動策略,統籌議題倡議、人權教育、青年與行動者發展及傳播與行銷等工作。需與組織內各部門、國際特赦組織國際秘書處與區域辦公室,以及外部合作夥伴密切協作,推動本會在台灣及區域内的人權倡議工作並提升社會影響力。

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 規劃並推動本會年度倡議與行動策略,綜合評估當前人權議題與社會環境,制定團隊年度工作計畫與相關預算,並持續追蹤與評估各項倡議行動之執行情形與成效,以確保策略目標之落實與倡議影響力之提升。
  • 帶領並管理倡議團隊,協調團隊成員之工作分工與專案執行,提供必要之指導與支持,促進團隊協作與專業發展,確保各項倡議與行動工作能夠有系統且有效率地推動。
  • 與本會政策、募款、治理等部門密切合作,整合組織內部資源與專業分工,協調並推動跨部門之倡議策略與行動,以提升組織整體倡議能量與社會影響力。
  • 建立並維繫與公民社會團體、行動者及相關倡議夥伴之合作關係,促進跨組織交流與合作,拓展倡議合作網絡,共同推動重要人權議題之公共討論。
  • 與國際特赦組織國際秘書處及區域辦公室密切合作,參與並推動全球與區域倡議計畫,促進台灣與國際人權倡議工作的連結與協作。
工作條件
  • 工作經驗: 5年以上人權倡議、社會運動或相關領域工作經驗
  • 學歷要求: 大學以上
  • 科系要求: 科系不限。政治學、社會學、法律、公共政策、國際關係或社會科學相關科系尤佳。
  • 語文條件:
    中文(聽:精通、說:精通、讀:精通、寫:精通)
    英文(聽:精通、說:精通、讀:精通、寫:精通)
    具其他語言能力者尤佳

擅長工具: Excel、PowerPoint、Word

工作技能:

  • 倡議策略規劃與行動設計
  • 公共倡議與社會動員
  • 專案管理與團隊領導
  • 跨部門合作與外部關係經營

資歷查核: 需提供二位推薦人以供資歷查核

工作待遇
  • 月薪:面議(依資歷與經驗調整)
  • 上班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6號7樓
  • 上班時段:日班
  •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視工作需求需配合出差)
  • 其他福利
    • 彈性上下班,每日工作時數7小時,全年週休二日,政府補班日亦不上班。
    • 全年特休假14天,到職即按比例給假。
    • 享有三節禮金與生日禮金。
    • 年終獎金1.5個月。
    • 享有團體保險與出差旅平險。
    • 享有兩年一次員工健康檢查。
    • 提供員工訓練與專業發展機會。
    • 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 辦公室提供咖啡、茶水與零食。
應徵方式

請將以下資料寄至 hr@amnesty.tw 張小姐

  • 中文履歷
  • 英文履歷
  • 中文自傳或經驗簡述

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 倡議經理-(姓名)】
※合適者將寄發面試邀約,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徵才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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