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遞交連署呼籲港府儘速提出同性伴侶登記修訂草案

兩年前,香港終審法院在岑子杰案的判決中裁定,香港政府須於2025年10月27日前,訂立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保障其適當權利。

今日,距離終院訂下的最後期限僅餘一週。然而,自香港立法會於9月中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以來,香港政府各部門並未採取任何實質行動,從法律及政策層面,落實終審法院所確立的同性伴侶平等權利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於上月發起全球連署行動,呼籲香港政府儘速訂立全面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的修訂草案,以履行法院裁決。短短一個月內,分會已收到來自世界各地逾9,219 份連署簽名。今日,分會已將連署信遞交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等相關部門,敦促香港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並保障同性伴侶的平等權利。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總幹事陸志民表示: 

「雖然《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較早前在立法會被否決,但爭取同性伴侶平權的訴求並沒有因此而減退。這份獲得超過 9,000 人簽名支持的全球連署,反映了來自世界各地對香港同性伴侶爭取平等權利的關注和支持。同時也是對香港政府的明確呼籲,要求立即保障同性伴侶平等、有尊嚴的生活。」  

「然而,香港當局的持續不作為,與香港自詡法治、多元共融的國際城市形象背道而馳。」

「任何人都不應因為他們是誰,他們愛誰而遭受歧視。終院所訂下的期限即將屆滿,香港當局必須儘速提出修訂草案,建立承認並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的法律框架。」 

「相愛是人權,平等權利不容等待。香港政府必須立即向公眾清楚交代其在法律及政策層面,推動實現同性伴侶平等權利的具體計畫及時間表。」

背景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LGBTI倡議者岑子杰作出部分勝訴的判決,裁定香港政府有積極義務訂立替代框架,以法律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保障所附隨的適當權利。法院為此訂下兩年期限,要求政府須在2025年10月27日前,提供一個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2025年7月11日,香港政府在憲報刊登《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該草案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既剝奪同性伴侶在本土合法締結民事伴侶關係的權利,更將其權利保障局限於醫療及身後安排。2025年9月10日,《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在香港立法會遭到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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