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緊急聲援印尼:捍衛集會自由,遏止警察暴行!

本連署由社團法人亞洲公民未來協會發起,歡迎點此加入連署

2025年8月28日,數以萬計的印尼工人在包涵雅加達、Manokwari, Semarang, Solo, Magelang, Medan, Bengkulu, Tegal等地區舉行抗議,並在過去這週演變成全國遍地開花的抗爭。抗議者提出的訴求包括:2026年最低工資提高8.5%至10%、停止大規模裁員、廢除外包制度、推動全面稅制改革、依據憲法法院第168/2024號裁定制定新的《勞動法》,以及通過《資產沒收法案》與修訂《選舉法》。這是一場由基層社會推動的抗爭,抗議者來自勞工、學生、計程車司機與基層社群,他們共同面對長期的低薪、高房價、失業,以及稅收與社會保障分配不公等結構性問題。群眾走上街頭,表達的不只是對議員特權的不滿,更是對「居住正義」、「尊嚴勞動」、「公平稅制」以及「社會保障」等基本經濟與社會權利的訴求。然而,印尼警方不僅使用武力鎮壓群眾,更出動戰術車碾壓一位示威現場的計程車司機。此外,當局更以封鎖TikTok與Instagram的直播功能、關閉街頭的監視器、在部分地區於晚上關閉路燈等手法試圖噤聲異議者。亞洲公民未來協會邀請台灣公民社會成員一同連署聲援集會自由受侵害的印尼民眾,遏止警方暴行,捍衛基本人權! 

2025年8月25日,數百名學生與平民因國會議員每月獲得5,000萬印尼盾(約3,000美元)的住房津貼(金額是雅加達最低工資的十倍)而在國會大廈前舉行抗議。同時卻出現超過8萬名勞工遭大規模裁員、不動產稅全面上漲超過100%,以及高等教育與大學預算遭刪減等情況。印尼「失蹤者和暴力受害者委員會」(KontraS)記錄到,該場示威以12位平民受傷、351人被任意拘捕(其中196人是未成年人)落幕。當局出動水車與過期的催淚瓦斯鎮壓抗議者,並對周邊的住宅區造成無差別影響。 

針對8月28日的抗議,印尼國家機器的回應引發了大眾更嚴重的憂慮。KontraS 記錄了印尼國家警察(Polri)多起過度使用武力的情況,包括實彈射擊、酷刑、毆打、任意逮捕、強制驅離、以及不當對群眾使用人群控制裝備等。結果導致113名平民重傷、3人死亡、734人被捕。這些數字顯示了令人震驚的、針對行使憲法保障之權利的公民的系統性暴力。

其中最悲慘的事件之一在2025年8月28日於雅加達發生。身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的21歲摩托車司機Affan Kurniawan,在抗議過程中被警方的一輛戰術車輾過而死亡。他的死亡不僅構成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6條生命權的任意剝奪,更象徵了印尼安全部隊對平民採取不成比例、無差別的暴力。Affan 的遇害凸顯了國家暴力直接指向平民,而他們的「罪行」僅僅是出現在公共抗議空間、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

過度使用武力、任意逮捕和酷刑行為,不僅違反印尼依據國際人權法(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禁止酷刑公約(CAT)》)所承擔的義務,也直接違反印尼自身的法律。特別是《印尼國家警察總長第1號規範(2009)》關於使用武力的規定,以及《第16號規範(2006)》關於群眾控制的規範,這些法律明確要求執法人員必須遵守合法性、必要性、比例性與問責原則。當前的做法顯示這些標準遭到系統性地破壞,侵蝕法治並削弱公眾對國家機構的信任。

更糟糕的是,印尼前國家情報局長 A.M. Hendropriyono 宣稱這些示威是由印尼境外勢力操控的。國家機構經常使用這種污名化敘事:將公民社會組織(CSO)描繪為與國際或西方勢力勾結的「外國走狗」(antek asing)。

上述事件並非獨立事件,而是印尼警方以暴力對和平集會的反覆模式。從2019年的「反貪腐改革(Reformasi Dikorupsi)」、2020年的「綜合法案(Omnibus Law)」、2024年的「緊急警告(Peringatan Darurat)」、到2023年針對國家戰略計劃,以及巴布亞的抗議運動,都出現過同樣的壓制手段:過度使用武力、大規模逮捕與有罪不罰(impunity)。每一次的鎮壓循環,都更加鞏固了恐懼文化(culture of fear),壓制了正當的異議聲音。這種系統性濫權不僅背離民主原則,更是一種刻意試圖使要求問責與正義的公民運動失去正當性的行為。

在這樣系統性的暴力中,當局不斷使用一種令人不安的作法:強迫失蹤。示威者(特別是學生與青年行動者)被國家人員帶走,並長達數小時甚至數日下落不明,且往往缺乏具體法律依據或正當程序。這種手法延續並反映了1998年威權時期強迫失蹤的遺緒。

印尼至今尚未批准《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CPPED)》,造成法律真空,任此類行為得以延續且不受追究。國家不批准此法也代表著印尼欠缺關鍵再犯預防機制、法律問責,以及免於國家任意綁架的保護機制。
同時,印尼當局對新聞自由的打壓也令人憂慮,並同樣複製了過去威權時期的模式。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間,印尼廣播委員會(KPID)施壓媒體,不得報導警方暴力或其他示威畫面;這種國家主導的信息封鎖進一步阻礙透明度。國家將強迫失蹤與媒體審查結合,重演1998年的危險模式。

因此,我們作為公民社會成員,呼籲印尼政府:
  • 印尼國家警察:立即停止過度使用武力,確保所有群眾控制行動遵守《2009年第1號規範》與國際人權標準(如《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低致命性武器指導原則》與《聯合國執法人員行為守則》),並對涉案人員展開公正調查。
  • 印尼國家警察委員會:以獨立監督角色,立即針對 2025年8月28日的警察暴力展開緊急調查,並建議採取紀律與刑事處分。 
  • 印尼警察機構及印尼國軍: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強迫失蹤(包括短期強迫失蹤),並確保所有遭任意拘押的平民獲得迅速報釋與保護。 
  • 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與近期示威相關的酷刑、任意逮捕與法外處決展開迅速、公正、透明的調查,並為受害者與證人提供保護;同時強化對特定面向的監測,例如群眾控制武器(催淚瓦斯、警棍、橡膠子彈)之過度使用,以及戰術車輛的使用,特別是針對摩托車司機遭戰術車輾斃的事件。 
  • 印尼人民代表會議:確實履行立法監督,傳喚警察總長舉行公開問責聽證,要求針對非法鎮壓作出說明,並確保所有未來的群眾控制行動嚴格遵守國內法與國際標準;同時加速審議與通過保障勞工權利、社會保障與公民自由的法律。作為民眾抗議的對象,國會不能躲在鎮壓後面,必須直接面對並傾聽公民社會訴求,採取負責任行動以恢復公眾信任。 
  • 印尼人民代表會議:立即批准《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CPPED)》,並制定必要的國內法,防止再犯、確保即時公正的調查,並究責所有加害者。 
  • 印尼總統:公開譴責警方暴力,保障和平集會權,並確保印尼全面履行在國際人權法下的義務;凡與示威期間警察暴力相關的審判,均須以透明、公開方式進行。警方並應檢討示威處置,優先採取非暴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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