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國家元首:馬英九
政府首長:毛治國(報告撰寫時任行政院長)
台灣政府持續限制和平集會自由、做出死刑判決並執行死刑。
集會自由
2月10日,台北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罪、侵入住居、妨害公務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訴119名抗議政府通過兩岸服貿協議之人士,這場被稱作「太陽花學運」的運動於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間策畫立法院的抗議和行政院的佔領,並於同年組織其他類似的抗議。5月5日台北地檢署再依侵入住居罪嫌,追加起訴佔領行政院抗議者39人,其中有24人在被驅離時受傷因而提起刑事自訴,欲追究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其他高階政府官員之司法責任,持續被法院駁回。然而8月時,一名老師林明慧因遭驅離時頭部受傷提起行政訴訟附帶請求國賠,獲賠30萬新台幣(約9,200美元),台北市政府並決定不上訴,隨後另有30人也跟進提起訴訟請求國賠。
針對2014年3月23、24日警方以過當武力驅離行政院及其周邊抗議者,或對於「太陽花學運」時政府的總體作為,直至2015年底都仍未見徹底、獨立且公正的調查。
7月23日,3名記者隨部分抗議者攀爬圍牆進入教育部報導抗議行動,被依侵入住居罪名逮捕,3名記者在拒保後被無保請回。台北市長並於隔日因「侵犯記者採訪自由」而致歉。
死刑
在台北8歲女童謀殺案所引起的公憤中,政府對不相關案件的死刑犯執行死刑,其中部分案件尚未窮盡所有救濟程序。法務部否認執行死刑以平息民怨的說法,表示早已預先規劃。
邱和順律師團聲請再審遭高等法院駁回。律師團主張有兩名警察願意出庭作證,說明他們曾聽聞邱和順遭受刑求,被迫「自白」的過程。他是台灣被拘禁最久的死刑犯,以強盜、綁架及謀殺罪名於1989年被判處死刑。
徐自強因綁架及謀殺罪名遭死刑宣判已20年,高等法院於9月時以證人間證詞矛盾,以及缺乏鑑識證據為由,推翻徐自強死刑判決而改判無罪。高檢署於同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截至2015年底法院仍未做成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