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6年度人權報告

 

放眼全球對自由權的壓迫,國際特赦組織警告:「你的權利岌岌可危」
發佈日期:2016/2/26
  • 國際特赦組織發布2015至2016之年度人權報告
  • 多國政府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蓄意破壞人權保護機制
  •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薩里爾・謝蒂提出警告:「不僅是你我的權利受到威脅,保障權利的法律及制度也備受威脅。」
人權年度評估報告的同時,國際特赦組織提出警告,認為保障人權的國際機制正面臨瓦解,各國為維護其短期利益,加以嚴峻的安全鎮壓,已全面侵害基本自由權及其他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薩里爾・謝蒂(Salil Shetty)表示,「多國政府毫不把人權放在眼裡,你的權利岌岌可危。」
 
「數百萬人在國家及武裝團體的掌控下承受沉痛苦難,然而多國政府仍無恥地將保障人權裝飾成對國家安全、法律、社會秩序或國家『價值』的威脅。」
 
全球性人權危機
 
多國政府蓄意攻擊、忽視或提供不充足的資金給予人權保護機制,國際特赦組織警告人權保障的基礎將被蠶食殆盡。薩里爾・謝蒂表示,「不僅是你我的權利受到威脅,保障權利的法律及制度也備受威脅,超過70年努力的人類進步成果此刻危如累卵。」
 
聯合國人權機構、國際刑事法院、區域性組織如歐洲理事會及美洲國家間人權體系等人權保障機制,皆因多國政府的國內紀錄試圖規避人權監督而遭受破壞。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各國政府提供政治支持,並挹注充足資金予既存之支持國際法及保障人權的機構。
 
各國人權危機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2015年各國政府如何在國內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超過98個國家對人民使用酷刑或其他虐待手段;至少30個國家非法強制遣返難民回到可能讓他們遭逢危險的國家;至少18國政府或武裝團體犯下戰爭罪或其他違反「戰爭法」的行為。
 
國際特赦組織同時也觀察到多國政府益發頻繁地鎖定並攻擊行動者、律師和其他人權捍衛者,並對此令人擔憂的趨勢提出警告。
 
薩里爾・謝蒂表示,「多國政府蓄意壓制國內批評聲浪,而非認可異議者在社會扮演的重要角色。政府並在鎮壓民眾時違反了自己的法律。」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鎮壓異議某種程度上是多國政府在面對2015年新的安全威脅時所採取的手段。
 
薩里爾・謝蒂表示,「許多政府因應國家安全威脅時所採取的錯誤手段包括鎮壓公民社會、侵害隱私權及言論自由、徹底汙名化人權相關事物,並將人權包裝為國家安全、法律、社會秩序及『國家價值』的敵人。這些行為甚至已經違反各國自身的法律。」
 
聯合國亟待振興
 
聯合國及其保障人權與難民權利的各辦事處,在2015年嚴重蒙受來自各頑抗政府的敵意與忽視。
 
薩里爾・謝蒂表示,「聯合國設立的目的為『使後世免於戰禍』及『重申基本人權信念』,但諸多巨大挑戰使得聯合國當今處境較以往任何時刻更加危急。」
 
多國政府任意阻擋聯合國採取行動阻止大規模暴行,或對犯罪者究責,並拒絕或蔑視聯合國所提出改善國內人權狀況的建議。
 
敘利亞內戰即為聯合國系統失靈對人類造成災難性後果之一實例,聯合國未能發揮捍衛人權、國際法,及確保問責機制的重要功能。
 
下一任聯合國秘書長將於今年底選出,並於2017年1月就任。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新任秘書長將接掌一個已取得相當成就但此刻亟待振興的組織。聯合國籲其會員國及安理會自新任秘書長遴選程序開始,展現勇敢、創新的精神實現改革。
 
薩里爾・謝蒂表示,「透過支持一位有決心、毅力及遠見的秘書長理想候選人,能夠以此阻退任何一個有意侵害國內外人權的國家,聯合國會員國在今年將有歷史性的機會重新振興聯合國。」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欲實現改革,聯合國秘書長遴選機制必須公正透明,並確保候選人表明其對於聯合國所面臨重大人權危機的看法。
 
呼籲行動
 
薩里爾・謝蒂表示,「當今的世界正面臨諸多挑戰,這些挑戰的根源皆因政府拿人命來玩弄政治所引起或衍生。數百萬難民因戰爭加劇而深陷苦難,武裝團體蓄意攻擊平民並犯下其他大規模暴行。」
 
「人權是必需品而非附屬品。人類此刻正面臨前所未見的危機,而防止這些危機加劇為各國領袖權力所能及。各國政府必須停止侵害人權,並鞏固權利保障機制。」
 
背景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2015年各國對經濟、社會、政治及公民權利的嚴重侵害。各國人權侵害的事例及保護人權的機構包括以下所列,但不僅限於此:
 
安哥拉:以誹謗罪及國家安全法騷擾、逮捕、拘禁和平表達意見者;公然反對聯合國對其人權紀錄的建議。
 
蒲隆地:安全部隊廣泛使用殘暴戰略並有系統地殺人,致力於鎮壓國內人權團體。
 
中國:擴大對人權捍衛者的鎮壓,並以「國家安全」之名頒布一連串影響廣泛的法律。
 
埃及:以國家安全之名殘酷鎮壓並逮捕和平異議者在內數千人,其中有數百人未經起訴或審判即延期拘禁,同時並判處另數百人死刑。
 
匈牙利:封鎖邊境以阻擋有迫切需求的數千名難民,破壞共同區域難民協議。
 
以色列:維持對加薩的軍事封鎖,集體懲罰加薩180萬居民;以巴雙方均未能依聯合國要求對2014年以巴衝突中所犯戰爭罪進行可信調查。
 
甘比亞:酷刑、強迫失蹤、將LGBTI者入罪;斷然拒絕就言論自由、強迫失蹤及死刑等議題與聯合國及區域人權組織合作。
 
肯亞:法外處決、強迫失蹤、反恐政策歧視難民,並試圖破壞國際刑事法院及其追求正義的功能。
 
墨西哥:嚴重的人權侵害紀錄包括27,000人失蹤案;嚴厲回應聯合國對其廣泛使用酷刑的批評,縱然遭受的指控增加,刑求者仍幾近完全免責。
 
巴基斯坦:對白沙瓦校園恐怖大屠殺的兇手殘酷地使用死刑,嚴重侵害人權;擁有監控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權利,並可在「與國家利益相衝突」時解散組織。
 
俄羅斯:以定義模糊的國家安全法及反極端主義法進行鎮壓,並協同箝制國內公民團體;可恥地拒絕承認殺害敘利亞平民,並多次無情否決安理會對敘利亞的決議案。
 
沙烏地阿拉伯:殘忍鎮壓異議或敢於鼓吹改革者;領軍空襲葉門時犯下戰爭罪,並阻礙由聯合國主導針對戰爭中各方是否違法的調查行動。
 
斯洛伐克:儘管國家及區域組織努力多年,羅姆人仍備受歧視,以致歐洲委員會必須對該國訴諸於侵權制裁程序。
 
敘利亞:蓄意且無差別式利用桶裝炸彈等武器,及對被拘禁人施以酷刑等殺害數千平民;長期包圍平民區域並阻擋國際救援物資送達挨餓中的平民。
 
泰國:逮捕出演舞台劇、在臉書發表評論及展示塗鴉等和平異議者;國際呼籲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擴張權力、過度限縮人權並鎮壓異議者,遭軍方拒絕接受。
 
英國:以反恐之名持續進行大規模監聽行動;企圖規避歐洲人權法院的監督。
 
美國:「全球反恐戰爭」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其中一例是關塔那摩拘留中心的持續運作;未能起訴酷刑及強迫失蹤加害者。
 
委內瑞拉:嚴重侵害人權及頻繁攻擊人權捍衛者的案件持續缺乏司法救濟;退出美洲人權法院並持續譴責美洲人權公約,使得人權受侵害者失去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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