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想離開家園」 柬埔寨世界遺產吳哥窟發生大規模強制驅逐
身為亞洲最大宗教建築的吳哥窟,既是柬埔寨最為重要的旅遊景點,亦是該國國寶,在柬人心中占有特殊地位而躍居國旗之上。鮮為人知的是,該座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景觀,同時更是逾十萬人的家園。許多人民世代居住於此,將已故親人埋葬於周圍森林、當地墓地與農場中。然而自 2022 年下半年起,柬埔寨政府實施「自願」搬遷計畫,一年期間導致數千家庭被迫搬離吳哥窟,並預計將對高達一萬家庭、總人數約4萬人產生影響。儘管柬國政府宣稱「搬遷計畫」為保護該遺址免於喪失世界遺產地位的必要措施,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此舉相當於變相的大規模強制驅逐,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
國際法律框架
根據7部主要人權條約,柬埔寨有義務尊重、保護及實現適足住房權。在缺乏法律保護與其他保障措施之下,違背個人或多人意願將其驅離住宅或土地的強迫驅逐行為,直接違反適足住房權而嚴重侵害人權。根據國際人權法,由於驅逐將對國際公認的諸多人權產生不利影響,各國須確保驅逐僅於特殊情況且具有充分理由下發生。根據《關於出於發展目的的搬遷和遷離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準則》,包括國際發展組織及其他相關機構的國際社會「有義務促進、保護且實踐住房、土地及財產之人權」,且國際組織應「在國際人權法與相關標準下充分考慮禁止強制驅逐」。
當地迫遷情形
吳哥窟分區源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世界遺產委員會於1992年該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後所提出的建議。當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委託報告發現「居於(吳哥窟)核心禁區並不利維護與展示主要考古遺址且將受到禁止」,總結居於傳統村莊的住民有權留在吳哥窟一、二區,而新定居者則無。然而該建議與隨後將其國內法化的舉動皆未明定獲准保留的傳統村莊地點,使得缺乏明確性的情況持續存在。
儘管柬埔寨當局將驅逐定調為「自願」行為,幾乎所有國際特赦組織於 2023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進行交談的 100 多人皆表示自身在 柬埔寨當局的恐嚇、騷擾、威脅與暴力行為下遭到驅逐或被迫離開吳哥窟。這些家庭並未參與關於驅逐與搬遷的真正協商過程,且未 收到書面驅逐通知,而是遭到當局威脅要求離開家園,亦未於安置地點獲得適當補償或替代住房,與國際人權標準背道而馳。 柬埔寨政府藉由遺址保護與吳哥窟暨暹粒地區保護管理局與地 方當局,迫使數千家庭放棄家園搬遷至 Run Ta Ek 等不適當重新安置地點。部分家庭描述遭到警告倘若拒絕搬家,房屋將遭洪水淹沒,而他人則遭告知即將面臨斷電。在其他社區,吳哥窟暨暹粒地區保護管理局據悉曾舉行一次「諮詢」。村民遭告知須將土地售予吳哥窟暨暹粒地區保護管理局,否則將入獄且一無所獲。在另一些 社區,APSARA官員每日騷擾與詢問村民為何尚未搬遷。某個家庭 於未收到書面驅逐通知下多次遭吳哥窟暨暹粒地區保護管理局與員警拆毀住宅,他人則被給予3天時間收拾財物離開。
搬遷至重新安置地點的家庭雖能獲得空地、30張鐵皮波浪板、一張防水布、一頂蚊帳、幾百美元固定支出與一張社會福利卡,卻被期望建造自家房屋,使許多家庭負債累累。部分家庭被迫暫時連續數月居於防水布之下。許多家庭表示重新安置地點缺乏就業機會,因失去主要或唯一收入來源而缺乏足夠食物。其中務農家庭因農地遙遠且難以改為從事其他形式的工作而首當其衝,而安置地點在下雨時亦極易發生洪災。
他們讓我們同意(放棄農田)的站一邊,不同意的站另一邊。然後他們說抗議者將直接入獄。
農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吳哥窟國際協調委員會的不作為
2022年底,時任首相洪森發表演說時概述重新安置政策,並警告人民若收到通知時拒絕離開將一無所獲。對於柬埔寨政府一再引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為其計畫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表示「即使會員國通過援引該組織以正當化行為」、知悉驅逐情況但不為會員國行為負責且「從未呼籲讓吳哥窟流離失所」。此外,教科文組織亦資助吳哥窟國際協調委員會(ICC-Angkor)並擔任其秘書處,監督多次技術會議及全體會議,以確保協調用於遺址維護與發展的 6 億美元投資,且發佈呼籲拆除非法建築並祝賀當局為執行目標的持續努力的報告與建議。
然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並未公開譴責吳哥窟的強迫驅逐,甚至並未承認此行為正在發生,亦未透露是否對於吳哥窟周圍人民的流離失所進行任何正式、獨立或其他方面的評估。教科文組織在與國際特赦組織的所有往來中都未使用「強制驅逐」一詞,表示其「無法對會員國及其遺產管理者採取措施」,因「以包容和可持續的方式維護與管理遺產是僅限成員國擁有的權力」,且其「一直並將持續確保在其職權與行動範圍內充分尊重人權」,但無法「確保在主權領土上發生(或不發生)某些事情」。
另一方面,法國與日本大使共同主持國際協調委員會,且兩國政府協助資助吳哥窟的維護工作,但皆未公開承認強制驅逐。儘管法國大使館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法國駐柬埔寨大使在與柬埔寨有關當局會面時也會提出這個問題」,仍缺乏更為果斷的行動而並未尊重與保護適足住房權。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回應
針對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報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表聲明重申從未要求、支持或參與吳哥重新安置計畫,並始終斷然反對採取強制驅逐手段。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柬埔寨當局明確承諾不在吳哥實施強制驅逐,確保緊急採取一切必要矯正措施使其在國際協調委員會支持下充分尊重相關群體所有人權,並決定將柬埔寨關於吳哥窟遺址保護狀況的新國家報告提交日期由原定的 2025 年提前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前,預定將於 2024 年夏季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由世界遺產公約締約國進行審查。
國際特赦組織建議
柬埔寨政府應:
- 立即停止吳哥窟世界遺產地一、二區所有強制驅逐,並確保無任何官員或國家代理人實施或支持強制驅逐。
- 確保重新安置地點符合國際人權標準適足標準前不再進行任何搬遷。
- 使 Run Ta Ek 與 Peak Sneng 等重新安置地點達到人權標準。
- 向所有遭強行逐出吳哥窟一、二區者提供有效補救與賠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應:
- 獨立評估吳哥窟世界遺產地之強制驅逐行為並公佈結果。
- 敦促柬埔寨政府明確承諾不於吳哥實施強制驅逐。
- 要求柬埔寨政府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協商,制定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之重新安置計畫。
- 確保國際協調委員會任命一名人權專家。
- 斷然拒絕使用強制驅逐與其他侵犯人權行為作為管理列
- 入世界遺產名錄地點(包括吳哥世界遺產地)的手段。
國際協調委員會應:
- 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調委託對吳哥窟「搬遷計畫」造成的人權侵害進行獨立調查並公佈結果。
法國與日本應:
- 公開譴責吳哥窟強制驅逐行為。
- 支持以國際協調委員會對吳哥窟「搬遷計畫」造成的人權損害進行獨立調查並公佈結果。
- 確保政府意識到或憂心可能存在的侵犯人權行為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獲得解決。
世界遺產委員會應:
- 要求柬埔寨回應國際特赦組織關於吳哥窟強制驅逐之指控。
- 呼籲柬埔寨保證停止所有進一步的搬遷,直至針對強制驅逐的國際人權保障到位,並且所有遭強制驅逐者皆獲得有效補救。
- 明確譴責吳哥窟強制驅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