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行動者賴可不應被遣返回中國

一名中國跨性別行動者在香港服刑後將於明日(3月2日)獲釋,如果她被遣送回中國,將面臨遭受迫害的嚴重風險。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她必須獲准留在香港或前往其他地方。

據密切關注此案的賴可的朋友透露,賴可(又名翕然)2023年試圖從中國經香港前往加拿大,在途經香港時被判使用「偽造」文件而被定罪。她將於3月2日刑滿獲釋,並面臨立即被移送回中國的處境。她的朋友表示,賴可在2023年 5月離開中國之前曾遭到警方騷擾。

賴可與她的伴侶在中國大力提倡跨性別人士的權利。她的朋友表示,她的伴侶於2023年6月在中國因倡議行動和身為跨性別者而入獄。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如果賴可被遣送回中國,她將面臨迫害,包括繼續被監禁的風險。」

「香港當局必須緊急釐清賴可的移民身分。由於她即將刑滿獲釋,當局應無條件釋放她,並允許她繼續前往適合她的目的地。」

「無論如何,當局必須允許賴可在服刑期滿獲釋後,對任何遣送離境令提出上訴。」

據賴可的朋友和其他為她發聲的人表示,賴可於2023年5月3日從上海飛抵香港,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拘留,當時她正要轉乘飛往加拿大多倫多的航班。

時間非常緊迫,必須防止賴可被非法遣返回中國,因為她在中國將面臨嚴重的人權侵害風險。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

賴可的朋友表示,賴可於法庭審判時對三項移民指控認罪。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了解,她在庭審時由一名義務律師作為她的法律代表。  

賴可於2023年6月16日在香港被定罪,判處15個月監禁。她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該中心是香港當局經常用來關押跨性別人士的精神疾病拘留機構。

直到2023年7月20日,也就是賴可受審和定罪一個多月後,她才第一次與自己的委任律師見面。
  
她的朋友補充,在服刑期間,賴可被拒絕獲得她在服用的荷爾蒙替代療法藥物,並因抱怨自己被剝奪醫療而遭到單獨監禁。
  
國際特赦組織看到一份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釋放通知,內容稱賴可因表現良好,將於3月2日提前釋放。由於賴可不是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入境條例》第19條,她會被遣返回中國。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表示:「時間非常緊迫,必須防止賴可被非法遣返回中國,因為她在中國將面臨嚴重的人權侵害風險。由於她的跨性別身份和倡議行動,她在中國將面臨嚴重的人權侵害風險,包括恣意拘留、不公平審判,甚至遭受酷刑及其他虐待。」

「考量到這些風險,將她遣返回中國表示香港當局放棄履行其國際法義務。」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中國跨性別者所遭受的系統性壓迫和歧視。近年來,大規模審查導致許多線上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團體和社群媒體帳戶被關閉,使得線上和線下的LGBTI倡議活動都被削弱。

中國警方多次以不合理、定義廣泛且措辭模糊的指控逮捕、長期拘留和監禁人權捍衛者,包括 LGBTI倡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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