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5年度人權報告:菲律賓

 

國家及政府首長:Benigno S. Aquino III

 

在菲律賓,酷刑仍肆無忌憚地持續發生。2009年,這個國家曾發生全世界最大的記者攻擊事件──「馬京達瑙大屠殺」,該案件的目擊證人、當地記者與人權衛士至今仍生活在被殺害的危險之中。菲律賓政府為馬可仕統治的戒嚴期間違反人權的作為擔起責任,並成立人權受侵害者的賠償委員會,負責審查人權侵害案件與受償資格的事宜。在2014年4月,菲律賓最高法院作出解釋,確認了《生殖保健法》的合憲性。

 

背景
2014年3月,菲律賓政府與武裝團體「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達成全面和平協議,雙方同意維持17年的和平狀態。而根據該和平協議,菲律賓南部也新設立了邦薩摩洛自治區,透過給予南菲律賓更大的政治自治權力,平息動亂,並維持國家的統一性。面對緬甸、中國、馬來西亞、台灣與越南,菲律賓也重申了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不但在3月時向國際海洋法庭提交備忘錄,也針對中國於5月和11月對南沙群島的填海造地行動提出抗議。

 

酷刑與其他虐待
在某些警局,訊問的例行程序中常發生酷刑與其他非法虐待的狀況,並且有更加普遍的趨勢。這些酷刑的方式包含嚴重的暴力行為、電擊、假處決、坐水凳、以塑膠袋使人幾乎窒息以及性侵。

 

犯罪嫌疑人、屢犯者(包含青少年犯罪者)、非正式的輔警(當地人稱其為"asset")、武裝團體的可能成員或支持者、政治行動者,都可能遭受酷刑與虐待,受害者大多是貧窮的社會邊緣人。菲律賓人權理事會(CHR)在2014年舉報,2013年有紀錄的刑求案件共75起,2014年的1月至7月共有28起,儘管這些紀錄指出警察的施暴行為,菲律賓也於2009年制定了《反酷刑法》,但卻從未有加害人受到法律追訴。

 

菲律賓人權理事會於1月揭露內湖省(Laguna province)一處秘密看守所,警察疑似出於娛樂的心態,用輪盤決定方式(roulette wheel),折磨43名被拘留者。菲律賓國家警察(PNP)於2月將10名警察停職並展開調查,然而在2014年末為止,沒有任何警察被定罪。有23個案件在申請了初步調查後,就一直懸而未決。

 

Alfreda Disbarro曾是警方的線民,他在2013年10月被逮捕並遭到刑求,菲律賓國家警察內部事務處在隔年4月介入調查,至今警察尚未因該案件受到處分。菲律賓人權理事會在7月時認定確實有人權之違反,並建議受害者提出刑事自訴。

 

12月4日,國際特赦組織發佈〈凌駕於法律:菲律賓警察施行刑求〉報告,隔日,菲律賓參議院決定開始調查警察的非法酷刑的行為。

 

強迫失蹤
菲律賓政府承諾要終止強迫失蹤的發生,但各界疑慮仍然不斷,尤其是在菲律賓政府並未簽屬〈保護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蹤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from Enforced Disappearance)〉之後。菲律賓人權理事會在2月聲明,將與內政部、地方政府、國防部、司法部簽訂協議備忘錄,落實2012年通過的《反強迫或非自願失蹤法》,以杜絕強迫失蹤。同年8月,國家調查局逮捕了退役將軍Jovito Palparan,他在2011年因綁架並非法拘禁兩名女大學生而遭判刑,之後為逃避刑期在馬尼拉躲藏了三年。


Jonas Burgos在2007年遭到綁架後失蹤,菲律賓最高法院在2014年2月維持上訴法院的終局判決,認為一名軍官須為此負起責任,而軍隊也與此事件有關聯。


有罪免責
2009年的馬京達瑙大屠殺,政府指揮的國家武裝民兵殺害了58名人民,其中有32名是媒體工作者,這起案件相關的民事及刑事審判仍在進行中,但大部分的司法程序都只是保釋聽證會。截止2014年底,雖然197名嫌犯中有85人已被聲請羈押,大部分的人卻都未被定罪。

 

屠殺事件的證人及其家人至今仍受到攻擊、殺害的威脅,迫切需要政府力量的保護。11月時,Dennis Sakal和Butch Saudagal本來要出庭指認屠殺之主要嫌疑犯,卻在馬京達瑙省(Maguindanao )遭到不明人士開槍攻擊,而Dennis Sakal因此中槍身亡。另外Kagui Akmad Ampatuan說服證人出庭指控行兇者,十二月時,他也在馬京達瑙省遭到類似的襲擊,但僥倖存活。

 

自2009年11月起,至少已有8位證人以及其親人遭受類似襲擊而被殺害。這些屠殺至今仍未究責。

 

言論自由

至少三位電台播報員和一位報紙記者在2014年被不明人士槍殺。最高法院在2月宣布了2012年通過的《電腦網路犯罪防制法案》合乎憲法,該法案內容包括了網路上的誹謗條款,法院也聲明,唯有最初的原誹謗者會受法律懲罰,其引發的後續網路上發言則不會觸法。

 

武裝團體的攻擊

伊斯蘭武裝叛亂團體為反對政府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的和平協議,持續進行反抗攻擊。武裝團體Abu Sayyaf於7月在蘇祿省發動攻擊,造成21人死亡。12月時,布基農省(Bukidnon)的公車上則發生迫擊砲彈爆炸,造成10人死亡,逾30人受傷。

 

性與生殖的權利

《生殖保健法》已停滯一年,期間最高法院雖經過各個信仰團體的挑戰,在4月仍堅持《生殖保健法》的合憲性。該法律授權政府得資助現代化的避孕方法,以及在學校教導性別與生殖的課程。


然而,法院裁定該法中有8項條文違憲,包括強制醫療人員提供生殖健康服務並處罰拒絕者、要求私人醫療機構,無論為宗教團體擁有與否,皆須提供先進的避孕用具及相關醫療服務,對象包含曾生產過流產過的未成年人,而無須父母之書面同意;並允許已婚者得未經伴侶同意而接受生殖健康手術。


因司法院在送交國會的刑法草案中並未設立人工流產罪的例外除罪,使得人工流產遭全面禁止,因此民間多有私下進行人工流產的情形,導致了婦女死亡及身體殘疾的問題。

 

 

*英文原文請參照底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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