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5年度人權報告:新加坡

 

國家元首:陳慶炎

政府首長:李顯龍

 

人權捍衛者和數個小反對黨透過公眾集會、線上活動及違憲審查等方式,呼籲當局進行更廣泛的人權改革,人民行動黨已持續掌握政權逾60年 。

 

死刑

一名死囚的處決在3月時被暫緩執行,然而7月時,兩名在修法前違反《藥物濫用法》遭判處唯一死刑的男子被施以絞刑,中斷了新加坡3年未執行死刑的紀錄。2012年11月新加坡國會通過修正案,在特定情形下免除謀殺罪及運毒罪的唯一死刑。

 

2012年11月修正案通過後,可減輕死刑為終身監禁並附帶15下鞭刑的減刑規定繼續實施。部分獲減刑的死刑犯被評斷為「減輕責任能力」,其他人則因協助打擊運毒行為獲得減刑並得到「合作證明」。

 

國會於7月時修正《輻射保護法》,對蓄意傷害或造成死亡的核子相關攻擊科處死刑,新加坡並無核子設施。

 

酷刑與其他虐待

司法鞭刑仍是許多犯罪的刑罰,包含違反移民法、破壞公物及死刑的替代刑責(附加無期徒刑)。8月時,獲減刑為無期徒刑及15下鞭刑的死刑犯楊偉光,基於憲法禁止酷刑質疑鞭刑的合憲性。截至2014年底,上訴法院對此案的判決未明,然而檢察總長的立場為鞭刑不等同於酷刑,且憲法並未禁止酷刑。

 

言論自由

公眾議題的討論空間日漸緊縮,諸如言論自由、死刑、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雙性者(LGBTI)人權、勞動人權、貧窮與低生活水平等議題的討論皆被限制,異議人士、前良心犯及人權捍衛者皆對此感到憂慮。

 

新加坡政府持續對批評者提起誹謗訴訟。總理李顯龍於5月時控告部落客鄞義林(Roy Ngerng Yi Leng)誹謗,其據稱曾於部落格指控總理「侵占」公共退休基金。儘管鄞義林已撤回其言論並公開道歉,更願意給付損害賠償,總理依然於7月向法院申請該案之簡易判決。6月時鄞義林被其所服務的公立醫院解雇。有鑒於批評者面對訴訟往往造成自身嚴重財務困難的前例,鄞義林尋求群眾募資以負擔其訴訟費用。

 

未審拘禁

在《國內安全法》的實施下,約有12名可疑的伊斯蘭激進人士未經審判即遭到拘禁。

 

 

*英文原文請參照底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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