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抗議以巴地區的不公義不是維安威脅

文/ Julia Hall,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反恐與人權專家

勇於向不公義發聲、加入團結遊行是我們身為世界一員想要試圖發揮影響力僅有的工具之一。要是沒有了公開和平示威的權利、無法在社群媒體上分享訊息、寫信及連署,人民就被噤聲了。

然而,過去一個月來,針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佔領區(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ies,OPT)前所未見的暴力衝突的示威和意見表達,幾個歐洲國家政府試圖抑制人民發聲的作為,似乎就有噤聲人民的目的,試圖壓制異議、否認社會的集體悲傷、煽動人們對發聲的恐懼,並造成「寒蟬效應」,威脅讓輿論冷卻噤聲。

數個歐洲政府禁止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抗議,還騷擾、逮捕那些公開場合或是在網路上表示支持巴勒斯坦人權的人。一些政府威脅要關閉倡導巴勒斯坦人權的組織和團體,並阻斷資助巴勒斯坦、以色列和區域的人權組織。

外籍人士被警告,表示他們可能會因表達「激進意識形態」而被驅逐出境,當局也支持雇主採取措施解僱那些為巴勒斯坦人發聲的人。學校、各學院和大學也被鼓勵對學生言論中所謂的「極端主義」跡象保持高度的警惕。

歐洲政府一開始稱這些是為維持「公眾秩序」的必要措施,這樣的舉措我們先前就見過,他們把支持巴勒斯坦人權和支持恐怖主義劃上了等號。又因為全球對於恐怖主義沒有一致的定義,各國各自詮釋,通常定義會過於廣泛又極度模糊,造成世界各地大量濫用反恐怖主義法規。九一一事件後的時代持續充斥著反恐和反極端主義措施,這些措施從根本上壓縮了公民社會空間,包括表達和集會自由。

這些在歐洲各地的變化進行速度非常快,不管是國家層級抑或是歐盟層級都顯示,10月7日之後,各國對哈馬斯在以色列南部發動的殘酷攻擊所作出的反應顯然是「越權」(overreach)。

但我認為,把哈馬斯與所有巴勒斯坦人混為一談;或是把哈馬斯與伊斯蘭國等截然不同的武裝組織劃上等號;抑或是將所有穆斯林和恐怖主義連結,都是故意引起恐慌和混亂。這種危言聳聽的行為會造成的後果就是:人們不願意挺身捍衛巴勒斯坦人的人權。

在蔓延的恐懼與不安定之中,最好還是什麼都別說。

各國政府這些將表達支持巴勒斯坦人權連結到支持或是鼓勵恐怖主義的舉措,不再只是聲稱抗議可能對公眾秩序構成威脅,而是聲稱抗議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因此,各國當局可以輕鬆地試圖「擺脫」國際人權法規定的義務,因為歐洲人權法院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提供了各國很大的「裁量權」。

各國仍必須透過將其舉措入法並確保每項措施都是必要且合乎比例,才能證明這些與人權義務相左的措施之合理性。但是特別將其與支持恐怖主義連結、視為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創造了空間和推力讓人權必須為了所謂的安全需求而讓步。

許多歐洲國家這樣新的說詞都違背了他們的人權義務。直接煽動暴力以及煽動可能發生此類暴力的行為均屬犯罪行為,應予以相對應處理。任何形式的言論若對民眾煽動暴力、歧視或是敵意都應被視為是仇恨言論,而涉及這種行為的人都該負責。

確實如此,過去一個月來反猶太、反伊斯蘭的攻擊都確實地、嚇人地增長。各國該做的是將心力放在打擊真正的仇恨言論及犯罪,而不是禁止或是限制表示支持巴勒斯坦人權的示威活動。說服、鼓勵或是要求政府當局採取行動的言論不是犯罪,不論這些言論對某些人來說有多麼冒犯。

在以色列對巴勒斯坦持續轟炸、實施種族隔離、佔領巴勒斯坦以及隨之而來的日常虐待之下,支持巴勒斯坦人權是支持全體人權;人權適用於所有人,也包含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那些包含「為恐怖主義道歉」或是「頌揚恐怖主義」這些模糊字詞的法條可以詮釋的空間太大,無法完美地符合各個國家尊重和保護表達自由的義務。現今歐洲國家以反恐法規噤聲異議的趨勢必須立刻停止。

恐怖主義定義過度廣泛、過度利用「危害國家安全」的概念,讓各國政府可以為自己開脫,免於很多責任。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必須包含真正能造成國家傷害的實質武力。

如果歐洲國家真的遇到這類的威脅,有很多面對的工具和方法。將和平示威斷定成威脅是在侵犯人權,也危險地將反恐力量作為武器。

本文由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反恐與人權專家Julia Hall所撰寫。
本文原先由歐盟觀察家(EU Observer)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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