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的婦女和女童遭到噤聲和隱形。大量證據顯示,這些手段反映出性別迫害的政策,目的是消滅女性在生活上幾乎所有層面的自主性。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國際特赦組織和國際法律人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在2023年5月26日於聯合報告中表示,塔利班嚴厲限制和非法打壓女性權利,應以疑似違反國際法的罪行進行調查,包含危害人類罪中的性別迫害。
《塔利班對女性的戰爭:阿富汗的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The Taliban’s war on women: The crime against humanity of gender persecution in Afghanistan)這份報告,為塔利班嚴厲限制阿富汗女性權利的情形提供詳細的法律分析,再加上監禁、強迫失蹤、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等手段,可能已構成《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第七條(一)(8) 危害人類罪中的性別迫害。
國際特赦組織和國際法律人委員會認為,國際刑事法院(ICC)的檢察官應於現正進行中的阿富汗現況調查加入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國際特赦組織和國際法律人委員會也呼籲其他國家行使普遍管轄權或其他合法手段,將涉嫌犯下國際法罪行的塔利班成員繩之以法。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秘書長聖地亞哥・A・坎通(Santiago A. Canton)表示:「塔利班的系統性性別迫害規模之廣,加上長期累積的行為和政策,形成一個壓制體系,目的是打壓和邊緣化全國的婦女和女童。我們的報告指出,這個現象符合所有構成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的5項條件。」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Agnès Callamard)表示:「自塔利班掌權以來,塔利班長期對阿富汗女性權利施加嚴格限制。這無庸置疑就是針對女性的戰爭——禁止女性參與公共生活、禁止接受教育、禁止工作和自由行動,而女性因發聲反對這些政策和反抗打壓,被監禁、強迫失蹤和受到酷刑。這些有組織、大規模、系統性的壓迫行為,都是國際罪行。」
報告記錄的時間為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分析內容奠基於來源可靠、不斷增加的證據,包含國際特赦組織2022年的報告《慢動作的死亡:塔利班統治下的婦女和女孩》(Death in Slow Motion)、公民社會組織和聯合國單位。報告也提供法律評估,說明為何應將逃離迫害的阿富汗婦女和女童推定為需要國際保護的難民。這篇報告補充了聯合國專家和女性權利團體的工作,為確保正義、究責和賠償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所需的穩健應對措施奠定基礎。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自塔利班於2021年8月掌權,女性便無法擔任政治角色和從事公部門的多數工作。在一系列措施和公告發布之後,女性也無法接受小學以上的教育,因而無法繼續大學學業,這進一步限制了她們的專業機會。
塔利班廢除了支持性別暴力倖存者的體制架構,這讓阿富汗女性的權利進一步因爲性別而受到侵犯。2022年12月24日和2023年4月4日發布的命令,分別禁止女性在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工作,為性別歧視提供了更多證據。女性在長途旅行時必須有男性監護人(mahram)陪同的規定、女性除非必要皆必須待在家裡的命令以及塔利班的嚴格服裝規範,侵犯了女性的行動自由以及自行選擇公共場所衣著的自由。
塔利班施加於女性的歧視性限制,違反了阿富汗簽署的眾多國際條約的人權保障,包含《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
阿富汗婦女和女童因為違反塔利班實質當局設下的歧視性男性監護人限制,以及因為參加和平示威,而遭到塔利班成員以所謂的「道德罪」進行逮捕和拘留。為確保女性服從當局,抗議塔利班侵權且具有高度限制性政策的女性,面臨過度武力、非法逮捕、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等手段,導致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和公共參與等權利遭到侵犯。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施加於女性的限制,明顯是特別針對她們而設計的。這些限制侵犯了她們的權利,並將她們排除在社會參與之外。阿富汗女性被迫過著次等公民的生活,她們遭到噤聲和隱形。大量證據顯示,這些手段反映出性別迫害的政策,目的是消滅女性在生活上幾乎所有層面的自主性。」
參與和平示威或被控所謂「道德罪」的女性,她們遭到恣意逮捕和拘留、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的眾多案例,應以涉嫌《羅馬規約》第7條危害人類罪的監禁、強迫失蹤和酷刑加以調查。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秘書長聖地亞哥‧A‧坎通
塔利班基於性別而迫害全國的婦女和女童,這可能影響阿富汗國內的每一位婦女和女童。
施加於阿富汗女性的限制,來自塔利班實質當局領導階層的命令、決議和裁定。這些政策經由一系列壓制性手段強制實施,包含強迫失蹤、系統性監禁、施以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塔利班利用前任政府的安全機制來執行這些手段,這包含了使用警務機構和拘留中心等公共設施。
塔利班以恣意逮捕、拘留和強迫失蹤對付參與和平示威的婦女和女童。拘留期間,女性遭受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且被迫簽署「自白」或承諾不再示威的同意書。
綜上所述,日漸嚴苛的限制和暴力鎮壓和平示威的模式,反映出單一且有組織的鎮壓系統確實存在,符合《羅馬規約》第7條所規範的條件。
此外,在這些罪行中使用公共資產,加上塔利班警察、安全部隊以及其他成員的參與,顯示他們在行動時了解這是針對女性的大規模侵權行動。
我們的報告指出(塔利班的行動和政策)符合構成所有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的5項條件。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秘書長聖地亞哥・A・坎通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秘書長聖地亞哥・A・坎通表示:「我們的報告提供全面和深入的觀點,強調塔利班的侵權規模和嚴重性。塔利班持續公然犯罪,阻止阿富汗女性行使大部分的人權,本報告也呼籲國際社會緊急且大幅改變應對方式。」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針對國際社會必須如何協助瓦解塔利班有系統的的性別迫害以及有罪免責的現象,國際特赦組織和國際法律人委員會在報告中提供了具體建議。
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3屆會議上舉行的關於阿富汗婦女和女童狀況的強化互動對話是各國、公民社會和獨立專家討論塔利班根據國際法實施的性別迫害和其他可能罪行的重要機會。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23年10月的第54屆會議,必須延長並強化聯合國阿富汗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的授權,並採取緊急行動建立獨立的國際究責機制,調查國際法罪行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並且為了能在未來能追究責任而收集和保存侵權證據,未來的究責手段也包含以公平審判起訴加害者等。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阿富汗的婦女和女童是性別迫害危害人類罪的受害者。此罪行極為嚴重,需要國際社會採取比先前更強而有力的應對措施。只有一種結果能夠令人接受:這個性別打壓與迫害制度必須被瓦解。」
國際法律人委員會秘書長聖地亞哥・A・坎通表示:「追究塔利班的刑事責任,並解決本報告記錄的嚴重罪行、猖獗的有罪免責現象,是確保塔利班惡劣行徑的倖存者能伸張正義的必要行動。我們不能讓阿富汗的婦女和女童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