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定性別變更裁定,是推進跨性別權利重要的一步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2022年11月24日南韓最高法院裁定,擁有未成年的孩子,不能直接成為拒絕跨性別者變更法定性別的理由,是人權前進重要一步。

國際特赦組織南韓分會秘書長尹芝玹(Jihyun Yoon)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為其他跨性別族群權利開啟了一扇大門,但南韓社會的LGBTI人士仍面臨嚴重歧視和污名化,因此南韓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在部分推翻2011年的裁決,並作出此次裁決之前,最高法院確認了跨性別者享有尊嚴、幸福與家庭生活的權利。

最高法院強調跨性別者有在法律上變更其性別認同的權利,依法也享有同樣的家庭生活權利和義務,並補充法定性別變更基本上並不會改變跨性別家長的責任或身份,也不影響未成年兒童的權利。

目前南韓並沒有法律管理法定性別變更,代表申請人必須依照2006年最高法院採用的《跨性別人士合法更改法定性別許可申請處理指引》,透過法院申請法定性別變更。

這些指引包含侵權或歧視性的條件,例如沒有19歲以下的孩子、本人必須年滿19歲,以及未婚、已確診為「變性症」、已接受賀爾蒙治療和結紮等。

國際特赦組織南韓分會秘書長尹芝玹表示:「這項裁決只處理了該指引中眾多歧視性條件的其中一項,但可能是南韓法定性別變更程序去病態化的重要一步。」

「政府必須確保法定性別變更不會取決於精神科診斷、強迫結紮和性器官重建手術等醫療行為,或婚姻狀態、無小孩等其他侵權或歧視性條件。這個變更程序應該要是奠基於個人自決的快速、易取得且透明的行政程序。」

背景資訊

在2011年裁定有未成年(未滿19歲)孩子的人不適用於此法定性別變更程序之後,這是南韓最高法院11年來第一次做出法定性別變更的裁決。

國際特赦組織已經將法定性別變更方面的國際法律標準提交給最高法院

根據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進行的研究,法院要求的先決條件以及相關的財務、生理和心理壓力,導致許多跨性別者決定不採取法定性別變更。

法定性別變更權是由多項受國家和國際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衍生而出,包含自決、隱私和健康等權利。

若無法定性別變更和其他社會改革消除污名,跨性別者很可能必須繼續面對暴力和歧視,以及多種負面社會和經濟影響,例如無法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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