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發起全球倡議,來應對示威權前所未有的威脅
國際特赦組織於今日(7月19日)表示,示威權利在全球所有區域都面臨前所未有且不斷上升的威脅,因此國際特赦組織發起新的全球倡議行動,來對抗國家不斷擴大且加劇侵犯此基本權利的力道。
從俄羅斯、斯里蘭卡、法國、塞內加爾、伊朗到尼加拉瓜,國家當局正在實施各式各樣的措施,來壓制有組織的異議聲音。世界各地的示威者面臨各種反制手段,限制示威自由的法條和其他措施愈來愈多、不當使用武力、非法的大規模針對性監控不斷擴大,手段包含切斷網路、網路審查以及侵權和污名化。與此同時,邊緣化和受歧視的族群面臨更多阻礙。
國際特赦組織的「捍衛示威」(Protect the Protest)倡議行動將挑戰對和平示威的攻擊,與受到針對的人們站在一起,並支持推動人權改革的社會運動。
政府並未促進人民的示威權利,反而竭盡所能地進行打壓。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Agnès Callamard)表示:「近幾年,我們見證了幾個數十年來規模最大的示威行動。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MeToo運動和各個氣候變遷運動,啟發全世界數百萬人走上街頭並在網路上爭取種族和氣候正義、平等和生計,以及終結性別暴力和歧視。在其他地方,成千上萬人站起來反抗警察暴力、非法殺害、國家鎮壓和壓迫。」
「這波大規模示威幾乎毫無例外地遭到國家當局阻撓、鎮壓和其他多為暴力的回應。政府並未促進人民的示威權利,反而竭盡所能地進行打壓。這就是為什麼身為全球最大的人權組織,我們選擇在這個時候發起此倡議行動。現在就是時候站出來大聲提醒那些掌權者,我們擁有不可剝奪的示威權利,也有權表達不滿,並能自由、集體且公開的要求改革。」
世界各地的示威都受到攻擊
現在就是時候站出來大聲提醒那些掌權者,我們擁有不可剝奪的示威權利,也有權表達不滿,並能自由、集體且公開的要求改革。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限制性立法、全面禁令和緊急權力
環境危機、不平等情形惡化、生計威脅、系統性種族歧視和性別暴力等種種議題,讓集體行動變得加倍重要。然而政府的回應是:訂定法律來對示威權利施加非法的限制。例如,希臘和賽普勒斯在Covid-19疫情期間全面禁止示威;在英國,一項新法內含賦予警察多種權力的條款,包含可禁止「吵雜的示威」;塞內加爾自2011年起便禁止在達卡(Dakar)市中心舉行政治示威,完全杜絕在政府大樓附近的示威。
各國政府也愈來愈常將緊急權力當作打壓異議的藉口。Covid-19疫情高峰期間即在多國發生類似情況,包含泰國;而在剛果民主共和國,2021年5月起政府實施「戒嚴令」賦予軍方和警察廣泛的權力,得以限制伊圖利省(Ituri)和北基伍省(North Kivu)的示威行動。

妖魔化示威者
各國政府試圖透過辯稱示威構成公共秩序威脅和污名化示威者,將他們抹黑成「麻煩製造者」、「暴徒」,甚至「恐怖份子」,藉此合理化對示威施加的限制。透過將示威者套上這樣的濾鏡,當局合理化零容忍措施:訂定並濫用模糊且嚴厲的安全法、警方嚴厲執勤,以及採用先發制人的震懾措施。
我們可以在香港看到這種手段。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及其對「國家安全」的廣泛定義,時常被用來恣意限制示威。
而在印度,反恐的《非法活動防治法》以及「煽動叛亂」罪,不斷被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記者和人權捍衛者。
面臨危險的示威者

警務軍事化
政府長期依賴激進的手段管理示威,安全部隊更在近年加強他們使用的武力。
安全部隊經常不當使用所謂的「低致命性武器」(less lethal weapon),包含警棍、胡椒噴霧、催淚彈、閃光彈、水砲和橡膠子彈。自2000年代初期,國際特赦組織已經開始記錄到國家應對示威手段有軍事化的趨勢,包含使用武裝部隊和軍事設備。在智利和法國等國家,全副武裝的安全部隊經常有裝甲車、軍機、無人偵察機、槍枝和攻擊性武器、閃光彈和聲波砲的支援。
2021年緬甸政變後的大規模起義期間,軍方使用非法的致命武力對付和平示威者。監察員表示自軍方掌權以來,有超過2,000人身亡、超過1萬3,000人被捕。

不平等及歧視
面臨歧視和不平等的人,無論是基於種族、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宗教、年齡、身心障礙、職業、社會經濟地位或移民身份,限制示威權對他們的影響更深,他們也面臨更嚴厲的打壓。
例如,女性、LGBTI族群和非常規性別的人,都面臨不同類型的性別暴力、邊緣化、社會規範和立法。在蘇丹、哥倫比亞和白俄羅斯等國,女性因參與示威而遭性侵,而土耳其已經禁止同志驕傲遊行多年。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我們的倡議行動在這樣的關鍵時刻啟動。珍貴的示威權遭到侵蝕的速度相當可怕,我們必須竭盡所能地抵抗。」
「近年有無數的示威者被殺,因此現在我們也是部分代表他們,透過街頭示威和網路發聲,捍衛我們不畏強權、說出真相的權利。」
背景資訊
國際人權法透過許多國際和區域條約中不同的條款保障示威權利,這些條款皆為示威權提供全面保障。儘管示威權並未載入人權條約成為一項單獨的權利,但是當人們參與示威時,不論是個人或集體,他們就是在行使多項人權,包含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等權利。
閱讀《捍衛示威:為什麼必須拯救我們的示威權利》
縱觀歷史,示威一直是促成變革的有力工具。但世界各國的政府都在鎮壓示威活動,我們必須起身捍衛示威的權利。
捍衛示威
你的聲音非常重要;現在就加入全球呼籲,保護示威權利並加入我們的倡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