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三週年,台日夫夫要求結婚登記北高行開庭記者會

同婚三週年的今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相當遺憾也是台日跨國同性伴侶阿樹與有吉英三郎結婚登記案的開庭日,同時為了回應近日的部分反對聲音,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領協多個性別人權團體與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齊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門前聲援此訴訟案,希冀即便無法立即修法,也應開放讓已在國外登記結婚或在台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的跨國同性伴侶成為法定配偶,齊聲呼籲:「跨國同婚全面合法,同婚通過三週年,婚姻還沒真平權」。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與本案訴訟代理人許秀雯開場解釋道,多次進出法院至今已累積3案勝訴,而今日的阿樹與有吉英三郎台日跨國同婚登記案已是第5件。開庭時在場法官直接扣問修法進度,更對於政府毫無實質進度的作為感到不解,此案在6/16言詞辯論庭後就會宣判結果,許秀雯遺憾表示希望未來跨國同性伴侶無須在法院奔波也能順利成婚。 
 
台日跨國同性伴侶有吉先生與阿樹接續表達感傷,只能在法院度過本該是結婚三週年的紀念日,更對於近日於網路上的跨國同婚反對理由感到困惑,非當事人的反對者過於擔憂台灣一方無法在未承認同婚的國家受到保障,允許其在台灣結婚成家共同生活,才是真真切切的保障他們的權利,此外更可以透過其他法律方案準備來保障彼此的婚姻生活與權益。 
 
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觀察到近期網路排外言論,嚴厲表示以國族主義操弄的國安危機感將有害台灣社會的團結,國安風險固然重要,但不能作為阻擋平等保障人權的理由,同時宋承恩也強烈指出,透過跨國同婚的管道來滲透顛覆台灣民主或國安為假議題,真正要注意的反而是廣大的民眾包含宮廟系統、政黨或同路人,更何況與來自中國人民結婚的「機場面談」審查制度早已行之有年且相當嚴格,平等比照跨國異性婚的制度直接適用於同性伴侶的話,並不會有額外的國安風險。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欣慰,日前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東南亞跨國同婚交流會、跨國同婚平權聯盟...等10個團體共同發起的聯合聲明暨連署,除了性別團體,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近70個來自不同領域的團體加入連署,包含從移民工、HIV感染者、香港、兒權、身心障礙、性暴力、司法人權等多種領域團體。施逸翔也提醒在跨國同婚的伴侶中,就是有移工、HIV感染者、香港與烏克蘭人等多元身份的個人,顯示跨國同婚議題不僅僅是同志或性別議題,更有跨領域的人權議題交織在其中。因為體制的不完善或歧視,導致許多處境不利者面臨難以生存的困境,難辭其咎的台灣政府又在高喊人權立國與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口號底下,排除跨國同婚伴侶與許多處境不利者,就是莫大的諷刺。 
 
同樣也是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倡議經理潘儀總結,從甫結束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果看來,國際人權專家在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權利部分非常明確地再度指出,排除同婚未合法國家的同性伴侶成為配偶乃是制度性的歧視,並應立即全面開放跨國同婚。潘儀重申結婚與家庭組成顯然是從國際人權公約到台灣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不應該因為性傾向而有所區別,也不應該有國籍上的不平等待遇,並遺憾提出隨著台灣漸進式地打開國境,開放國人甚或以人道精神專案開放烏克蘭人親屬依親或探親入境,唯獨跨國同性伴侶在無法行使結婚權成為配偶的情況下被排除在外,最後如同與會的宋承恩所提醒,部分人士對於國安的擔憂儼然已讓跨國同性伴侶成為無辜的箭靶。 
 
在同婚三週年的今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連同多次現身的性別人權團體們強烈呼籲政府相關部會,三思跨國同性伴侶渴望在台灣共同經營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人道需求,在研議法案期間先行比照原先法規,平等的開放相關行政配套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的家庭團聚權。尤其當行政院性平處與其他友團的民調都在在顯示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接納度越來越高,政府應拿出三年前的魄力再次選擇用愛與人權戰勝沒有證據支持的國安恐懼,讓飄洋過海的愛落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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