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針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隔離:殘酷的統治制度構成危害人類罪

國際特赦組織2月1日發布新報告,嚴厲譴責以色列針當局對巴勒斯坦人犯下種族隔離罪行,必須被追究責任。調查報告詳述以色列在所有得以控制的權利上,對巴勒斯坦人民實施壓迫和統治制度,包含居住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ies, OPT)的巴勒斯坦人,以及被迫移居他國的難民。

這份詳盡的報告標題為《以色列針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隔離制度:殘酷的統治制度以及危害人類罪》(Israel’s Apartheid against Palestinians: Cruel System of Domination and Crime against Humanity),描述以色列大規模沒收巴勒斯坦土地和財產、非法殺害、強制遷徙、嚴厲限制行動,以及剝奪巴勒斯坦人的國籍和公民身份。根據國際法,這些舉措都是構成種族隔離制度的元素。這個制度因人權侵害行為而得以維持,且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查證,根據《羅馬規約》(Rome Statute)和《種族隔離公約》(Apartheid Convention)的定義,這些人權侵害行為已構成危害人類罪。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在現行巴勒斯坦佔領區的調查中,應納入種族隔離罪,並呼籲所有國家行使普遍管轄權,將施加種族隔離罪的人繩之以法。

我們的報告揭發以色列種族隔離制度真正的規模。不論巴勒斯坦人住在加薩(Gaza)、東耶路撒冷(East Jerusalem)、西岸(West Bank)其他地區或以色列境內,都會被當成次等種族對待,被系統性地剝奪權利。我們認為以色列在所有控制範圍內採取殘酷的隔離、剝奪財產和排除政策,明顯構成種族隔離。國際社會有義務對此採取行動。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Agnès Callamard)

「沒有任何理由能合理化一個針對數百萬人進行長期種族壓迫的制度。種族隔離不該存在於我們的世界,選擇寬容以色列的國家,將發現自己站在歷史上錯誤的那一邊。持續提供以色列武器,並幫助他們躲避聯合國究責的政府,就是在支持種族隔離制度、破壞國際法律秩序,同時加劇巴勒斯坦人的苦難。國際社會必須面對以色列實施種族隔離的現實,並尋求眾多邁向正義的方式——令人慚愧地,它們一直尚待探索。」 

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結果,奠基於巴勒斯坦、以色列和國際非政府組織長年累積的研究結果,且越來越多研究人員將種族隔離框架,套用在以色列和/或巴勒斯坦佔領區的狀況。

辨識種族隔離制度

種族隔離制度是一個民族施加於另一個民族的制度性壓迫和統治體制,屬於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於國際公法中禁止使用。國際特赦組織進行大規模研究和法律分析,期間同時諮詢外部專家 ,結果顯示以色列透過法律、政策和慣例,將種族隔離制度強加於巴勒斯坦人,確保自己能長期實施這種殘酷的歧視性對待。

國際刑法規定,在壓迫及統治的系統下做出特定的違法行為,且有意維持這種做法,構成種族隔離的危害人類罪。這些行為列入《種族隔離公約》和《羅馬規約》,包含非法殺害、酷刑、強制遷徙,以及剝奪基本權利和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以色列控制的區域內記載在《種族隔離公約》和《羅馬規約》中所禁止的各種行為,這些行為在巴勒斯坦佔領區發生的機率比以色列更高,也更為暴力。以色列當局採用多種手段,刻意剝奪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含在巴勒斯坦佔領區嚴厲限制人民行動、在以色列的巴勒斯坦社區因歧視而長期投資不足,以及剝奪難民返國的權利。這份報告也記錄了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內所發生的強制遷徙、行政拘留、酷刑和非法殺害事件。

國際特赦組織發現,這些行為是針對巴勒斯坦族群的大規模系統性攻擊的一部分,且行為帶有維持壓迫和統治的意圖,因此構成種族隔離的危害人類罪。

非法殺害巴勒斯坦示威者,是以色列當局使用違禁手段來維持現狀最明顯的例子。2018年,加薩地區的巴勒斯坦人開始在以色列邊界每週舉行示威,要求難民的返國權利以及結束封鎖。示威甚至還沒開始,以色列高階官員就警告巴勒斯坦人,只要靠近圍牆就會被射殺。截至2019年底,以色列軍隊共殺害214名平民,其中包含46名兒童。

本報告記錄以色列系統性的非法殺害巴勒斯坦人的行為,國際特赦組織因此呼籲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以色列實施全面的武器禁運措施。由於以色列軍隊已非法殺害數千名巴勒斯坦平民,禁令應包含所有武器、軍火以及執法裝備。安全理事會也應針對高度涉入種族隔離罪行的以色列官員,實施如資產凍結等針對性制裁。

巴勒斯坦人被當成人口威脅

以色列在1948年建國後,一直追求建立並維持猶太人口優勢的政策,同時擴大土地與資源控制,以嘉惠以色列的猶太人。1967年,以色列實行政策的地區擴大到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如今,以色列持續以嘉惠以色列猶太人、危害巴勒斯坦人為目的,管理所有可控制的領土,巴勒斯坦難民則持續被排除在外。

國際特赦組織認同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一樣擁有民族自決權,也無意挑戰以色列欲成為猶太人之家這樣的希望。同樣的,國際特赦組織也不認為以色列將自己貼上「猶太國家」的標籤,就帶有壓迫和統治的暗示。

然而,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呈現出歷任以色列政府皆將巴勒斯坦人視為人口威脅,並採取措施控制與降低他們在以色列和約旦河西岸的人口比例和限制他們取得土地。「猶太化」(“Judaize”)以色列和包含東耶路撒冷在內的西岸地區的官方計畫,詳述了這些人口政策的目標,且持續讓數千名巴勒斯坦人面臨強制遷徙的風險。

無國界的壓迫

1947-49年和1967年的戰爭、以色列持續軍事統治巴勒斯坦佔領區,以及在佔領區內採用不同的司法和行政體制,這些舉措讓巴勒斯坦社區被分散,並將他們與以色列猶太人隔離。巴勒斯坦人在地理上和政治上被隔離,且因身份和居住地不同,經歷不同程度的歧視。

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和巴勒斯坦佔領區的巴勒斯坦公民相比,目前享有更多權利和自由,而加薩地區的巴勒斯坦人和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的經驗也截然不同。即便如此,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顯示,所有巴勒斯坦人都是這個全面性系統的受害者。以色列在所有地區對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都有同樣的目的:讓以色列猶太人在土地和資源分配上佔有優勢,並降低巴勒斯坦人的人口比例和限制他們取得土地。

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顯示,以色列當局因巴勒斯坦人不屬於猶太人,且有阿拉伯身份,將巴勒斯坦人當成次等民族對待。這個種族歧視現象因深植於法律中而更加嚴重,大大的影響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的巴勒斯坦人。

舉例而言,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不能擁有國籍,造成他們和以色列猶太人在法律上有所區別。在以色列自1967年起控制人口登記的約旦河西岸和加薩地區,巴勒斯坦人沒有公民身份,多數被視為無國籍,且需要以色列軍隊提供的身分證件才能在該地區居住和工作。

巴勒斯坦難民和其後代在1947-49年和1967年戰爭期間被迫移居,且他們返回原居住地的權利持續受到剝奪。以色列排除難民是公然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此舉導致數百萬人長期處於被迫流離失所的困境。

在以色列佔領的東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擁有永久居留權而非公民身份——然而這只是名義上的永久。1967年起,超過1萬4,000名巴勒斯坦人的永久居留權遭內政部決議撤銷,導致他們被迫搬離該城市。

次等公民

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民大約佔人口比例19%,他們面對各種形式的制度性歧視。2018年,憲法首度將以色列描述為「僅限猶太人的民族國家」,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歧視在憲法內更加明確。法律也推動猶太屯墾區的建立,且降級阿拉伯文的官方語言地位。

報告記錄了當局出於種族歧視而沒收土地,以及一系列土地分配、規劃和分區的歧視性法律,導致巴勒斯坦人無法租用以色列80%的國有土地。

以色列南部內蓋夫(Negev/Naqab)區域的情況,就是以色列的政策蓄意排除巴勒斯坦人的最好實例。1948年起,以色列當局採用多項政策來「猶太化」內蓋夫,包含將大片區域規劃為自然保留區或軍事射擊區,以及規劃增加猶太人口的目標。這對居住在該區域的數萬名巴勒斯坦貝都因人造成嚴重後果。

35個目前「不受以色列承認」的貝都因村莊共有約6萬8,000人居住,這代表他們無法使用國家的水電供應,且建築不斷遭到拆除。由於這些村莊沒有官方地位,居民的參政權受到限制,也被排除在醫療和教育系統之外。這些情形造成許多人被迫離開家園,構成強制遷徙。

數十年刻意不公平對待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造成他們和以色列猶太人相比,一直處於經濟劣勢。這個情況因當局明目張膽地歧視性分配國家資源而加劇:近期的案例是政府的Covid-19經濟振興方案,其中只有1.7%分配給巴勒斯坦地區的政府機關。

剝奪財產

剝奪巴勒斯坦人的財產和強迫他們流離失所,是以色列種族隔離政策的重要措施。自以色列建國開始,已經殘酷地沒收了大規模的巴勒斯坦土地,並持續實施大量法律和政策,強制巴勒斯坦人移居到小飛地。自1948年,以色列在其管轄權下和有效控制的所有地區,已經拆除成千上萬巴勒斯坦人的房屋和其他建築。

和內蓋夫一樣,東耶路撒冷和巴勒斯坦佔領區C區的巴勒斯坦人,完全活在以色列的控制底下。當局拒絕給予這些區域的巴勒斯坦人建築許可,強迫他們違法建造建築,再讓這些違章建築一次又一次地被拆除。

在巴勒斯坦佔領區,以色列非法屯墾區持續擴張讓情況惡化。在巴勒斯坦佔領區建造屯墾區,自1967年起就是政府的政策。現今屯墾區佔約旦河西岸土地約10%,在1967至2017年間,東耶路撒冷有大約38%的巴勒斯坦土地被徵收。

東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社區常遭受屯墾組織針對,這些組織受到以色列政府完全的支持,目的是要讓巴勒斯坦的家庭搬離,並將他們的房子交給屯墾者。謝赫賈拉(Sheikh Jarrah)就是這種社區之一,自2021年5月起,巴勒斯坦家庭在屯墾者提告的威脅之下,努力試圖保住自己的家,因而成為示威頻繁發生的地點。

嚴厲限制行動

自1990年代中期,以色列當局就對巴勒斯坦佔領區的巴勒斯坦人,施以愈加嚴厲的行動限制。大量的軍事檢查站、路障、圍籬和其他建築,嚴密控制巴勒斯坦佔領區內巴勒斯坦人的行動,也限制他們前往以色列或其他國家。

一排長達700公里、目前仍在建造中的圍籬,將巴勒斯坦社區隔離在「軍事區」內,且他們進出自己家時,都需要取得多種特別許可。在加薩地區,超過200萬巴勒斯坦人居住在以色列的封鎖之下,已經造成人道危機。加薩居民幾乎不可能前往其他國家,或去到巴勒斯坦佔領區的其他區域,他們也與世界其他地區隔離開來。

對巴勒斯坦人來說,他們難以在巴勒斯坦佔領區內自由行動,也難以自由地離開或進入巴勒斯坦佔領區,這時時提醒他們自己完全無能為力。他們所有的行動都必須得到以色列軍方許可。即便是最簡單的日常行動,都必須在各種暴力控制之下進行。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巴勒斯坦佔領區的許可制度,就是以色列明目張膽歧視巴勒斯坦人的象徵。巴勒斯坦人被困在封鎖區、在檢查站滯留數小時,或是又必須等待另一張許可;與此同時,以色列公民和屯墾者卻能自由地到處行動。」

國際特赦組織檢視了以色列為合理化自己對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所列出的安全理由。報告顯示,雖然以色列的某些政策可能確實是為滿足合法的安全目標而設計,實施方式卻嚴重不符合比例原則也充滿歧視,因此並不符合國際法。其他政策則完全沒有合理的安全基礎,明顯是有意壓迫和統治。

前進的道路

國際特赦組織針對以色列當局如何廢除種族隔離制度,以及如何解決維持該政策的歧視、隔離和壓迫問題,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停止拆除房屋和強制驅逐等殘酷做法應成為邁向此目標的第一步。以色列必須給予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內的所有巴勒斯坦人民,符合國際人權原則和國際人道法的平等權利。以色列必須承認巴勒斯坦難民及其後代,有返回自己或家族曾居地的權利,並提供人權受侵害者和危害人類罪受害者完善的賠償。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內記錄的人權侵犯規模和嚴重性,需要國際社會大幅改變處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人權危機的方式。

所有國家都能夠對有合理嫌疑涉入國際法種族隔離罪行的人行使普遍管轄權,《種族隔離公約》的締約國則有義務這麼做。

國際社會針對種族隔離的回應,不能再侷限於單純譴責或以模糊的態度處理。除非我們能解決根本原因,否則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將繼續困在毀掉許多生命的暴力循環之中。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以色列必須廢除種族隔離制度,並開始將巴勒斯坦人視為擁有平等權利及尊嚴的人來對待。在以色列能平等地對待巴勒斯坦人之前,和平和安全的生活對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來說,都只能是遙遠的希望。」

國際法中種族隔離的詳細定義,請見完整報告

相關資訊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