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時23年案件,死刑判決定讞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1年7月28日

 

台灣歷時最久的刑事案件由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國際特赦組織於今日表示:「台灣必須停止執行死刑」。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執行長Sam Zarifi說:「台灣當局必須立即停止執行邱和順的死刑,並以符合國際原則的公平審判程序再審他的上訴。」;「台灣必須廢除這樣一個殘酷、不人道且卑劣的刑罰,並在廢除死刑之前應全面暫停執行死刑。」。

 

經過官方(監察院)在1994年的調查,證實有兩位檢察官及十位警察,在處理學童陸正綁架案時,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取得自白。2003年時,警方也承認封鎖了另一消息,有一名犯下其他罪行的死囚供稱犯下陸正案。

 

邱和順在1989年被判處的死刑,分別是涉及同樣發生於1987年的學童陸正綁架案,以及柯洪玉蘭命案。邱和順案已在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之間來回更審了11次。邱和順案的其他11名共犯,分別被判不同刑期並入監服刑,其中一位在監獄中過世。

 

台灣現有超過50名死刑犯,今年已有五名死囚被執行死刑,2010年4月30日則有四名死囚被執行,然而在這之前的一次死刑執行是2005年12月。從2000年開始,台灣政府曾多次表示要廢除死刑。在法律上具有強制性的唯一死刑已於2006年廢除。刑度為死刑的罪名雖已減少卻仍繼續執行死刑。

 

Sam Zarifi說:「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台灣政府這種一面宣稱要廢除死刑卻又一邊執行死刑的做法頗令人質疑。」;「台灣政府必須履行承諾,結束這種充滿憎恨的刑罰,與全球共同朝廢除死刑趨勢前進。」。

 

國際特赦組織於1977年即在全球展開反對死刑運動,當時只有16個國家廢除死刑,現在,卻有將近100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有139個國家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廢除死刑。

 

英文新聞稿連結:Taiwan confirms death sentence for 23-year-old case | Amnesty International http://bit.ly/rkEC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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